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九五年底德租界划定后,转年即开始修建。在德租界开辟之初,德国领事馆不肯投资,一切工程费用均由代表德国垄断资本的德华银行(Deutsch-Asiatische Bank)垫付;界内土地所有权统交德华银行处理,包括征购土地、规划街道、修建马路和码头等等。在德租界初创阶段,一切大权均操于德华银行之手。三年以后,界内居民渐增,德国领事馆组织德国租界公司(Deutsch Niederlassungs-Gesellschaft),将前者由德华银行经管的事项,全部转由德国租界公司统辖。到一九〇五年六月,经德国议会决定:由德国侨民组成自治会,接管租界内的行政大权以及财务、工程、卫生诸事项;德国领事作为政府代表,对自治会的决定可行使否决权及监察权,但不直接处理租界内的行政事务。以上只限于德租界旧界;至于一九〇〇年以后扩充的新界,则由德国领事馆直接管辖,指派副领事一人负责,另设文书二人协助其办理一切事务。
德租界的权力机构,除德国领事馆而外,另组织有侨民董事会,掌握租界内一切事权。侨民董事会由侨民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执行机构工部局,设总董一人,董事若干人,亦由侨民中遴选产生。租界内的一切事项,举凡行政、工程、财务、捐税、房地产、公用事业等等,均由工部局管理。至于治安方面,工部局下另设有巡捕房掌管其事,有巡捕(警察)一百零五人,均雇用中国人充当,巡捕头为德国人,名施耐楼。德租界巡捕房组织虽不及英、法、日各租界之庞大,但对人民群众的欺压、勒索并无轩轾之分,而德租界内的一切罪恶活动(如开封道附近的中外暗娼、贩卖毒品等)也无一不是以巡捕作靠山的。(www.daowen.com)
此外,在侨民中有德国商会、妇女协会、体育协会、救济会、教堂公会、小学董事会等社会团体。其中以德国商会最为活跃,在津之德国商人均为该会会员,设会长及秘书各一人,其主要活动是交流商情,协调对华经济掠夺的步骤,以维护共同利益。该会无固定会所,以担任会长的洋行为办公地点,如礼和洋行经理担任会长时,商会即设在礼和洋行。德租界的社交活动,均集中在德国俱乐部(即今市政协办公大楼)进行。该俱乐部建于一九〇七年,内有舞厅、餐厅、球房、大礼堂、会议室等,建筑富丽堂皇,设备舒适周全,是德国人的政治、社交及娱乐活动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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