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九一二年,就有外商在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开办了万国储蓄会,以有奖储蓄(按月抽签一次,中签储户可得奖金)吸揽社会上的小额存款,积少成多以此为资金从事外汇、公债、房地产等投机活动,获利甚巨。其后不久,又有中法储蓄会步其后尘,亦以有奖储蓄为号召。外商之所以能在储蓄业务中如此活跃,皆因当时我国旧式的钱庄或票号,从未经营小额储蓄业务;而民初成立的新式银行,经营储蓄业务的也不多。故此外商储蓄会有机可乘,以中奖为号召,业务相当兴旺。
外商储蓄会业务之所以兴旺,除上述原因外,社会上游资多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辛亥革命前后,中国政治经济形势瞬息万变,绝大部分财富集中在皇室贵胄、北洋军阀、大地主、洋行买办及工商业者手中。清朝覆灭之后,军阀连年混战,从逊帝溥仪、皇室亲贵,到北洋军阀中的总统、总理、督军、省长、下野后都避居天津外国租界当寓公。山东孟家,胜芳蔡家等有名的大地主,也因避兵灾躲到租界。这些人手中有大量的搜刮的民脂民膏,有的兴办工商业,有的投资房地产,有的则把钱财存于外商银行。外商看透了这些人的心理,竟对存入银行可供运用的资金作为保管品来处理,不但不付利息,还要收取保管费。由此可见,社会上闲散资金没有出路,而又缺乏本国信用可靠的金融机构,以致造成外商储蓄会牟利的机会。
“北四行”有鉴于此,认为有必要开办储蓄业务与万国、中法储蓄会相抗衡。“北四行”总理们认为:万国、中法两家的有奖储蓄,虽具有很大吸引力,但中奖者究竟只是偶然的侥幸者。当时社会上风行“社会化”“合作化”的思潮,如果利用这股思潮,打起“存户即是股东”的招牌,并以优息保息以及年终分红为号召,定能与万国和中法储蓄会一争高低,为此提出:储蓄事业“社会化”,投资的银行称为储蓄会的基本会员,存款人称为普通会员,年终享有分红的权利。具体的办法是:储蓄会对于各种定期存款除按一般银行的储蓄存款一样支付利息外(储蓄会称此为“保息”,即储蓄会无论盈亏与否,都照付不误),每届年终决算后,请在上海的外国会计师薛迈时审核盖章,然后发给会员,以示帐目公开,储蓄会的盈余除公积金、奖励金外,全部分给会员。
四行储蓄会由盐业、金城、中南、大陆四家银行各出资二十五万元,经筹建、注册,在一九二三年一月正式开业。总会设在上海,与四行准备总库合署办公。在天津、汉口、北京(属天津分会管辖)以及南京先后设立分支会。四行储蓄会总经理由四行准备库总经理吴鼎昌兼任。一九三二年吴出任南京国民党政府实业部长后,由协理钱新之主持业务。各分会独立核算,设经理主持分会业务。天津分会设在天津四行准备库内,首任经理为张泽湘,后为刘骘瞻,一九三九年我由上海调天津接替刘为天津分会经理。
四行准备库和四行储蓄会从业务性质上说,本属两个机构,但却在同一柜台内办公。在内部库、会是两个单位,职员分工各有专责,实际上是下分上不分。
四行储蓄会规定了五种储蓄存款,其计息和分红办法都与一般的银行不同。兹分述如下:
1.活期储金:即一般银行的活期储蓄存款。分存折、支票两种,存款利率分别为周息四厘及三厘。此种存款不参加年终分红。
2.分期储金:即一般银行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每份二元,半份一元,按份开户。存期固定为二十五个月,利率为周息七厘,称为“会员息金”。除息金外每次结算还可按存款多寡分得红利,称为“会员红利”。存款期满时,本息及所得红利一併照付。
3.定期储金:即一般银行的定期储蓄存款。储蓄会规定按份存储,每份五十元,期限固定为两年,后又增加了一年到期的一档。保息利率仍为周息七厘,连同应分红利每年复利一次,期满时本息红利一併付清。
4.长期储金:即一般银行的定期储蓄,但期限较长,故称长期储金。按份存储,每份五十元,期限为十年,后增加五年期一档。保息利率仍为周息七厘。一九二六年前,每年计息一次,一九二六年一月起改为每半年复利一次。到期时本息红利,一饼归还。
5.特别储金:即一般银行的大额定期储蓄存款。按规定本金须在万元以上;期限须在一年以上方可,金额和时间由会员(储户)自定。保息利率仍为周息七厘。计息、分红、复利的办法,大体上与定期和长期储金相同。
除活期及特别储金外,其余三种储金都必须按份存储。按份存档,手续简便,储金证分档印制,标明金额及存期,开户时只填储户姓名及开户年月日即可。储金证实行以色分档,一种颜色代表一个档次,一看颜色就能辨别本金的金额,可以避免误用。一百元份和二百元份的储金证张幅较大,印制十分精美;储户姓名等都用毛笔正楷填写,以表对储户的尊重和对大额存款的重视。按份存储也便于计算本息和红利。(www.daowen.com)
四行储蓄会的红利分配办法是:先提10%的公积金;再从其余的90%中提取60%为基本会员(指四家银行)储金的红利,提取30%为普通会员(指一般储户)储金的红利,其余10%作为工作人员的酬劳奖金。
四行储蓄会采取了上述的种种措施,特别是高利率分红的办法,对存户吸引力很大,最高的一年分红率为四厘七,连同七厘保息合起来高达一分一厘七,接近了当时一般银行放款利率。由于四行储蓄会信用昭著,稳健经营,吸揽了大量的游资,截至一九三五年各种储蓄的总金额达九千余万元,与外商的有奖相抗衡的设想实现了,在挽回利权方面做出了贡献。外商万国和中法两储蓄会不久就倒闭歇业了。
四行储蓄会对存款储金的运用也与一般银行不同。一般银行的资金都以放款为主要运用途径,四行储蓄会却在章程中明文规定,不经营工商业放款。它把资金主要运用于购买外国的各种债券和投资房地产。
四行储蓄会将吸揽来的大部分资金用于购买英镑和美元的债券,这样做就将本国的货币(银本位)变成了以外币计价并有外币利息收入的债券(金本位),等于把资金变成了外汇转存到国外,不仅以此保持币值,而且可以用外币债券所收的利息和外汇差价来支付存款利息及红息。“九·一八”事变后,我国货币不断贬值,与外币的差价越来越大,四行储蓄会从中获取了巨利。
四行储蓄会资金运用的另一个途径是投资房地产,最大的房地产投资为上海的国际大饭店,一九三一年开始购地兴工,一九三四年落成,耗资二百五十万银元,建起了一座高达二十二层的大楼,内部装修费也花了二百五十万银元,故国际大饭店的建成共投资五百万银元,当时被称为东亚第一座高楼。
我于一九三三年被调到四行储蓄会上海总会任副理,主管外汇业务。嗣后正值日寇大举侵华,世界银价下跌,我国货币与英镑、美元等外币的兑换率变化很大,四行储蓄会趁机大做外汇投机生意。在我的办公室设有专线收听上海路透社发表的国际金融市场行情的电传设备,根据有关的情报,结合当地的行情,分析外汇远期趋势,找出差价,然后决定买进什么卖出什么。我家有电话,经常在夜里与吴鼎昌、钱新之等人通电话,通知我外边的情况,以便转天开盘时买进或卖出。他们的消息是很灵通的,上海外汇经纪人每日不间断地向我介绍市面行情及联系买卖业务。下午五点,我给国外发电,委托国外代理行办理收或交。我从一九三三年到上海起至一九四〇年调回天津为止,在上海负责经营四行储蓄会的外汇业务达七年之久,获利颇为可观。
我在沪时,周德荪任上海四行储蓄总会副经理,负责经营国内公债业务。周与钱新之系交通系旧同事,很得钱的信任。当时公债行情的涨落同政局变化及抽签还本等各种因素有关,吴鼎昌调任南京国民党政府实业部长,钱新之同南京方面和上海头面人物多有往来,故官方内部消息很灵通,这是做公债投机生意的有利条件。故“九一八”以后的几年间,公债投机生意也使四行储蓄会获得了巨大的收益。
我和周德荪分别负责的这两项投机收益,有的列为正常业务收益,有的则归入后帐。
吴鼎昌任国民党政府实业部长后,协理钱新之负责四行储蓄会的一切重大对外工作。钱新之在上海十分活跃,三十几家大企业和钱都有密切关系,担任许多名义。青红帮头子杜月笙和钱的关系也很密切。钱新之同孔、宋及军方权要多有往来。钱接任主持“四会”业务后,经吴鼎昌批准,每年送给钱新之交际费二万元。
四行储蓄会在国外历年积存的外汇,估计至少有几百万美元之多。为了管理这笔巨大的财富,日本投降后,四行储蓄会派上海总会副经理施博群去美国,常驻在纽约,保管和运用四行储蓄会存在美国欧文公司中的外汇财产。后闻施博群于五十年代在美死去,他保管的四行储蓄会帐外的美元下落不明。钱新之当时还在香港,为追讨这些在美存款,曾在港延聘外国律师到美对施的家属起诉控告。据传闻说,施的家属以施死时没有遗嘱为理由,宣称对四行储蓄会在美的财产一概不知。最后以没有结果而不了了之。后钱新之去台湾,不久亦死去。四行储蓄会在美的几百万元资产究竟落于何人之手,至今仍是一个谜。
钱新之在上海解放前夕逃港,先派四行储蓄会的总秘书李亦卿去港,并将四行储蓄会所有的公债、证券、外汇、黄金、银元等都由李亦卿押送运至香港,并由他保管。李亦卿后来也去美国居住多年,于去年死去,他经管的外汇美金,也至今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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