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市家具:景观公共艺术设计

城市家具:景观公共艺术设计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深入研究重要位置和意义后,我们把这类功能产品形象地称为“城市家具”。从以上分类可见,城市家具的功能性是和人们日常户外活动紧密联系的。城市家具设计的出发点是给群众使用,所以在设计过程中,有时会很大程度上借用到人体工程学理论。把城市家具作为景观公共艺术的一种表现样式,是因为城市家具与艺术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因此,城市家具的规划和设计已经成为政府赢得民心的重要方式之一。

城市家具:景观公共艺术设计

家具无论是在家居装饰里,还是在家居生活中,都是必不可少的使用品,而在公共空间这样开放的大环境中,同样需要贴近人心的生活品供人们日常使用。深入研究重要位置和意义后,我们把这类功能产品形象地称为“城市家具”。

城市家具是按照人们的行为习惯和需求方式、根据一定的功能关系进行组织,由各种环境设施所构成,以满足人们某种行为功能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是为了满足当代人们的各种生理和心理需求的公共设施。

城市家具具体可以分为八大类:

1.休息设施(坐具、桌子、亭子、廊架等)。

2.娱乐设施(静动态游乐器械、静动态运动器械、专用活动场地)。

3.信息设施(指路标志、导游图、告示板、广告牌、电话亭、邮箱)。

4.卫生设施(垃圾箱、饮水器、洗手池、烟灰筒、公厕)。

5.商业服务设施(售货类卖店、餐饮类卖店)。

6.照明安全设施(高位照明、道路照明、人行步道照明、低位照明、装饰照明)。

7.交通设施(公交车站、防护栏、机动车路障、台阶扶手、自行车停放器、车辆停放棚)。

8.景观设施(水系喷泉、地面艺术铺装、花坛绿植、景观小品)。

虽然以“城市家具”一词来定义城市中的公共设施,但是对于城市中的公共设施来说,这个定义范围较大,无论是横向还是竖向看,都是过于宽泛的,同时严谨性不够,可这样反而让人倍感亲切。这说明城市家具一词背后涵盖着更多人文内涵和城市生活理念精神。从以上分类可见,城市家具的功能性是和人们日常户外活动紧密联系的。通常环境设施的尺度和形态与人的使用习惯之间是有契合点的。这个契合点包含使用者对使用品的功能认同,也包含使用品对使用者在动作行为上的引导和规范。当这两方面相互契合时,“物体”才通过人真正实现它所具有的功能效应。

城市家具设计的出发点是给群众使用,所以在设计过程中,有时会很大程度上借用到人体工程学理论。以人为起始点出发,对人的生理特性进行认识和研究,在此过程中,应该把重心放在人的生理器官室内环境两者的关系上进行测试与分析,从而方便、有效地对人为制造环境中物理量的控制提供最佳的舒适度。对人体尺寸和人体的各种活动规律与家具设备的关系进行测试分析,可以确定家具设备的最佳尺度和最优性能。对人的活动及人体(个体、群体)与空间关系进行测试分析,可以确定空间的尺度、合理布局及活动范围。(www.daowen.com)

对人体尺寸和活动规律的认识了解,能够对我们得到人体数据提供帮助。城市家具设计中的人体数据是实现物的功能效果的必要数据。人的活动从物质本体上讲,它是躯体器官的活动。在室内环境构成中,影响着空间形态、大小的因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决定因素还是在于人的活动范围,以及相应的家具设备的数量与尺度。城市环境中的家具设计也是同理,必须确定人所需要的空间尺度、动作域、心理空间,以及两个人或以上的相对关系(平行、交叉、相交、相对等),其相对位置应为重叠、交接、邻接、分离等。根据人的行为,按照以上因素进行分类归纳,便可求出最小、最大和最佳的空间尺寸。同时,要注意因人的种类、性别、职业和生活区域的不同而存在相对位置上的明显差异,因此,有时也可参照比例来获取所需的尺寸大小。

在选择测量对象时,要充分考虑其代表性。在人体测量的数据中,某些特定的数据是十分重要的。例如,“椅子的坐高”就是由小腿的高度加鞋厚的尺寸来确定的,其尺寸就是设计师在对椅子进行设计时高度的最佳参考数据。对人体尺寸的测量和对人体活动最佳范围的测定,为确定人的活动空间范围和家具形态设计提供了定量的依据。比如,根据人的各种姿势的不同性质、空间尺度、支点位置等,可将人体体位划分为立位、坐位、蹲靠位、卧位四大类,其中包括作业、休闲性等7种不同情况下的姿势。按照姿势的众多不同类型划分成不同的家具形态,可以得到不同形态家具的科学依据。

把城市家具作为景观公共艺术的一种表现样式,是因为城市家具与艺术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而在20世纪初,西方的诸多国家里,“新艺术”的创作思潮更将艺术与城市家具的融汇推向高峰。城市家具的重要性可在以下三个方面得到体现:

第一,作为景观公共艺术的城市家具可潜移默化地表现出城市理念和精神,使城市区域文化更具有丰富的特色和魅力。

第二,给人以精神之陶冶和审美之享受,使居民生活更加宜人舒适,公共文化价值得以更好地实现和提升。

第三,城市家具是公共艺术和城市环境得以融合的理想载体。因此,城市家具的规划和设计已经成为政府赢得民心的重要方式之一。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艺术家和设计师提供了发挥艺术创意的空间和有关机构的支持。

设计师可以对单体或多体环境设施进行功能性和艺术性的设计,在对功能设计上严格遵循人体工程学原理,把握人的心理需求特征和行为模式引导,让人在舒适、便利的使用过程中,渐渐懂得去重新认识身边的事物,思考它们存在的意义,从而感悟和实现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城市家具只是公共艺术的一个表现样式,换个角度思考,我们可以说公共艺术的审美情趣和艺术价值是能用城市家具作为载体给表现出来的。既然城市家具作为载体,城市家具的功能性当然是排在第一位的,其次是艺术性和文化性。如果把功能性放在首位太过重视的话会出现一种情形,那就是在户外空间的环境设施大多以功能性为主,这往往容易缺失贴近人心的亲切之感。所以说,功能性和艺术性乃至文化性的结合才是一个成功的城市家具的标准所在。所谓的城市家具,是意在将家居温馨的氛围延伸到户外,其设计者的工作就是运用艺术化的手段,让户外公共设施更显亲和力和生活情趣。

鉴于这一点的考虑,设计师还可以将自己的设计创意融入现存的设施里面,通过二次创作设计,使得公共艺术在城市生活中被赋予新的意义,同时让原本仅具功能性的环境设施在艺术价值上得到提升。如前所述,如果把所有富有艺术美感的城市家具都一味地理解为公共艺术就错了,毕竟公共艺术具有独立的艺术样式和表现力,仅仅是作为简单艺术装饰的城市家具,还不能达到公共艺术的界定标准。

结合前文所说,无论以何种形式表现的景观公共艺术作品都该具有一定的目的性,也就是满足一定的功能需求。

公共艺术大都具备物质功能、精神功能和审美需求这三大功能。当三种功能出现在一个作品上时,由于作品表现的目的和设置地点位置的差异,作品会体现出对三种功能不同的侧重。例如以雕塑为主体的公共艺术作品,主要侧重于审美功能的表现。而一些商厦、路边、公园等以城市家具为主的公共服务性设施,则侧重其使用的功能性。

另一些以历史文化为主题的景观作品,主要强调其精神功能。原则上讲,景观公共艺术应是这3种功能共同作用的一个有机整体。作为城市文化的载体,公共艺术可以结合城市设计框架导入城市整体形象进行营造;可以用扩大的艺术手段结合城市景观和人所居住的环境去介入公共空间,并在传承社区历史和文化的过程中永远保持一种开放的对话状态;可以是保留在历史文化上的事件;也可以通过游戏娱乐方式融入大众;还可以结合城市家具打造富有个性的城市功能设施。景观公共艺术多元的表现样式,使它可以启发人对空间环境的审美需求,表达出各式各样的人对精神上的诉求,能够让城市形成一种有效的社会文化形态的构建和城市文化意象的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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