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不是任意妄为的,无论采取何种形式、表现何种内容,它都应该被赋予某种寓意,作为一个话语者向人们解释或传达某些观念或思想。如果艺术没有给人带来任何感受,也没有使人精神得到充裕,它便缺失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艺术的形式总是在种种变革中前行,在不断迭变更替的过程中完成。从传统的古典艺术到观念解体的后现代艺术,从备受追捧的浪漫主义到令人费解的抽象表现,所有的艺术都迎合或挑战着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和审美观,在时间的考验中完成持久的、被认同的存在意义。
能够使艺术跟紧和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需求,不脱离世界艺术教育的大致发展方向,而其发展方向是现代人对艺术的接纳程度,“把艺术带入生活”,已经成为现在享受生活乐趣、提高艺术文化素养的手段之一,更是今后当代社会、当代文化的发展方向。艺术性始终是公共艺术得以成为艺术作品的首要属性。首先,从造型艺术的角度来说,景观公共艺术是以物质形态呈现的具象或抽象的艺术,而美学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其次,景观公共艺术美学需要考虑的是对人的审美感受,使人形成审美意识,也就是精神层面上的艺术感知和认同。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一方面依赖于人的审美活动、艺术活动的实践,从理论上概括社会的审美经验:另一方面能够反过来指导和提高社会的审美意识,推动艺术实践发展。
美学研究的范围包括现实美、美感、艺术美和人对美的认识,是客观现实的美作用于人的感官和意识、心理和精神的活动。美学的基本理论之一,是强调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而艺术作品的创作是对要创作的内容补充作品内容,使作品拥有内涵。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知道艺术作品是必定先有内涵,然后再选择能让作品内容表达更加全面的表现形式,所以内容决定表现形式;反之,完美的艺术形式又能动地参与艺术内容的创造,使艺术内容产生艺术魅力和艺术感染力。艺术内容与艺术形式统一的美学原理,是公共艺术设计应当遵循的基本原理。
美学研究对象的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对公共艺术设计和设计行为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第一点,从客观方面研究审美对象,阐明美的本质和根源,研究美丑的矛盾发展、美的各种存在形态等。
第二点,从主观方面研究审美对象反映的审美意识,阐明它的本质、反映形式的特征及其历史发展的规律性。
第三点,研究审美意识的物质形态化的艺术表现。
阐明艺术的本质、内容、形式、种类,研究艺术创造的规律性、在作品中的反映程度及人们对艺术的欣赏与评价。景观公共艺术综合了众多的艺术样式。在理论研究和设计实践中,我们要遵循诸多美学规律和原理,并将其作为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的准则,运用到设计和艺术创作中。
美到底是怎样的一种事物?从客观上说,是事物固有的引起人愉悦感的能力;从主观上说,审美快感来源于人的内在感官。美的特性体现在当人向美之事物进行审美观照时,美作为客体所具有形象的可感性、尺度的完善性、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性和符合人的尺度的鲜明特征。而从美的表现形态来看,美又可以划分为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形式美、科技美等。
(一)自然美
我们先来说说自然美。什么是自然美呢?自然美指自然万物之间的美好,是自然事物之美。自然美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人的本质力量在自然事物中的感性显现,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可以拿人的感官作为参考,人的感官对自然的感觉可以清晰地分辨感受到自然自带的原有感性形式的展现,如各种形态、东西之间的色泽、用来表现的皮肤肌理等,这些都是形成自然美所需达成的必要条件。
随着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的发展,人与自然的联系愈来愈紧密,自然美的领域不断扩大,自然事物也愈来愈多地成为人们可亲近的对象,并使人们对自然充满兴致的关怀。此外,还有一种未经人类改造的自然美,它们也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如太阳、山川、海洋,因为这些是给予自然界生机源泉的自然景物,所以给人以永恒、力量、和谐、深邃、神秘之美的感受。可见,面对广袤浩瀚的自然之美,我们所要做的并不是以人自身微弱的力量去影响和改变自然之美,而是要给其极大的尊重和顺应。
自然美的社会性是指自然美的根源在于自然和社会生活的客观联系。自然和人的生活发生了联系,对人具有一定意义或价值,才可能成为美的对象。换言之,自然美产生的根源在于人类的社会实践。人类通过自觉的实践活动,给客观自然打上了智慧的烙印,使大自然逐渐成为和人有着密切关系的“人化”了的自然,它们被人们改造和利用,并为之欣赏和感悟。这种自然凝聚着人类的劳动,经常作用于人们的感性和理性,唤起审美愉悦,如金黄的麦田、欢乐的海滩、恬静的花园。
(二)社会美
社会美指社会生活中的美。它同样源于人的社会实践,与自然美不同的是,社会美与社会实践的关系非常直接和明显。人类的物质生产是社会存在的基础,也是社会美产生的基础。人和人之间产生的关系的美,是在人们各种活动交往过程中体现出来的言行举止和思维上的好感与美感。这种美是在人们日常生活交往中发生的,而社会美的内容较为直截了当地把这种美给表现出来。人们之间的审美关系是受制于物质条件、政治条件和其他精神条件的,而这些精神条件是必须受制于人们的审美关系,并随这些条件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的。社会美必然具有它那个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民族、阶级的特色。社会美的最大效用是通过愉悦人的身心、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心灵来提高生活质量,有利于个体自由、全面地发展。
(三)艺术美
艺术美简单来说就是艺术形象之美。而艺术形象之美是直接体现出艺术作品之美的。人们通过艺术形象之美的表现来感受艺术作品之美,无论是什么材质用途的艺术形式都离不开艺术形象对其作品的展现,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形象,艺术就不复存在”。艺术美是现实美的反映形式,而我们透过形象所看到的美是根据现实生活中各种现象加以艺术概括、提炼所创造出来的具体生动的图画。艺术形象不仅仅局限于造型艺术中的物象,诸如音乐就是通过旋律所表达出的思想情感,再构成的音乐形象,这就是音乐的艺术形象,而这种形象便是诉诸于听觉、想象中的形象。艺术美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结果,是对真实的生活进行艺术再创造的结果。
艺术美需要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1.艺术的真实性(www.daowen.com)
艺术美是具有着一定真实性的存在,虽然艺术来源于生活,但不是对生活的一个简简单单的模仿和复制粘贴。它涵盖着艺术家们在进行创作时的思考,还有对艺术大量情感的投入,是把生活当成原材料进行改造、添加和加工。以艺术形象作为媒介反映出芸芸众生普遍的生活规律,用来构成艺术美的基本特征。
2.艺术的情感性
就像在艺术的真实性里所提到的,艺术家们在进行艺术创作时,是将情感体现在作品当中的。艺术美作为审美意识的物化形式,必须包括艺术家的情感。美是艺术的特征,而该特征就在于直接诉诸审美的情感。
3.艺术的独创性
艺术美的生命表现在人的情感上,而表达出这种情感还需要通过适当的美的形式。别林斯基说:“在真正的艺术作品里,一切形象都是新鲜的,具有独创性的,其中没有哪一个形象重复着另一个形象,每个形象都凭它所特有的生命而生产着。”
(四)形式美
美的形式的表现简洁一点就是一种形式美的展现,是指向各种形式的因素之间相互关联且充满着规律可寻的组合形式,如空间、造型、形态、样式、色彩等因素间的组合。形式美存在于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之中,往往与事物的自然属性相联系。形式美的法则体现在协调性的原则上,如统一多样、整齐一律、平衡、调和对比、节奏韵律、比例体量等。
正如本章前一部分的“景观公共艺术与空间关系的协调性原则”,其内容就有涉及公共艺术与空间两者之间的形式美法则。可以说,形式美是人类在长期实践活动中,自觉运用形式规律去创造美的经验总结。形式美的法则对美的创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形式美法则并非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在运用上也需结合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而灵活地掌握和运用。
(五)科技美
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科学技术的发展也空前绝后。很显然,科学技术已经是当今社会生存的基础。进一步来说,科学技术的提高造就了现代科学技术的生产力,是今天人类社会作为本体存在的基础。美的本质的表达最为直接显露的就是技术美。美之所以构成,也正是通过科学技术来消除目的性与规律性的对峙,从而达到自由境界的随心所欲。不同民族和文化传统对作品美学质量的量度有着深刻的影响,而研究如何去衡量景观公共艺术作品的美学质量和价值,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思考:
1.作品的美学质量是景观系统与人类审美意识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功能表现。所以,作品的美学质量不仅取决于作品的客观特性,还取决于人的主观审美趣味。
2.作品的美学质量可以在审美者的态度中反映出来,而心理学的发展提供了定量测量态度的方法,因而这种审美态度会有一个测定值存在,可以称之为“美景度”。
3.景观公共艺术是面向大众的,不仅大众是重要的参与度因素,还有大量研究证明人类具有普遍一致的景观审美趣味。所以说,大众的审美趣味是衡量景观美学质量的标准之一。
4.景观系统各要素之间是相对独立的,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景观的美学质量;同时景观系统各要素之间又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它们共同作用于景观美学质量。
综上所述,景观公共艺术所具有的美应该是因势利导,而非强行产出的。只有吸收来自城市生活中的艺术灵感,才能够设计出迎合大众艺术审美取向的作品。这种蕴含城市之美的公共艺术作品会无形中把这种美反哺给城市,才有可能开发出额外的功能价值并得到人们的接受和认同。
公共艺术通常运用具象描写、抽象提炼、象征、隐喻等表现手法传达出作品所要凸显的艺术信息,通过对空间、主题、材料上的最大可能性的探求,把艺术形式的多样化给表现出来,做到使民众的参与度得到集中,从而和民众进行精神上的对话交流。
以空间为例,景观公共艺术在公共生活中所构成的审美空间对现代城市的市民生活具有重要的多方面的意义。它通过视觉强制性的精神阅读,对地域特征和空间结构有着具体、生动的感知和记忆,推动市民之间以公共艺术为媒介的公共生活的精神交流与沟通,对日常生活起到经常性、想象性、情感性的美学陶冶。
公共艺术的主旨主要以公共性为主。公共艺术作品作为公共生活中的艺术形式,它的表达是不会有争斗性、矛盾性的,更不可能是对社会伦理和风尚提出严重挑战的艺术作品。这种公共性有民族、时代的特征,有地域的和主流人群的话语规范,也有源于长时期的特定民族历史积淀的传统的精神基因。但是,所有优秀的作品都会给公共生活提供一种乌托邦式的艺术气质,让我们从日常生活中抽身,从公共生活的平凡嘈杂中去想象另一种可能性和生命的启迪。
此外,景观公共艺术在艺术样式和表现力上是相对独立的,它区别于一般只是具有艺术装饰美感的环境景观,如修剪得富有动态韵律的、呈波浪状的绿篱,座椅扶手上精美的铁艺镂空花纹,地面上呈色彩渐变图案的铺装,这些都仅仅是环境艺术的造景表现,虽然也都具有艺术性,但不能和公共艺术相提并论、混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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