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食品法典标准体系可分为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两大类。通用标准包括通用的技术标准、法规和良好规范等,由一般专题委员会负责制定;专用标准是针对某一特定或某一类别食品的标准,由各个商品委员会制定。表7-3 食品法典通用与专用标准的内容和数量第七卷 谷类、豆类(豆荚)和其派生产品和植物蛋白质。各类包括了一般原则、一般标准、定义、法典、货物标准、分析方法和推荐性技术标准等内容,每卷所列内容都按一定顺序排列以便于参考。
食品法典标准体系可分为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两大类(表7-3)。通用标准包括通用的技术标准、法规和良好规范等,由一般专题委员会负责制定;专用标准是针对某一特定或某一类别食品的标准,由各个商品委员会制定。
(1)第一卷第一部分 一般要求。
(2)第一卷第二部分 一般要求(食品卫生)。
(3)第二卷第一部分 食品中的农药残留(一般描述)。
(4)第二卷第二部分 食品中的农药残留(最大残留限量)。
(5)第三卷 食品中的兽药残留。
(6)第四卷 特殊功用食品(包括婴儿和儿童食品)。
(8)第五卷第二部分 新鲜水果和蔬菜。
(9)第六卷 果汁。(www.daowen.com)
表7-3 食品法典通用与专用标准的内容和数量
(10)第七卷 谷类、豆类(豆荚)和其派生产品和植物蛋白质。
(11)第八卷 脂肪和油脂及相关产品。
(12)第九卷 鱼和鱼类产品。
(14)第十一卷 糖、可可产品、巧克力和各类不同产品。
(15)第十二卷 乳及乳制品。
(16)第十三卷 取样和分析方法。
各类包括了一般原则、一般标准、定义、法典、货物标准、分析方法和推荐性技术标准等内容,每卷所列内容都按一定顺序排列以便于参考。各卷标准分别用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出版,各个标准均可在万维网上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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