广西近年来以“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等项目为抓手,推进民族文化传承职业教育。尽管有不少学校主动申报、积极参与,也基本上都能按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完成建设任务,但是,在一些项目学校,民族文化传承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并没有明显提高;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的民族技艺实训基地、民族文化展示馆(陈列室)、特色教材等一些物化的建设成果,利用率低,投入产出不成正比;一些学校引入大师建立的民族技艺大师工作室,大师到校没几次,更谈不上指导和参与教学;民族传统文化未融入学校文化体系之中;一些学校,项目建设完成之后,又全部恢复原来的样子,一些学校甚至有很多师生并不知道本校是“广西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
以上现象的出现,究其原因是一些学校并未真正认识到职业学校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对于经济政治、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重要意义,为了“特色”而搞“特色”,为了项目而搞项目,重申报轻保护,重形式轻效果,民族文化传承与学校教育教学“两张皮”。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一些学校脱离学校和区域的实际,盲目要将民族文化传承打造为学校特色,为了“特色”而搞“特色”。
第二,一些学校申报项目时积极,实施项目时却不扎实,以评估工作思维方式搞项目,把民族文化传承职业教育基地项目变成“做材料”的应付行为。项目对于学校民族文化传承工作没有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第三,一些学校迫于上级的压力而被动推行民族文化传承工作,开展传承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应付上级,效果可想而知。
第四,一些学校将民族文化传承和展示当作面向“外人”的表演行为,民族技艺实训基地、民族文化展示馆(陈列室)、特色教材等的主要用途在于接待宾客来访参观交流,成为学校作秀的“花瓶”,对师生成长和文化传承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二)民族文化专业吸引力不大
广西的部分中职学校陆续开设了民族文化类专业,如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的民族工艺品制作专业(坭兴陶方向)等。这些专业特色鲜明,有的已经产生不小的影响力。尽管如此,民族文化类专业仍然普遍存在招生难的问题。家长和学生普遍对就读这一类专业的就业出路表示担忧,因而不愿意报读,从而使专业吸引力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专业规模普遍不大。即使像广西纺织工业学校的民族服装与服饰专业这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每年的招生规模也只有30多人左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原则上连续3年年均招生规模不足30人、……的专业应该退出”的要求,全区不少民族文化类专业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生存的危机。
(三)师生对民族文化认同不足
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全球化的猛烈冲击下,大量民族传统文化已支离破碎。“广西民族文化包括有形的、无形的文化传统正在迅速地退出历史舞台。”[1]年轻一代的广西人对于自己的民族文化缺乏兴趣与了解,对广西民族文化的认同度正在逐年下降。面对学校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职业教育传承创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行动,一些师生要么漠不关心、不愿参与,要么以猎奇的心态,从旁观者的视角,去观看、体验民族文化的传承,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与本民族文化之间的血脉联系,没有意识到自己应当成为传承行动的主角而不是观众。
(四)民族文化师资与资源匮乏
职业学校民族文化传承师资普遍不足,特别是掌握民族传统技艺的教师奇缺。通常,职业学校解决专业师资紧缺问题主要通过3个渠道:一是引进高校毕业生;二是聘请企业兼职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三是公共课教师或其他专业教师转型。但是,对于民族文化相关专业而言,这3个渠道都不畅通。首先,高等学校开设相关专业较少,职业学校很难引进到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其次,掌握传统技艺的民族文化传承人或民间工艺大师由于技术保密、教师收入不高等原因,往往不愿意到学校任教。所以,到学校任教的民族文化传承人或民间技艺大师,又往往由于文化水平低、缺乏教育教学理论等原因,教学效果较差,不受学生欢迎。最后,一些公共基础课教师或其他专业教师自愿或根据学校要求要向民族文化专业教师转型,但他们自身对民族技艺的学习和掌握还不够精,制约着人才培养的质量。
广西是民族文化资源的宝库,但如何将广西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的资源,这是需要职业学校认真研究的问题。否则就出现了校园之外民族文化急需传人,而校园之内没有内容可教的矛盾现象。
(五)文化传承主体被无限窄化
广西中等职业教育要传承好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必须让职业学校肩负起传承民族文化的重任,“其传承的主体当然应包括职业学校中蕴含‘人’的所有要素,”[2]特别是“教育者”“学习者”和“教育影响”等学校教育的“三要素”,让学校的“一草一木”都参与到民族文化的传承中来,形成民族文化传承的多维度合力。(www.daowen.com)
然而,在广西的多数职业学校中,民族文化传承的主体往往都被无限地窄化了。
第一,仅有部分职业学校开展了民族文化传承教育,而更多职业学校,无论在口号上表达如何重视民族文化传承,却都在行动上表现出事不关己的态度。
第二,传承主体由学校教育的“三要素”无限窄化为“学习者”这一个要素。学校往往仅强调学生在民族文化传承中的作用,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等广大“教育者”要素都仿佛置身事外。
第三,在学生当中,也仅仅是小部分学生被纳入传承主体的范围,更多的学生则成为旁观者。
(六)文化传承内容被任意切割
民族文化是由众多文化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它具有鲜明的整体性。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应当是对民族文化系统中优秀成分的整体传承。而当前广西职业教育所开展的民族文化传承,所撷取的主要都是民歌、舞蹈、工艺、服饰等碎片式、外显性的文化碎片作为传承内容,这些文化元素在形式上“‘看得见’‘摸得着’‘易操作’,”[3]但是却显然无法代替民族文化的全部。“碎片化是现代工业文化和后工业文化的一个主要特征,它主要是指某种文化现象脱离了原有的、整体性的文化结构,成为缺乏深层意义和内在逻辑联系的文化碎片。”[4]碎片化的传承行为,“追求一种‘快’的传承效率”,将民族文化传承内容进行任意切割,缺乏对“文化的生成场域与历史”的关照,因而“难以培育学生文化认同、民族认同等内隐性素质。”[5]同时,在碎片化的传承行为中,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出现流失,传承工作呈现表面的繁荣,却使许多优秀传统文化失去原有品质。
(七)技艺传承与文化传承脱节
民族文化既包含物质性的文化,也包含非物质性的文化。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必然与“物”发生联系,常常以“物”为承载体,但其重点并不在凝固的物质形态上,而在于“物”所承载的文化内涵、个人情感以及信仰禁忌上。简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是“非物质性”。
由于当前广西职业教育传承民族文化主要通过“项目化”来推动,搞项目就必然要验收,搞验收就必然以物态形式为主要检验标准。因此,学校在传承教育的实践中自然更多地去关注技艺、商品、场馆、书籍等物态化的东西,在这些技艺、商品、场馆、书籍等的背后的非物质的思想、观念、价值、信仰,都被无情地碎片化和空洞化。
事实上,还不能简单地将技艺传承与文化传承相脱节的原因归咎于“项目化”。因为,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民族传统文化也难免被“商品化”“产业化”“商品化”的传统文化必然以“物”形式为主要的存在形式,其非物质性的本质就被忽略和消解了。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生活紧密联系的教育形态,必然要在学校教育中反射出市场经济对民族文化的物态化。
但是,职业教育对民族文化传承重物质轻非物质的倾向又是危险的。这样的传承行为流于表面,既失去了对于推动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意义,也失去了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的意义。这样培养部门工人民族文化类专业学生,缺乏持续发展的文化内驱力,终将被淘汰。
(八)民族文化专业标准待完善
“专业教学标准是指导和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纲领性教学文件。”[6]民族类专业如果没有专业标准,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就会表现出明显的随意性,容易背离民族文化传承的需求,考核体系也无从谈起。
2012年5月,教育部成立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同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启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分别于2014年4月和2014年12月,公布了首批和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其中包括了杂技与魔术表演(141300)、民族风味食品加工制作(071200)、戏曲表演(141000)、曲艺表演(141100)、民间传统工艺(142800)、民族音乐与舞蹈(142900)、民族乐器修造(143000)、民族美术(143100)、民族服装与服饰(143200)、民族织绣(143300)、民族民居装饰(143400)等民族类专业的专业教学标准。
这些专业教学标准,作为开展专业教学的基本文件,为我们提供了明确培养目标和规格、组织实施教学、规范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建设、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的基本依据,也为社会用人单位选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提供了重要参考。广西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已发布的两批专业教学标准,认真组织对专业教学标准的学习、研究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提高运用专业教学标准的能力,为专业教学标准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使专业教学标准的效能最大化。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专业教学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要结合区域的实际情况来科学实施专业教学标准;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地修订完善专业教学标准。并且,教育部两批公布的230个专业教学标准,并未能涵盖全部的专业,部分民族文化类专业的专业教学标准也尚未能编入其中,需要广西教育行政部门充分整合科研、教学、行业、企业等各方面的力量,编制完善广西民族文化类专业的专业教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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