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美国公司收购《益世报》:详细经过

美国公司收购《益世报》:详细经过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文对美国收买《益世报》的政治背景及交涉经过,都没有交待清楚。外交部强调《益世报》为华人立案,属于华人报纸,应受中国官厅约束,拒绝承认美国有权收买《益世报》。美国公使所以提出抗议,就是向中国政府表明,美国政府是《益世报》的当然保护人,从而肯定美国益世报公司收买《益世报》的合法性。从档案记载来看,北洋政府对美商收买《益世报》一事,始终采取抵制的立场,这是美国同日本在华争夺势力范围的一个侧面反映。

美国公司收购《益世报》:详细经过

张克明

质疑·订正·补充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十八辑刊载《天津〈益世报〉概述》一文,提到天津《益世报》创办人雷鸣远因在法国侵占天津老西开事件中支持中国人民反法罢工运动,“触怒了法国主教杜保禄,于一九一八年以遣使会名义将雷遣送离华,雷动身前美帝国主义意图收买《益世报》,因条件未谈妥而作罢。”此文对美国收买《益世报》的政治背景及交涉经过,都没有交待清楚。最近我在北洋政府档案中,查阅到北洋政府与美国公使署于一九一九至一九二〇年就收买《益世报》进行交涉的来往文件,对此事的前后经过记载较详。现根据档案资料,对《益世报》史料作一补充。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通过皖系军阀段祺瑞控制了中国政府,美国由于沙俄的崩溃,同日本争夺中国的斗争日益紧张。代表英、美利益的直系军阀与皖系军阀间的矛盾和斗争,直接反映了这一点。天津《益世报》在舆论上持反皖系态度,对此,美国是赞赏的,所以当雷鸣远被逐前后,就积极进行收买活动,以作舆论工具。

一九一七年七月,北京《益世报》改组,由美国人何耳出任经理。京师警察厅因外交部曾于民国元年九月发出外商不得在京添开营业的照会,并且京厅也有“各项营业,不准搀入洋股”的规定,以“核与向章不合”加以批驳。一九一九年五月,《益世报》因登载失实遭查封后,美国驻津总领事函称:北京、天津《益世报》呈请注册为美国商之行店,应受美国保护,也遭批驳。同年九月八日,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致函北洋政府外交部:“益世报已按本国尼法达省之法律,组成一家美国公司,所有章程,已在官署立案有日。”函中所称美国公司,即益世报公司,该公司在一九一九年四月间全部收买天津《益世报》,后又全部收买北京《益世报》,并于八月五日将契据等件在美公使署注册。对于益世报公司的一系列活动,美国公使认为是合法的,“系照中国已有核准之例案办理”,并举出《京津时报》、《顺天时报》和《华文日报》为例,要求北洋政府外交部将此事转知有关单位。

北洋政府外交部即函告内务部,两部就如何答复进行磋商。内务部的立场是,否认其合法性,要求外交部“严重交涉,依约禁阻”。理由:(1)外交部曾发出关于“民国元年九月以后洋商不得在京师新开店铺”的照会;(2)民国三年,外交部规定报馆亦系营业,外人在非租界内开设,为条约所不许;(3)天津《益世报》开设于非租界区,应受中国官厅约束;(4)内务部对《京津时报》、《顺天时报》和《华文日报》等外人所办报纸,从未核准立案,但也没有完全禁止发行。外交部认为:(1)各国对外人不得在京师新开店铺之照会,均未允诺;(2)天津《益世报》开设地点虽不在租界内,但天津实为通商口岸;(3)京师地方虽非通商口岸,然中日续约第十款有自开通商场之规定,各国即援此以为在未择定地界之时,皆应准洋人居住贸易;(4)内务部准许《顺天时报》发行,各国即援最惠国办法,要求享受同等权利。因此,就事实言之,此事“办理非常困难”,对于美国公使所述理由,“实难十分拒绝”。但经过磋商,外交部仍以内务部意见为主要内容,复函美国公使署,表示拒绝。十月十三日,美公使署致函外交部,强调“《京津时报》、《顺天时报》及《华文日报》,虽未经警察厅正式核准立案,惟仍准其继续刊行,是以本公使署以为,《益世报》将来亦可仿照此法而行。”(www.daowen.com)

其后,北洋政府外交部与美公使署之间公文往复,相互驳斥对方之观点。外交部强调《益世报》为华人立案,属于华人报纸,应受中国官厅约束,拒绝承认美国有权收买《益世报》。美公使署则要求“利益均沾”,享受与日本《顺天时报》同样发行的权利。对此,外交部在与内务部磋商之后,指出:日本《顺天时报》创办于民国元年以前,不受外交部关于民国元年九月以后洋商不得在京师新开店铺的照会的约束,美国益世报公司“不得援以为例”。

一九二〇年六月十日美国公使署致外交部函,重申美国政府的立场,谓:根据一八五八年中美两国所订《天津条约》第三十款,“美国人民对于他国人民享有之一切利益,堪以完全均沾。他国人民在北京现正刊行之新闻报纸,系属何时组成,及民国元年九月所称禁止开设报馆,此两事对于本国政府并无关系。”“本国政府其注重专在目下外国人办理之报纸,仍在北京刊行之一端,若此利益,非中国政府欲推诿条约允许之义务,即不能不给予本国人一律享受。本署主张益世报正当所得,及正当经营之营业,万不能将此项主张明事更改。”函中并就所谓中国巡警未通知美国外交官“遽行侵入”北京益世报馆办公室一事提出抗议。称:六月九日,有中国巡警二名,前往益世报馆办公室,擅自搜查稿件,当被携去稿底二件。美国公使认为“此系侵犯条约应得之利益,本署不能容忍。”并表示,该报所登之新闻,系由本国管理之人担负责任,如有违背法律章程之事,应在天津本国总领事署控告即可。对于其所言错误之事,加以审查,亦可秉公判决。要求外交部立即饬知京师警察厅总监,“不得再为干涉本国人之营业,如有须控告该报馆之处,应按约章办理。”

美国公使芮恩施公然搬出《天津条约》作为收买《益世报》的依据,并且强硬地表示,外交部提出的关于《益世报》不得由外商经办的理由,对其没有约束,美国益世报公司经营《益世报》,乃正当之营业。基于这个立场,借口中国巡警侵入益世报馆办公室,向中国政府提出抗议。事实的真相并非如此。据内务部警政司呈称,六月一日、四日的北京《益世报》,先后刊载《安福部招兵筹饷》和《段祺瑞计划扰湘》新闻,京师警察厅认为“有意造谣”,饬传该报负责人来厅询问此项新闻的来历,答称需回馆调查,京厅派警随往取回稿件二件,当时并没有进办公室进行搜查。美国公使所以提出抗议,就是向中国政府表明,美国政府是《益世报》的当然保护人,从而肯定美国益世报公司收买《益世报》的合法性。

从档案记载来看,北洋政府对美商收买《益世报》一事,始终采取抵制的立场,这是美国同日本在华争夺势力范围的一个侧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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