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是判断食品质量安全的准则。“一个好的标准胜过十万精兵”。技术标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制定技术标准的实质是制定竞争规则,目的是把握对市场的控制权。食品标准化具有食品发展的战略地位。
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是以企业为主的法人。我国标准化管理改革,最重要的有两项:①衡量和评定产品质量的依据,过去都由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强制企业执行的统一标准,产品的所有质量性能都必须符合标准的规定。现在改革为由企业根据供需双方和市场以及消费者需求,自主决定采用什么标准组织生产,产品性能除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和要求外,由企业自主决定衡量和评定产品质量的依据。②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标准,过去都由有关政府部门制定,企业没有制定产品质量标准的权利。现在改为允许企业制定,并且要鼓励企业制定满足市场和用户需求、水平先进的产品质量标准。
1.食品标准化的作用
市场经济运行的机制主要依靠标准化。食品企业采用的标准是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依据;技术经济合同、契约和纠纷仲裁的技术依据也是标准。市场运行机制是由多方面构成的,包括生产、市场、销售与管理等方面,从市场竞争机制、供求机制方面来看,标准化在健全机制和运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标准化有利于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制定、采用、实施标准,建立衡量食品产品质量的依据,依据企业采用的标准判定产品是否合格,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判定食品产品质量是否安全,是否影响人体健康。通过法规规定要求企业在食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中标明采用的标准。这样,既有利于企业保护自身利益,又便于政府和消费者监督。
标准化有利于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灵活性、时效性的需要。市场竞争不仅有产品品种、质量安全方面的竞争,还有交货期限、产品价格、服务信誉等方面的竞争。因此,需要企业尽快采用国家统一的标准或者提供先进的标准,采用现代化的手段,尽快获得更多信息,缩短食品运送时间,快速销售产品。
标准化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合同、契约和纠纷仲裁的技术依据。市场经济主体之间进行的各种商品交换和经济贸易往来,往往是通过契约的形式来实现的。在这些合同、契约中,标准化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我国的《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的内容要包括质量技术与安全的要求,而标准就是衡量产品质量与安全合格与否的主要依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产品质量达到什么标准,产品的安全性适用什么标准,并以此作为供需双方检验产品质量的依据。这样,就能使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问题上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实践证明,国家政府在实行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标准化是可以运用的一种有效手段。标准化是国家制定产业技术政策的重要内容。由于标准化对产业的技术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在制定和实施产业技术政策中,制定和实施什么样的标准,提倡采用什么标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不同农药的使用范围和允许的最大残留限量都有着不同的要求,指导着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www.daowen.com)
国家制定法律规范,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保护消费者利益,同样需要标准化来支撑。法律法规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市场经济形成和发展所必需的基础条件,并且标准已经成为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也都对采用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政府实施经济监督需要标准化。在经济监督中,包含质量、计量方面的监督。质量监督是检察机关和企业质量监督机构及其人员,依据管理的有关法规,依据有关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所实行的监督。计量监督主要是依据计量法规,依照计量器用具对商品的数量实行监督。因此,标准已经成为判断质量好坏、依法处理质量问题、政府进行产品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对提高食品产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要符合市场与顾客需求。标准化的作用之一就是要能够赢得市场竞争。市场竞争的实质是产品质量和人才的竞争。没有标准化也就没有竞争力。
2.标准化工作
一个企业产品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标准化工作就应该走好三步。第一步,制定或修订好确切反映市场需求、令顾客满意的产品标准,保证产品获得市场欢迎和较高的满意度,解决占领市场的问题。第二步,建立起以产品标准为核心的有效运转的企业标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企业能够站稳市场,不至于刚刚占领市场,就因质量不稳而退出市场。第三步,把标准化向纵深推进,运用多种标准化形式支持产品开发,使企业具有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即对市场的应变能力,这就使企业不仅能够占领市场、站稳市场,还能够适应市场、扩大市场。上述三步是互相连贯的三个阶段,只有攀上制高点,才能真正实现企业标准化。
3.标准化与国际贸易
标准化是市场经济活动国际性的技术纽带。市场经济是开放性的经济,社会分工的细化和市场的扩展,已经扩大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为了保证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国际上已经和正在形成一系列比较统一通行的国际经贸条约、规则和惯例。作为WTO的成员国,其产品或服务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了解和参与这些条约和规则。其中标准化是一项重要的内容,是国际通行条约、惯例和做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际贸易中需要遵守的技术准则。为了适应我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我国标准化工作应适应WTO的需要,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快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工作。
《WTO/TBT协议》中对合格评定程序的定义是指直接或间接用来确定是否达到技术法规或标准的相关要求的任何程序。合格评定程序特别包括取样、测试和检查程序;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程序;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它们的综合的程序。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质量标准认证、HACCP体系认证以及GMP认证等都属于合格评定内容,并与标准有着密切的联系,离开了标准合格评定是难以进行的。往往一些发达国家就利用WTO大做文章,各种类型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就不断产生。常见的技术壁垒形式有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绿色技术壁垒、计量单位、卫生防疫与植物检疫措施、包装与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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