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5辑:伪政权强令华北证券交易所组织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5辑:伪政权强令华北证券交易所组织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经济总署发布书面文件[1],指令在天津组织“华北有价证券交易所”,由北京、天津、青岛、济南四个城市的银行业公会、钱业公会、市商会及工厂联合会出资伪联银券二千万元,规定先从天津开设交易所。几度磋商研究,确定了摊派认股的金额,其中归天津负担的一千万元,由银行公会承担三百四十万元、钱业公会承担三百三十万元、商会承担三百三十万元,限一月十五日之前交清。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5辑:伪政权强令华北证券交易所组织

天津市的证券交易当时如此盛行,是习惯而形成,无论是买卖交易的方式、手续,以及登场上市流通的企业股票种类,都没有一定的法律或成文规定,它是依据习惯而进行的。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经济总署发布书面文件[1],指令在天津组织“华北有价证券交易所”,由北京、天津、青岛、济南四个城市的银行业公会、钱业公会、市商会及工厂联合会出资伪联银券二千万元,规定先从天津开设交易所。要求限期在一九四五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必须成立。具体督促责任交给伪联合准备银行天津分行实际负责。限期十分紧促。于是在津联银紧抓之下,先组成了筹备委员会,伪天津联银唐卜年等三个主要负责人都担任了筹委。几度磋商研究,确定了摊派认股的金额,其中归天津负担的一千万元,由银行公会承担三百四十万元、钱业公会承担三百三十万元、商会承担三百三十万元,限一月十五日之前交清。各公会也是以摊派方式分配担负,如钱业公会是每一会员摊认28.800元,共114家,尾差16,800元由豫慎茂寄庄承担。这三个单位推举的八名发起人为:商会的邸玉堂、于震江;银行业公会的王毅灵(金城)、杨天受(久安)、资耀华(上海);钱业公会的焦世卿(义胜)、顾筱林(天瑞)、张蕴白(宝生)。

归北京、青岛、济南三市摊认的一千万元股本和发起人是:

北京:五百万元。发起人六名:邹泉荪、滕于超(商会)、王泽民、周维藩(银行业)、王振亭、王弼华(钱业)。

青岛:二百五十万元。发起人四名:殷露沾、王正平、时品三、王子谦。

济南:二百五十万元。发起人四名:苗兰亭、曹敏士、张冠三、胡伯泉。

理事会人选分配是:北京三名,天津六名,青岛、济南各二名。在理事会组成之后,选出了王毅灵为理事长,郑诵先为秘书长。当时,王的身份是金城银行经理、银行公会会长,郑是银行公会的秘书长。交易所的场务负责人是王佩芝。(www.daowen.com)

从中不难看出,这个交易所是伪经济总署仓促部署、限期成立的,具体的监督执行是天津的伪联银,而落脚点是天津的银行业以及它的主要派系“北五行”。因受时局迅速变化的缘故,该所直到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才正式开业(一说是八月二十七日)。开业前,额定经纪人名额为一百名,由商会和银钱两公会各分配四十名,实际吸收的经纪人达一百七十多名,但执行业务的大约只有六十名(家)左右。佣金改为从价千分之五,所与经纪人各占一半。该所营业至一九四六年六、七月间由国民党政府派刘静远接收,是年十月八日奉令停业清理。

对于伪政权在穷途末路的形势下限期成立交易所,分析它的目的和作用,可有以下几方面:

(一)当时因为物资紧张,物价上涨,由通货膨胀带来市场上游资充斥,为减轻对于伪联银券的压力,利用市场上流通已久的股票筹码去吸收资金。据我们回忆,这些阶段中的证券交易,所占金额在全市票据清算总额中比重很大,尤以交易所开业以前的期货买卖盛行时为甚。从交易所的交割金额加上各行内部直接成交的数额,是能够作为证明的。

(二)敌伪严密控制的华北金融市场,从日本的银行和伪联银连同外围银行(中、交、河北省等银行),对于信贷资金和区内外汇兑的资金,原已层层控制,管制极严。开办交易所可成为一个产业证券的资金市场,先以华资的厂商为前导,然后逐渐推出敌伪出资的厂子,以至于发展到公司债券等,为伪政权发行公债创造有利条件。

(三)天津的证券交易,原为习惯形成,是民间的、一般的商业行为,初无法律上的依据。迨交易所的开办,涉及到经纪商的组织登记、上市股票种类的确定、现货期货及交割手续的制定等等,具备了法律的、成文的效力,用行政手段加强了伪政权的统治作用。当时批准上场的证券有二十六种,其中每天开拍者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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