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与城市区域空间结构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相连。公共艺术的色彩环境结构离不开城市色彩环境结构的总体框架支撑。城市中的各个区域所处的空间位置都不相同,在整体城市空间结构中承担着不同功能,居于不同的地位。对公共艺术的色彩进行分析时,应把它放到整个区域的整体空间中去,从整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的逻辑关系上进行公共艺术色彩规划。
(一)城市总体色彩空间结构的组成元素
城市色彩需要与城市空间的结构形态密切结合,这就需要借助空间的“点、线、面”元素,提出城市总体色彩空间结构框架。也就是说,城市的色彩空间结构中也需要有色彩节点、色彩轴线、色彩街区等元素存在。
城市色彩总体空间结构规划层面里,主要的规划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1.明确城市色彩各个层次节点的布局。
2.明确各级轴线的布局。
3.明确各个城市片区的色彩重要度的级别。
这里所说的节点是整个城市色彩系统中的色彩亮点和标志点,可以被用作地标的功能,增加该地点的亮点和可识别性,在整个城市的色彩规划中起到指引和带领全局的作用。轴线是整个城市色彩系统中的色彩骨架和特色景观廊道,它将各个节点与街区之间联系起来,对全城色彩起到组织作用。街区是构成城市整体色彩的基本单位。街区的色彩特点直接影响城市的色彩特点。(www.daowen.com)
(二)城市色彩规划内容
城市色彩环境结构包括总体色彩空间结构、片区色彩空间结构和具体地块的色彩空间结构。从空间形态的类别来看,街区、庭院、住宅区、城市公园等是“面”状空间,其规模范围相对较大;街道、滨水、绿带、铁路、车流等是“线”状空间,具有边界性和轴线性;交叉口、街道转角、广场、重要建筑等是“点”状空间。由此可以明确城市环境色彩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道路两侧建筑围合空间,包括街道线性空间和街道立面色彩。
2.街道上具有交往功能的场所和节点空间色彩,包括广场、交叉口、转角、庭院、公园等。
3.道路与道路共同构建的街道网络,即街区色彩。
景观公共艺术的色彩应在城市环境色彩结构基础上加以分析和制订。需要明确的是,所在城市区域是否编制过城市色彩总体规划和城市色彩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是有过编制,则需要用编制过的规划作为依据,落实和改进作品设计区内色彩空间结构中的详细布局;要是没有编制过,则需要在这些方面进行内容的补充添加,把作品设置区内的“点、线、面”色彩空间结构关系作为主要内容,再细致一点来说,就是明确街道各个层次节点、轴线、街坊的布局,明确城市街道空间中各个建筑的色彩关系,明确城市景观空间中需要强调的各个节点和界面,明确城市景观空间中具体建筑的色彩。把这些按照要求设置规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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