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大学生就业指导:向自主择业型转变

大学生就业指导:向自主择业型转变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经历了从政府主导下的“包分配”到“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过程。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促使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正式确立。

大学生就业指导:向自主择业型转变

我国大学就业制度经历了从政府主导下的“包分配”到“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过程。

1.政府主导、统包统分阶段

«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指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分配按照国家计划执行。”1981年国务院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报告»中,确定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对毕业生分配实行“抽成调剂,分级安排”的办法。同年10月,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人事局印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规定学校要根据毕业生调配计划,参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分配名单。

这一系列的文件确定了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基本制度,即采取自上而下、编制计划、统包分配的方式。所以,在这一阶段,这种特殊的就业制度,以及改革开放之初对人才的大规模需求,使得大学毕业生不存在就业困难的问题。然而,不存在就业问题并不表明这种就业制度就是完美的,事实上这存在着一系列的缺陷,例如学生没有自主择业的机会、用人单位没有用人自主权、人才难以尽其所用等问题。

2.从政府主导到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过渡阶段

1997年教育部文件«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这让大学生就业方式有了突破,例如部分改革学校的毕业生,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自主择业。(www.daowen.com)

这一阶段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逐步由政府主导的“统包统分”向“自主择业”过渡,(除师范类和其他艰苦行业、边远地区的就业外),大部分毕业生实行的是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通过人才劳务市场“自主择业”。虽然在这一阶段,就业制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但改革初期,大学生总量少,企业需求量大,使得当时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并不突出。同时由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都有了“双向选择”的机会,这项政策赢得了部分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认可与欢迎。

3.大学扩招政策以来自主择业制度的实施阶段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方针,指出引导高校毕业生要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就业是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就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与灵活就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选调生制度等方面做了具体部署。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中,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可见,这一阶段是我国经济社会制度的深化改革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传统隐性的就业问题开始显性的阶段,是我国大学教育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的阶段,是大学专业设置与教学改革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高校毕业生面临日益增大的就业压力。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促使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正式确立。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就业制度的变迁,既是为了适应社会所需,又是为了大学生寻找新的就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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