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就业过程中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

就业过程中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在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规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毕业生应勇于并善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究违约责任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

就业过程中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

毕业生就业过程中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一般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

毕业生要了解目前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规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毕业生应勇于并善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签订就业协议书,充分发挥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本,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后,依据“就业协议书”中“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协议书和备注栏中明确,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的条款,与毕业生另行签订一份比较详尽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由于不是国家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用人单位有可能会要求毕业生承担额外的不合理的义务,如过长的服务期限、不合法的离职赔偿等,有的甚至扣押毕业文凭。如果遇到这些情形,毕业生要坚持原则,依据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定,据理力争,避免陷入劳动合同陷阱。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条款时一般应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协议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就毕业生就业协议而言,不管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都应有用人自主权,如果其本身不具有用人自主权,则就业协议必须经其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因此,毕业签约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协议条款是否明确合法

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检查。首先,要检查协议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其次,要检查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最后,要检查除协议本身外是否有附件,即补充协议,如有,还应检查其内容。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限、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等。

(3)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是否完备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表单位公章;最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及时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份,以便学校履行相关手续,从而保证毕业生能够顺利派遣。

(4)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确

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违约责任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近几年实践中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违约现象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违约条款的规定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防止纠纷的发生及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3.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的原则,以自身实力参与竞争。同时,要有风险意识,对于有些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时,使用夸大待遇条件等欺骗手段的做法要有提防戒备心理,防止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4.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尚不成熟,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加之社会风气和人们旧观念、旧思想的影响,在就业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现象,侵害毕业生的正当权益。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www.daowen.com)

案例导读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以下附一张毕业生就业协议,如表7-1所示)。

表7-1 毕业生就业协议

续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