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影印上海图书馆藏元刻初印本胡三省注《资治通鉴》,近日正式出版了。[1]这是多年来影印古籍中特别激动人心的一项重要选题。
影印出版此书的重要性,首先在于胡三省注释的《资治通鉴》自从问世之后,就以其精湛的学术见识而博得广泛认可,因而胡注就像《史记》三家注和《汉书》颜师古注一样,与被注释的典籍融为一体,一直与司马光书并行于世,成为阅读《通鉴》者一定要取以相资的辅助著述。胡三省的注释同司马光《通鉴》原书早已合为一体,密不可分。
可是进入明朝以后,不管是用元刻旧版重刷的印本,还是明朝新刻的版本,其文字都同元朝刻印的原本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差异。清嘉庆年间胡克家仿照元刻本旧式重刻此书,延聘顾广圻等著名学者从事校勘,刻印的质量博得学人普遍赞誉,如莫友芝在清末即称道其书“剧为当世所珍”[2]。其影响之久远,以至近几十年来普遍通行的中华书局点校本《资治通鉴》就是以此嘉庆胡刻本作为排印的底本。
然而胡氏仿元刻本所依据的底本,刷印时间已经比较迟晚,版面的文字,在修版补版过程中,已有诸多改动,迥非胡三省书初印的原貌。
关于这部元刻本书版的刊刻及版片移动情况,我在《所谓兴文署本胡注〈通鉴〉的真相及其他——写在胡刻〈通鉴〉影印出版的时候》中已经做过具体阐述。其大致情况是:此书在元代的刊刻,是胡三省去世之后,由胡氏家乡台州路的儒学在台州路治所临海县雕印的,至明初,书版被征调到京师,也就是后来所谓南京的国子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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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注《通鉴》之胡三省序文
今存世印本,多为书版移入南监后所刷,而版面已颇有漫漶泐损,故印本问题很多。目前所知,元朝在台州路儒学印行的本子,全本只有上海图书馆收藏的这一部(其他一些印本,如江西图书馆藏本,尽管也号称元印全本,可是在未经核实之前,仅看个别版面的书影,我不敢轻易相信其书果如所说),其余的藏本,都是零篇残册。就元刻元印这一点而言,上海图书馆收藏的这一部元朝印本,不仅是一部唯一可以确认的“孤本”,更可宝贵的是,它还应该是一部最初试印的样本。
很多书籍的试印样本,同正式大量刷印的本子相比,并没有多大差别,只是字迹更显爽利而已,可是上海图书馆收藏的这部胡注《通鉴》不是这样,它的内容同后来的印本有很大不同——这就是在很多卷次的篇末,附镌有胡三省的说明文字,甚至还有一首他抒发个人情怀的七言律诗。这些文字,可以说都是胡三省在写定书稿过程中的工作注记。这样的内容,一般来说,是绝没有道理印到胡注《通鉴》这部书上的,因为这显得不伦不类。虽然在一些极特殊情况下,也有人会刻意这样做(如清初湘西土司田舜年刻《廿一史纂》,乃节略《廿一史》内容,田氏即于卷末多附记其编录情况),但那是有其独特的需要,通常人们是不会这样做的。
下面我就从几个不同的角度,对这些胡三省的工作注记加以考订分析,希望对人们阅读和利用这些内容能够有所帮助,也希望对人们更加周详地认识胡三省注释《通鉴》的工作能够提供帮助,至少希望从事相关研究的学者对这些内容能够有所关注。
胡三省写下这些注记的时间,从至元十九年(1282)开始,迄止于至元二十九年(1292),前后经历十年之久,而大多仅书有月份和纪日干支。这样,就需要把这些纪日干支落实到具体的年份上。日本学者尾崎康曾经把这些日期转换为日本当时的宣明历。唯日本宣明历同胡三省的注记以及他在当时的历史活动毫无关系,尾崎氏这种做法,很是令人不解。虽然尾崎康也同时附注了元朝在至元十八年刚刚颁行的授时历,但元刻初印本上留下的这些注记,本身还有文字的讹误,尾崎氏未能做出合理的订正,所以他实际上未能一一清楚复原胡三省写下这些注记的确切时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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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注《通鉴》卷二〇四篇末胡三省注记
在这里,我利用方诗铭、方小芬合著《中国史历日和中西历日对照表》[4],根据这些胡三省注记的前后顺序和相关朔望记载,将其落实为元代的历日。
第一,相关注记所涉及的日期干支及所属年月,可用表格的形式,简要体现如下(对那些与尾崎康不同的认识,都在表格的后面具体说明我的判定原因)。
胡三省具体的注记内容,需要时读者可以取阅此元刻初印本胡注《通鉴》,自相比对。对上表中一些比较特殊的问题,现说明如下。
卷七一篇末的注记,胡氏原文为:
自去年秋,葺以作室,废置笔砚。癸未四月癸丑再写,丁未毕卷。
这条注记尾崎康将“四月癸丑”和次于其下的“丁未”比定为日本宣明历的四月二十九日和六月二十五日。
宣明历既与元朝的历日无关,其是非正误可置而不论,唯“四月癸丑”这一日子因前有“癸未”之年冠加其上,只能是在至元二十年这一年。依据元朝的授时历,“四月癸丑”这一天为二十九日,这个月为小月,只有二十九天,下一天甲寅日就进入五月,为五月初一,而由此下延的第一个丁未日,便是六月二十五日。尾崎康所拟宣明历的四月二十九日和六月二十五日这两个日子,实际上同元朝的授时历相同。
问题是尾崎康怀疑“丁未”这个日期或为五月四日“丁巳”之误,或为五月六日“己未”之误。那么,尾崎氏为什么怀疑“丁未”这一写录完毕的日期会有问题呢?这很简单,若是完全依循字面的记载,把这一“丁未”日定为六月二十五日,那么,通观胡三省留在诸卷篇末的这些注记,通常写录完毕一卷的时间,都在四五天上下,这样再来看这第七十一卷,从四月末竟然一直写到六月快到底了,历时将近两个月,实在是有些太长,太不可思议了。所以尾崎氏才觉得“丁未”二字或有讹误。尾崎康在文章中没有说他这样想是为什么,但我找不到别的理由,恐怕只能如此。不然人家书上的字迹刻得清清楚楚的,为啥他非觉得会有问题不可?
阅读古代典籍,研究历史问题,能够随时看到这样的问题并做出相应的解释,这是一位好学者才会具备的眼光和感觉。不过在具体解释文字的讹误时,还需要多考虑一些相关的因素,以做出更加切合实际的分析。
我们看这条注记,若是“癸未四月癸丑再写”这句话中“癸丑”这一干支准确无误,那么,由于这一天是四月末日,那么,下边注记的写录毕卷日期必然要到五月或是六月,但要果真是这样,按照古人纪日的习惯用法,就应清楚写明是在哪个月里,不应徒记干支。换句话讲,像现在我们看到的这种仅仅书写“丁未”这一干支的情况,只能是承接上文,因同属四月,故略而不再重记月份。事实上,胡三省在《通鉴》注稿上留下的这些注记,也是遵循这样的通例。如卷一七五篇末即记云:“五月戊午起写,六月甲子彻卷。”即跨月时须记明下一个新的月份。所以,卷七一篇末“丁未毕卷”这一干支,若是已延至五月或是六月,是不应该不在纪日干支前先记明这个新月份的。
遵循这样的认识,我们就不应怀疑“丁未”这一日期有误,而应当考虑前面“癸丑”那一干支存在讹误。这样,我考虑可以先假设“癸丑”为“癸卯”之讹。这一是因为“癸”字的字形不易与其他天干用字互混,而“丑”“卯”两字的字形颇有近似之处。元人刻书,在移录胡三省手稿上版时,自会因辨识出错而造成这样的讹误;再看“癸卯”先于“丁未”四天,胡三省写录书稿其他部分,每卷用时大致都是在四天上下,相差无多,而由四月癸卯到同月丁未,正好相隔四天。所以,我以为应把“四月癸丑”的“癸丑”订正为“癸卯”,而不宜改动“丁未”这一注记。
第二,卷八六篇末的注记,胡氏原文为:
六月二十二是乙巳写,越二十六日,南雷叔见过,崇饮竟日。次日,季子初生之朝,室人以汤饼相属。至二十八日庚戌乃毕卷。
如尾崎康所见,“二十二日”这一日期同“乙巳”这一干支不符,但应以何者为是,尾崎氏出于审慎,未作判断,他只是指出,若是依照授时历,二十二日应为甲辰,而乙巳乃是二十三日。今案“甲辰”同“乙巳”字形差别明显,写录过程中产生讹误的可能性极小,而“二”“三”两字之易淆易讹,是古籍流传过程中十分常见的现象,故敝人推定原文“二十二日”应是“二十三日”的讹误。
第三,卷二〇〇篇末注记,胡氏原文为:
十二月戊戌写,次日舡场征发竹木,追逮甚急,遂辍笔三日。辛丑复写。次日,吏卒又至,鸡犬不得宁。至乙巳乃克彻卷。
尾崎康对这条注记时间的认识,存在很大谬误,需要逐项说明。
首先,“十二月戊戌”这个日子,尾崎康认定为至元二十三年的十二月六日,他推论的这个年份,很不合理。尾崎康在排比这一日期时没有附记授时历的年月时日,我理解可能是二者相同,所以没有另行标记。
尾崎氏这一认识的问题是,其一,若把这个年份定为至元二十三年,那么,至元二十二年在进入十二月之前胡三省就没有留下一条工作的注记,对比其他年份,这很特别,有些令人费解。其二,卷二〇四篇末有胡氏注记云:
自去年来,造舡役兴,吏卒之隳突,奸豪之凌暴,辍飡饔、行贿赂以求免。丙戌春,挈书来稽山,四明陈高父分教泮林,馆予至夏。六月辛丑,始启箧寻旧业。
文中“丙戌春”为至元二十三年之春,则斯时所云“去年”必指至元二十二年无疑,故所说“自去年来,造舡役兴”之事,与卷二〇〇篇末“十二月戊戌写,次日舡场征发竹木”云云,自属一事。所以,尾崎康将其系于至元二十三年之下,也必误无疑。
其次,年份既误,在此前提下推定的十二月六日这一日期,也随之致误。盖每月朔日既异,具体干支表示的日期亦随之推移。现在把年份订正为至元二十二年,这一年十二月朔日正在戊戌这一天,也就是说,是在十二月初一。
再者,“遂辍笔三日。辛丑复写”这两句话,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被尾崎康误识作“遂辍笔,三月辛丑复写”,这样,大概是由于至元二十三年三月丁卯朔,故是月无辛丑,不得已,尾崎氏复将这一月份推至下一年,也就是至元二十四年。这一年三月辛卯朔,辛丑为十一日,故尾崎氏把这一日期推定为至元二十四年三月十一日。但复按原文,分明是“三日”而不是“三月”。疑当时他到上海图书馆看书,为时间和条件所限,过于仓促,一时笔记有误,造成这一结果。如前所述,至元二十二年十二月戊戌朔,辛丑值此月初四。
最后是“乙巳乃克彻卷”这一时日,尾崎氏因误定前文“辛丑”为至元二十四年三月十一日,顺次后延,便将此日定为至元二十四年三月十五日,今则随“辛丑”日前移为至元二十二年十二月初八。
第四,卷二〇二篇末注记,胡氏原文为:
十一月戊申起写,壬子望日彻卷。先二日,海人再入山伐竹,乡邻骚然。
尾崎康记云,若依授时历,这两个干支应为十一月二十二日与二十六日,这是顺承前此卷二〇〇篇末那一条注记而做的推断。因为如上所述,他已经把那一条注记的最后那一个“乙巳”日定为至元二十四年三月十五日,故此十一月便只能同属至元二十四年。现在既已订正上一条的错误,自应重新考虑这一条注记的题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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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注《通鉴》卷二〇二篇末胡三省注记
然而情况仍很复杂。上一条注记,记于至元二十二年十二月初八,据此,这一条的“十一月戊申”自应在此之后,那么最早只能是至元二十三年十一月的事情。可若这样比定,仍行不通。
一是至元二十三年十一月癸亥朔,望日为丁丑,不在壬子,而且此月根本没有壬子日。像尾崎康那样把这个月份定为至元二十四年十一月,其壬子日同样不在望日。尾崎氏自己也已经意识到这是个很不好解释的问题。
二是下面紧接着的另一条胡氏注记,是前面引述过的写在卷二〇四篇末的那一条,而那一条注记的题写时间,是至元二十三年六月。这样,按照时间顺序,卷二〇二篇末这一条注记只能是写于至元二十三年六月之前,而不应该写于至元二十三年十一月。当然,如前所论,同时还应该在至元二十二年十二月初八那一天之后。
这样我们再来看一下至元二十二年十二月的望日是在哪一天——这一年的十二月十五正在壬子日这一天!所以,这个“十一月戊申起写”的“十一月”应是“十二月”的讹误。审此处版刻字有缺损,明显经过描润,因而这一字误也可能是描润时造成。把这一月份由“十一月”订正为“十二月”之后,前前后后,就都很顺畅,不存在任何窒碍了。
在《所谓兴文署本胡注〈通鉴〉的真相及其他——写在胡刻〈通鉴〉影印出版的时候》一文当中,我已利用这些注记的内容对胡三省撰著《通鉴》之注的过程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释。除此之外,元刻初印本胡注《通鉴》上这些胡三省的注记,对研究胡三省晚年的行迹,也有重要价值,而利用这些注记最重要的基础,还是要先来厘清其添写的具体时日。尾崎康过去根据他排定的历日,逐时排比了胡三省在这些年中的活动轨迹,但如上所述,他排出的时日并不准确,还存在很多问题,依此复原的胡三省行迹,似乎也需要按照上文所说做出相应的订正。不过在一一落实这些注记的题写时间之后,也就逐一确定了其先后关系,有难度的研究工作已经做好,依此排比胡三省的行踪也就成了一项纯技术性的工作,或者说成了一项体力活儿,这里恕我就不再具体罗列,谁想编写详细的胡三省年谱时再来抄录进去就是了。
元刻初印本胡注《通鉴》上这些胡三省的注记,其史料价值不仅限于胡三省个人,还可以为研究元初一些重大史事提供很好的帮助,同时,我们也理解了胡三省写成《通鉴注》一书的艰难情况。
胡三省写在《通鉴注》书稿上的这些注记,虽然其主旨只是记述工作的进展状况,有时也抒发一下撰著过程中的感慨,但无意间留下了一些有关元朝重大史事的记载。所谓“重大史事”,一是元军侵略日本之役,二是与此役密切相关的江南社会动乱。
元世祖忽必烈发动的侵日战争,是直接以灭亡日本和奴役日本民众为目的的。为实现这一目的,元世祖前后经营多年,最重要的军事攻击,主要有两次。第一次发生在至元十一年(1274),第二次发生在至元十八年(1281)。这两次劳师远征,都没有能够达到目的;特别是至元十八年这一次,元军十三万余人,另有附从高丽军一万余人,而“元军不返者十万余人,高丽军亦七千余人”[5],堪称完败。
然而元世祖忽必烈并没有从这样惨痛的失败中吸取教训,而是从下一年亦即至元十九年开始,就又积极准备再度出征日本,其中一项重要的战争准备工作,就是建造渡海的战舰。当时建造战舰的地点,除了高丽以外,在元朝本土,主要有平滦、扬州、隆兴、泉州等地,“共造大小船三千艘”[6]。
到至元二十二年,这次新的东征计划,开始付诸实施。这一年四月,“以征日本船运粮江淮及教军水战”。十月癸丑,“立征东行省……征日本”。丁卯,“敕枢密院计胶、莱诸处漕船,高丽、江南诸处所造海舶,括佣江淮民船,备征日本。仍敕习泛海者,募水工至千人者为千户,百人者为百户”。至十一月壬申,复“以讨日本,遣阿八剌督江淮行省军需,遣察忽督辽东行省军需……戊寅,遣使告高丽发兵万人、船六百五十艘,助征日本。仍令于近地多造船……癸巳,敕漕江淮米百万石,泛海贮于高丽之合浦”。十二月己亥,又见“江淮行省以战船千艘习水战江中”。[7]
日本旧写本《蒙古寇纪》
(据日本“元寇弘安役六百五十年记念会”1931年影印本)
这就是至元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一胡三省写在卷二〇〇篇末那一段注记的历史背景,胡氏所说“次日舡场征发竹木,追逮甚急”,以致“鸡犬不得宁”的情况,显然是为出征日本造船所致。盖当时所谓“江淮行省”即江浙行省前身,初治扬州,此前一年亦即至元二十一年已迁治杭州。[8]故胡三省家乡台州的“舡场”,应即《元史》所记江南、江淮建造战船的处所之一。接下来胡三省在卷二〇二篇末所记“再入山伐竹,乡邻骚然”的情况,讲的当然也是因砍伐造船竹材而对乡民造成的骚扰。至第二年即至元二十三年春天,胡三省复在卷二〇四篇末追记当时“造舡役兴”的情形说:“吏卒之隳突,奸豪之凌暴,辍飡饔、行贿赂以求免。”这些都是反映这次造船活动社会影响的珍贵史料,其出自著名史学家胡三省之手,尤其值得重视。
另一方面,在这一大的历史背景之下来看胡三省这几条注记,大家就会看到,若是像尾崎康那样将其放到至元二十三年甚至二十四年之下,那么,就会背离上述时代背景。盖至元二十三年正月甲戌,元世祖“以日本孤远岛夷,重困民力,罢征日本,召阿八赤赴阙,仍散所顾民船”[9],即不得不收敛其征服日本的野心,放弃了这次出征的计划。此后虽然还有小规模的对日海上军事行动,但再未大规模发兵。这样也就没有大规模打造战船的必要。所以,胡三省记述的台州造船活动,只能发生在至元二十二年年底,而不会是至元二十三年或至元二十四年的事情。
这场侵日战事对胡三省注释《通鉴》的影响,不仅上面所说延缓其写录进程这一点,其部分注稿的毁失,也同这场对外侵略战争具有直接的关系。
就在胡三省记下这次元廷造船征日骚扰台州居民一事前后,在更大的范围内,有所谓“江南群盗”兴起,即江南及东南沿海地带,民众群起,反抗元廷的压迫。引发这些暴动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朝廷罔顾民力,为征服日本而大规模建造船只并征发水手。至元二十年五月,御史中丞崔彧进言曰:
江南盗贼相继而起,皆缘拘水手、造海船,民不聊生,日本之役,宜姑止之。江南四省应办军需,宜量民力,勿强以土产所无。凡给物价及民者必以实。召募水手,当从所欲。伺民之气稍苏,我之力粗备,三二年复东征未晚。
可惜结果是圣上顽固“不从”。至是年六月戊子,果然便“以征日本,民间骚动,盗贼窃发”[10]。至元二十三年,朝廷又将兴兵征伐交趾,且有再征日本之议,吏部尚书刘宣上言曰:“连年日本之役,百姓愁戚,官府扰攘,今春停罢,江浙军民欢声如雷。”[11]可见为征伐日本而连年劳民伤民,是造成当时社会动荡的主要原因之一。
征伐日本的战事,虽然在至元二十三年年初就大致停息下来,但元廷随即又南征安南,致使由兴兵侵略而造成的社会动荡继续发展。
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我们在这部元刻初印本胡注《通鉴》卷一七一的篇末,看到有胡氏注记云,至元二十六年正月,“妖贼杨镇龙起玉山,焚天台、新昌、嵊县,犯猎诸暨、东易(当为‘昜’字之讹。案‘昜’乃‘阳’之古体)、金华,进薄婺城而败。余党溃归吾乡者,复啸聚,焚奉化、宁海。大兵来讨之,逸德之烈,不分玉石,烧荡室庐,系累屠杀者什七八”。兵燹中胡三省举家入山避难,致使其《通鉴注》的全部草稿和“自一百七十一卷至一百九十卷凡廿卷”清定的定稿,俱毁失无存,胡氏不得不再艰难补撰这部分阙失的内容。
胡三省在《通鉴注》中留下的这些注记,同元朝的历史进程密切相关,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元朝发动侵日战争对文化的严重破坏,也能够更清楚地了解到胡氏撰著此书时所面临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胡三省这些注记,也为我们了解元军征日的社会影响和所谓“江南群盗”的实况提供了一个鲜活的例证。这些都是这部元刻初印本胡注《通鉴》所具有的独特史料价值。
注释《资治通鉴》,既耗费了胡三省生命中很大一部分时光,也寄寓着他的政治期望,因而在元刻初印本留下的这些胡氏注记中,也透露出一些他的心声。
在全书末尾,也就是《通鉴》卷二九四的篇末,胡三省题有下面这样一首七言律诗:(www.daowen.com)
通鉴相随四十秋,黑头吾伊到白头。
夜眠欲睡不得睡,昼坐似愁还非愁。
经济满怀无用处,兴亡过眼欻如流。
手编留与儿孙读,知得儿孙会得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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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注《通鉴》卷二九四篇末胡三省题诗
他还落款署名云:“右胡三省作。”胡三省在至元二十二年冬至日写出的《新注资治通鉴序》中叙述说,自“宝祐丙辰出身进士科,始得大肆其力于是书,游宦远外,率携以自随。有异书异人,必就而正焉”[12]。从宝祐丙辰亦即宋理宗宝祐四年(1256)算起,四十年后为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古人写诗,自可举其约数,未必实指。我在《所谓兴文署本胡注〈通鉴〉的真相及其他》一文中已经指出,因其“自一百七十一卷至一百九十卷凡廿卷”的书稿在战乱中毁失,大致是在至元二十九年九月以前才完成补撰这部分书稿的工作,而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到成宗元贞二年只差四年时间,所以胡三省这首诗写成于全稿完毕之际的可能性很大。
不管是虚指四十年,还是实指四十年,这个时间,都比其友人袁桷谓胡氏“释《通鉴》三十年”的说法要更为接近实际情况。袁说见所著《师友渊源录》[13],后世学者论胡三省注释《通鉴》用力之深,往往都要引述他这一说法。现在既已印行这部元刻初印本,世人得以知晓这首诗作,以后恐怕就更应称道“通鉴相随四十秋”这一夫子自道之语了。
诗中“经济满怀无用处,兴亡过眼欻如流”这一联,清楚地道出了胡三省的用世情怀。据其《通鉴注》自序等记述,经廖莹中推荐,他曾一度依附于丞相贾似道,在宋恭帝德祐元年,“从军江上”,具体的官职,是“主管沿江制置司机宜文字”。唯惜“言辄不用”,又“既而军溃”,不得已,才退身官场,徒步回归乡里,屏谢一切人事,专心一意从事著述[14],而将其家国情怀,寄寓注文之中。昔陈垣即以为“其忠爱之忱见于《鉴注》者不一而足”,故撰著《通鉴胡注表微》一书,将其微旨表而出之。[15]今读胡三省这一联诗句,适可为陈垣所说“忠爱之忱”增一直接说明。
《四部丛刊初编》影印元刊本《清容居士集》
不过在这里还要稍加说明的是,胡三省注《通鉴》,本来在地理上花费心力最多,成就和价值也最大,可是陈垣在《通鉴胡注表微》一书中,对他的地理考证,只是很浮泛地论述说:“考证为史学方法之一,欲实事求是,非考证不可。彼毕生从事考证,以为尽史学能事者固非;薄视考证以为不足道者,亦未必是也。兹特辑存数十条,以备史学之一法,固知非大义微言所在也。”[16]即以为胡三省如此究心于地理,仅仅是一种技术性的工作,并没有什么政治寄托,这实在很不妥当。我在《清后期的历史地理》一文中曾专门谈论过这一问题[17],指出在中国学术史上,读前代史书而特别究心于古今地理沿革对照,一直与危殆的政治局势密切关联,身经亡国之变的胡三省也是这样。检读胡三省《通鉴注》自序所云“用兵行师,创法立制,而不知迹古人之所以得,鉴古人之所以失,则求胜而败,图利而害,此必然者也”[18],与此“经济满怀无用处,兴亡过眼欻如流”相对读,更易明了其关注地理沿革的用心所在。
在胡三省的这些工作注记当中,还另有一条,内容同这首诗,特别是同其最后两句紧密相关。这条注记写在卷一七五篇末:
五月戊午起写,六月甲子彻卷。是数日骤热,余虽欲自力,而力分于扇箑。因念柳子厚言人不过经数十寒暑,则无此身。余今六十三矣,能禁几寒暑邪?志不得行于世,命也;学之不讲,儿孙不知自勉,斯吾忧也。
所谓“志不得行于世”,首先是与前述其在宋末“言辄不用”直接相关。其“学之不讲”,既与他甘做亡宋遗民有关,也是一种无奈,唯观其晚年对诸子所说“吾成此书,死而无憾”[19],可知撰成《通鉴注》一书,对其学术情怀自是极大慰藉。至于“儿孙不知自勉”一语,则同“手编留与儿孙读,知得儿孙会得否?”那两句诗相互呼应,都是对子孙未能承其学业无可奈何的感慨。官二代传之易,学二代受之难,自古已然。胡氏诸子在其身后能够妥善保存书稿,并交由于台州路儒学梓行,使其一生心血得以顺利传布于世,这也足以令胡三省在九泉之下感到欣慰了。
此前我在《所谓兴文署本胡注〈通鉴〉的真相及其他》一文中,根据元刻初印本胡注《通鉴》卷一七一篇末的胡氏注记,指出胡三省在补撰“自一百七十一卷至一百九十卷”这二十卷书稿时,手边已经没有司马光《资治通鉴》原书可以使用,因而“这补撰的二十卷注稿,是在什么时候写录到怎样一部《通鉴》书中,甚至它是不是写录到了《通鉴》书中,现在都已经无从稽考了”。史阙有间,这实在无可奈何,不过认真审视一下当时最有可能得到的《通鉴》,还是可以做出一个大致的推断。
检存世元代刻本中有一至元二十六年至二十八年间梓行的《资治通鉴》,有刻书序文如下:
《书》讫而《春秋》作,《春秋》绝而《通鉴》续,俯仰数千年尽在是矣。予旧收蜀本《通鉴》,视江南诸本为善,惜其今无存梓也。乃命工翻刊,起于至元己丑春,迨辛卯春成,士友校雠,谓无讹舛,因记岁月,以贻后观。奉国上将军福建等处行尚书省参知政事魏天祐书于建之中和堂。[20]
魏天祐“命工翻刊”的是在每一年份下都附加有干支纪年的蜀刻“龙爪本”《资治通鉴》。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翻刻本刊成于至元二十八年,紧邻胡三省大体写录完毕《通鉴注》书稿的至元二十九年。虽然从胡三省的工作注记来看,至元二十九年时他还并不知晓,当然也不可能马上看到这种新刻印的《资治通鉴》,但福建与浙江南北毗邻,胡氏应该在至元二十九年之后很快就能够得到这种新刻的版本。因而我推想胡三省最后补撰的“自一百七十一卷至一百九十卷”这二十卷书稿,最有可能是被移录到这个本子的《通鉴》之上的,只是需要删去后人妄增的纪年甲子。
民国初年章钰撰著《胡刻通鉴正文校宋记述略》,尽可能利用当时所见宋刻本来做校勘,亦无法判断胡三省依据的底本到底是什么版本。[21]现在我从当时的特殊历史背景入手,推测其卷一七一至一九〇这二十卷书可能采用的是元魏天祐刻本,或可为深入认识胡注《通鉴》的撰著过程提供一个有益的着眼点。希望日后能有闲暇来验证这一猜想,而这并不是一件很难做的事情。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魏天祐刻《资治通鉴》
(据《国家图书馆宋元善本图录》)
当然,此前在《所谓兴文署本胡注〈通鉴〉的真相及其他》一文中我已经谈到,依据元刻初印本上的胡三省注记,我们可以知道胡三省补撰这二十卷时最初依据的是袁桷所藏“汴都枣木本”,也就是一部北宋时期在都城开封刊刻的本子。《通鉴》北宋刻本现今仍存留于世者,仅有部分有待进一步论证的“广都费氏进修堂刻本”残卷,这也就是刚刚提到的所谓“龙爪本”,因而通过胡三省留在书稿中的这些注记,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二十卷书在《通鉴》版本的研究中是具有很多特殊价值的。
关于这二十卷《资治通鉴》版本的具体情况,需要花费很多功夫仔细琢磨,但粗略翻检,也可以很快得到一些大致的印象。概括地说,传世《通鉴》的祖本,是元祐元年至元祐七年刊刻的所谓“国子监刻本”,绍兴二年(1132)至三年间刊刻的两浙东路茶盐司本乃是直接翻雕这一祖本,南宋时期四川地区以外刊刻的《资治通鉴》又大多出自两浙东路茶盐司本,而我们不难看出,这二十卷胡注依据的“汴都枣木本”与两浙东路茶盐司本是有明显出入的。
如胡注《通鉴》卷一七五陈宣帝太建十三年(581)二月丙寅“立王后独孤为皇后”句下胡三省记云:“‘独孤’之下逸‘氏’字。”可当年章钰校《资治通鉴》即已指出,两浙东路茶盐司本和《四部丛刊初编》本都并不阙佚这个“氏”字。又胡注《通鉴》卷一八八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戊申,“时世充太子玄应镇镇虎牢,军于荣、汴之间”,胡三省记云:“‘荣’,当作‘荥’。言军于荥泽、汴水之间。”而章钰也已指出两浙东路茶盐司本正是书作“荥”字,《通鉴》下文紧接着述及“荣州”,也是同样的问题。还有胡注《通鉴》卷一九〇唐高祖武德六年六月丁卯,“瓜州总管贺若怀广按部至沙州”,七月丙子,“张护、李通杀贺拔怀广”,胡三省记云:“余按‘贺拔’意亦当从上作‘贺若’。”章钰也指出两浙东路茶盐司本和《四部丛刊初编》本此处正书作“贺若”。[22]这些情况都直接显示出这个“汴都枣木本”同绍兴初年两浙东路茶盐司本的不同;间接地看,或许这也是北宋“汴都枣木本”同元祐祖本的差异。
至于除了卷一七一至一九〇这二十卷之外胡三省做注时到底依据的是怎样一部底本,我虽然没有花费工夫做过探讨,但胡注本卷末附有绍兴二年至三年两浙东路茶盐司刻本的校勘官员衔名,其中有“右修职郎绍兴府嵊县丞桂祐之”[23],今国家图书馆藏两浙东路茶盐司原本这一衔名已佚失不存,但在其卷二四一和卷二四九两卷篇末,都镌记有“左文林郎知绍兴府嵊县丞臣季祐之校正”字样[24],这个“季祐之”应是“桂祐之”的正确写法,而《四部丛刊初编》影印建本已讹作“桂”姓[25],这说明胡注依据的底本同这个建本具有非常近密的关系。
尽管如此,这个建本并不是胡注的底本。在这里不妨比对一下胡注的文字,如卷一一八晋恭帝元熙元年(419)正月庚申,“剌刘道怜司空出镇京口”,胡注云:“‘剌’者,‘敕’字之误也。”章钰谓《四部丛刊初编》本乃正确书作“敕”字。又同卷同年二月,“初,司马楚之奉其父荣期之丧归建康,会宋公称”,章钰亦谓《四部丛刊初编》本乃书作“宋公裕”[26]。这都显示出二者并非一事。
另外,关于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影印这部元刻初印本对人们利用胡注《通鉴》的版本学价值,这实在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用不着多费笔墨。因为这是世间可以确认的唯一一部完整的元朝印本,而且还是胡三省书的原刻初印,在胡氏原稿不存的情况下,它最接近胡注《通鉴》的原貌。民国时期大藏书家傅增湘以“双鉴楼”名其书斋,而其所谓“双鉴”之一即元刻胡注《通鉴》,尚是书版移入朱明南监以后的印本。知此,更易理解此元刻初印本之珍稀。
长期以来,这个本子一直深藏秘扃,学者难得一见,更无人利用它来校勘通行的版本。如同我在本文开头所讲的那样,朱明以后的印本,不管是重刷的元刻旧版,还是新刻的明人新版,直至清嘉庆年间胡克家仿元重椠本,其文字内容都同元朝刻印的原本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现在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将上海图书馆收藏的这部元刻初印本影印行世,研读胡三省书的学人得以摩挲在手,随时展阅,对相关学术研究自然帮助多多,其学术价值,在近年大量影印的古籍当中,是值得特别称道的。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存世宋元本《资治通鉴》,除今存国家图书馆的绍兴三年两浙东路茶盐司公使库刻本(今有《中华再造善本》丛书影印本)外,已别无全本(《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涵芬楼藏所谓大字建本也有部分卷次是以清抄本补配),因而若就司马光《资治通鉴》的本文而言,不管胡三省的工作底本为哪一种版本,这部初印本胡注《通鉴》也是继绍兴三年两浙东路茶盐司公使库刻本之后唯一的一部首尾完具且面目如初的元刻古本。从这一角度看,学者也理应予以高度重视。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元刻初印本虽然是胡注《通鉴》最好的版本,但并不等于说此本已经十全十美,没有瑕疵。对这一点,清人顾广圻曾经有所指摘,即谓元刻本“非梅磵亲所开刊,故于正文有未审温公之指而错者,于注有未识梅磵之意而舛者”[27]。事实上,完美无缺而不需要治史者自行校勘订正的史籍是不存在的,考辨校订史料是治史者的基本工作;具备一定的史料辨析能力,也是治史者不可或缺的基本功。大家切不可以为有了这部影印的元刻初印本来用,读胡注《通鉴》就万事大吉了。
况且即使是司马光《资治通鉴》原书,顾广圻也已指出“温公就长编笔削,不复一一对勘元文,遂或失于检照”[28]。也就是说,司马温公本人还有很多文字的疏误,对于我们阅读和利用胡注《通鉴》来说,这或许可以看作是另一项特别值得重视的“版本”问题——哪怕司马光《通鉴》的全部手稿都能重现于世,我们也还是要开动自己的脑子来读这部史书。读书治史,不是搞个国家重大项目来校勘出一部“定本”就可以两眼发直只盯着一本书看的。
对了,最后说一下胡三省这部书的正式名称是什么。确切地说,可以说这部书没有名称,胡三省只是给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做了个注。这就像郑玄注“三礼”,《礼》就是《礼》,郑玄并没有给它另加一个自己新定的名称。其实大家熟知的《水经注》也是这样,它并不是郦道元给它定的书名。郦道元只是给《水经》做注,《水经注》这个名称是读书的人叫出来的。同《水经注》的际遇一样,后世学者或以《资治通鉴音注》来称谓胡三省此书,当然也只能说是个便宜的俗称。大家看这部元刻初印本,其首卷卷端镌记的书名只是“资治通鉴”,这就是最好的证据。这原汁原味,一点儿也没有经过改动,你就真的得信。
当然像这样没个独立的书名称呼起来确实不大方便,如同我在《所谓兴文署本胡注〈通鉴〉的真相及其他》那篇文章中已经谈到的那样,也可以像胡三省在书前自序中题署的那样,把这个注本的正式名称定为《新注资治通鉴》。当然,这同《资治通鉴音注》一样,也是一种便宜的叫法,只不过这是出自胡三省本人之口的称谓。有意思的是,颜师古注《汉书》,他对自己这个注本也是称作《新注汉书》。乍听我这样的说法,很多人也许会很诧异,但我们看很多宋代刻本的《汉书》,如南宋庆元年间建安刘元起书坊刻本、建安蔡琪家塾刻本和嘉定十七年(1224)白鹭洲书院刻本,都把卷首刊载的颜氏《叙例》题作“新注汉书叙例”,我理解,这“新注汉书”四字就应该是颜师古本人对其注本的便宜称谓。
那么,胡三省自序题署的这个“新注”是就何而言呢?单纯从表面形式上看,其最直接的对象,应该是针对所谓“龙爪本”《通鉴》中的注文(因为除此之外,世间并没有附带注文的《通鉴》)。但“龙爪本”的释文主要取自史照的《资治通鉴释文》,而胡氏在序文中已明确讲述其最初立意为《通鉴》做注乃是要“刊正”史照的《释文》[29],并且还附着《通鉴释文辩误》十二卷,与其注本并行,这就清楚地显示出其所谓“新注”乃是针对史照的“旧注”而言。
2020年6月6日完稿
2020年7月2日润色定稿
[1]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0年5月第1版5月第1次印本。
[2]清莫友芝《郘亭遗文》(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莫友芝诗文集》本)卷三《资治通鉴后识》,页589—590。
[3]尾崎康《上海图书馆宋元版解题史部(二)》,刊《斯道文库论集》第三十二集(1997年),页9—18。
[4]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12月第1版。
[5]长村鉴《蒙古寇纪》(东京,元寇弘安役六百五十年记念会,1931,影印旧写本)卷下(案此本无页码编排)。
[6]《元史》(北京,中华书局,1976)卷一二《世祖纪》九,页246。
[7]《元史》卷一三《世祖纪》十,页280—282。
[8]《元史》卷九一《百官志》七,页2306。
[9]《元史》卷一四《世祖纪》十一,页285。
[10]《元史》卷一二《世祖纪》九,页254—255。
[11]《元史》卷一六八《刘宣传》,页3951。
[12]见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0年影印元刻初印本胡注《通鉴》卷首胡氏《新注资治通鉴序》,页4a—4b。
[13]元袁桷《清容居士集》(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四部丛刊初编》影印元刊本)卷三三《师友渊源录》,页17a。
[14]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0年影印元刻初印本胡注《通鉴》卷首胡氏《新注资治通鉴序》,页4b。光绪《宁海县志》卷二〇胡幼文撰《胡身之墓碑》,页23b。元袁桷《清容居士集》卷一一《过扬州忆昔六首》(页2a)中有一首诗乃“属胡怀宁三省”(据此可知胡氏尝别以“怀宁”为字),其中有句云“白眼岂知徒步回”,自注“乙亥间道归里”,乙亥即恭帝德祐元年。
[15]陈垣《通鉴胡注表微》(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卷首陈氏《小引》(案此页无页码注记)。
[16]陈垣《通鉴胡注表微》之《考证篇》第六,页76。
[17]拙文《清后期的历史地理》,收入敝人文集《困学书城》(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页252—255。
[18]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0年影印元刻初印本胡注《通鉴》卷首胡氏《新注资治通鉴序》,页2b—3a。
[19]光绪《宁海县志》卷二〇胡幼文撰《胡身之墓碑》,页23b。
[20]傅增湘《藏园群书经眼录》(北京,中华书局,1983)卷三鄂州孟太师府鹄山书院刻本“资治通鉴”条,页234。
[21]章钰《胡刻通鉴正文校宋记述略》(北京,中华书局,1956,《资治通鉴》卷首附印本),页7—21。
[22]见1956年中华书局点校本《资治通鉴》页5435,页5893,页5969。
[23]见清嘉庆丙子胡克家仿刻元本胡注《通鉴》卷末附绍兴二年至三年两浙东路茶盐司校勘衔名,页36a。案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0年影印元刻初印本胡注《通鉴》阙此校勘衔名,疑佚失。稍后明初刷印此版即附有此等内容,检熊罗宿《胡刻资治通鉴校字记》卷四(页21a)可知。
[24]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中华再造善本》丛书影印两浙东路茶盐司刻本《资治通鉴》卷二四一,页17b;又卷二四九,页18b。
[25]《四部丛刊初编》影印宋建本《资治通鉴》卷末,页26b。
[26]见1956年中华书局点校本《资治通鉴》,页3725—3726。
[27]清顾广圻《思适斋集》(清道光年己酉徐渭仁原刻本)卷一一《通鉴刊误补正序》,页5b—6b。
[28]清顾广圻《思适斋集》卷一一《通鉴刊误补正序》,页5b—6b。
[29]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0年影印元刻初印本胡注《通鉴》卷首胡氏《新注资治通鉴序》,页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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