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绿道附属设施的完善
在绿道设计、建设中,要注重绿道设施的完善。充分结合当地地形及城市本底特征进行弹性规划,设计中始终重视附属服务设施及景观设计,包括信息系统、休息设施、照明设施、急救设施在内的一系列配套设施。
对绿道长度、断面及交通节点处理进行合理的控制。步行者对步行环境不发生抵抗的最大距离为400 m,时间约为5 min,借助于舒适的道路铺装与路旁绿化,休息设施及良好的视景,多样的空间穿插形成连续的对比,抵抗距离可适当延伸,所以2 km以内是一段连续绿廊的适宜长度;要保证绿道有合理的断面和线型,结合建筑和场地进行灵活设计,但总宽度宜控制在15~20 m,以保证适宜的绿化量以及行人和自行车交通的顺畅。
2)处理好绿道与城市道路的关系,强化道路交通衔接系统和换乘系统
道路交通衔接系统主要有接驳与衔接设施,包括高架桥、地道、街道设施、平交路面涂装等,实现绿道与城市道路交通的有机衔接,提高绿道的通达性。换乘系统主要提供自行车租赁、停车等服务,实现绿道与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客运枢纽的有机、高效接驳(见图8.32)。
3)完善绿地系统规划(www.daowen.com)
城市在绿地系统布局时应充分结合自然地形和城市功能布局,强化城市绿色廊道,规划预留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充分考虑城市生活中心,在生活区中心结合绿化带设置中心绿化公园,将学校、医院、广场、商业中心、文体中心等重要的公共设施、公共空间布局于绿化中心和绿化带周边,有机串联,形成点、线结合的完善的绿地系统,为独立步行、自行车系统的设置创造条件。
图8.32 规划结构分级组织图
4)在上位规划层面预留绿廊设置条件
城市绿廊往往具有建设难度大、串联节点繁多、建设形式多样、交通系统衔接复杂等特点。究其客观原因,是由城市自身公共空间建设现状所决定的。在上位规划中,基于完善的绿地系统规划,预留绿廊设置条件,如对道路分幅设置提出要求,满足城市绿廊、社区绿廊设置要求,在有条件的通道上做充分预留,同时在详细规划层面应予以落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