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大学生就业情况一揽子解析

大学生就业情况一揽子解析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业是在一定环境中进行的,大学生所处的就业环境由以下几方面因素共同确定:社会环境、政策环境、经济环境、当年用人单位需求情况。暂行规定对大学生就业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订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大学生就业情况一揽子解析

就业是在一定环境中进行的,大学生所处的就业环境由以下几方面因素共同确定:社会环境、政策环境、经济环境、当年用人单位需求情况。

1.社会环境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初级阶段担负着极其繁重的历史任务。中国要从不发达逐步实现现代化、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就要发展科技教育,缩小地区间的差距,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特定阶段的发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市场经济竞争激烈

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竞争激烈。企业建立起新型的劳动就业制度,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可以双向选择、合理流动和自主创业,劳动者素质的高低,要通过其对经济和社会的贡献来衡量。因此,经受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考验,成为每个人都不可回避的选择。

(2)多元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它是由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基本国情所决定的。第一,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为基础: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3)现代化建设任重道远

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及时把握时代的脉搏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描绘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规划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即20世纪“走两步”,达到温饱和小康,21世纪用30~50年的时间再“走一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4)知识经济初见端倪

放眼世界科技,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科技在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第一位的推动作用。中国要迅速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此外别无他路。21世纪的新科技革命具有信息爆炸、进步速度加快、更新周期缩短、多学科领域综合渗透、高科技主导作用越来越明显等新特点。高科技发展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全球化电脑电视、网络以及卫星通信、程控电信等现代化信息手段的形成,各国纷纷建立信息高速公路,网络把世界各地的人们都联系在一起。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未来经济出现了多种说法。1990年联合国研究机构提出了“知识经济”的概念,明确了这种新型经济的性质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知识是创造社会财富诸要素中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其他生产要素都要靠知识来装备和更新。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已率先用知识经济来替代工业经济。知识经济的社会细胞已经出现并正在发展壮大,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已经不是遥远的未来。

2.政策环境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主要依据是原国家教委1997年3月24日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这是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最根本、最原则性的法规,其他的一些部门性、地方性的就业法规都是以它为基础的。

«暂行规定»对大学生就业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毕业生鉴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为例进行说明。

对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暂行规定»指出,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原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收集发布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计划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开始。用人单位一般应在每年11月到12月向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提出下一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11月到次年的5月与毕业生签订录用协议。毕业生的就业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毕业生联系工作时间应安排在1-5月。

对于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毕业生鉴定,«暂行规定»指出,毕业生就业指导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委组成部分,是帮助毕业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的有效手段。毕业生就业指导重点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毕业生就业指导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可采用授课、报告、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毕业生就业指导要与毕业教育相结合,教育毕业生以国家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发展的关系,自觉服从国家需要,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等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毕业生作出组织鉴定,毕业鉴定主要包括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这些基本情况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无误后归档。档案材料应在毕业生派遣两周内寄送毕业生报到单位。对于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管行规定»指出,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各部委、各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管理和举办本部门、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其他部门不得举办以毕业生就业为主的洽谈会或招聘会,举办省级上述活动要报国家教委备案,跨省区、跨部门的有关活动须报国家教委审批。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举办或校际联办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高等学校在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订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要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应安排在节假日。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向学生收费,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www.daowen.com)

除了基本的政策规定,每年的大学生就业还有一些特殊政策或者补充政策。比如,1999年中组部、人事部、中编办、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大学生到农村就业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规定。2003年国务院«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对如何引导大学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渠道,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行了全面阐述。«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对大学生报考国家公务员提供了政策依据。另外,各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情况,制定相应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各高校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的政策,也会制定具体的学生就业政策。针对大学生就业,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严密的政策,有些政策明确规定了某些毕业生的就业行为。如果不认真了解这些政策,仓促就业,结果只能是事倍功半。

比如,对来源于边远省区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我国政府规定,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边远省区是指以下十个省区: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由于历史原因,这些省区的经济、科技和教育比较落后,要改变这种落后面貌,一靠投入,二靠政策,三靠科技,但最关键的还是科技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国家对边远省区科技队伍的建设非常重视,并制定了很多政策,其中包括这样一条:为满足边远地区经济、科技和教育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对来自边远省区的毕业生,若所学专业为本省区(含国务院各部委在这些地区的直属单位)所需要的,原则上要安排回去就业。对有特殊困难需要照顾的支边职工子女,在征得边远省区主管调配部门的同意后,并由单位接收的,可在内地就业工作。这一政策的实施受到了边远地区的欢迎,符合广大人民的心愿。

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外,国家还给予以下政策支持: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他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鼓励各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对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还比如,对结业生的就业,法规也有规定: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

对于在就业过程中发生特殊问题,如生病等,该如何处理,就业法规也有明确规定。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期间的有关规定办理。如果是在已办理派遣手续,但还未报到期间发生疾病,就要由培养单位和毕业生本人协商解决。对于派遣前生病的毕业生,学校应在派遣前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口关系和档案关系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3.经济环境

经济发展形势直接关系到大学生的就业情况。国家总体的经济形势影响当年人才的总体需求,而区域的经济形势不但影响当地的人才需求、人才环境,而且也引起人才的流向不平衡。我国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城乡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这就导致了地区的人才需求不平衡以及大学毕业生流向的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对人才的需求旺盛,成为人才流向集中的地方;在广泛宣传、发动以及政策支持下,流向中西部地区的人才逐年增多,但西部要构成对人才的强烈吸引力,还有待于西部开发的深入进行。经济发展了,处处呈现勃勃生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就会自然增多,当然,经济发展的过程,也是人才不断参与的过程。

对大学毕业生来说,需要分析掌握国家总体的经济形势和各区域经济发展形势,这可以帮助自己正确定位就业目标。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较为旺盛,总体的人才环境较好,机遇较多,但与此同时,人才竞争十分激烈;经济欠发达或者不发达的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不多,工作环境、条件较为艰苦,但是给大学生施展才华、创造事业、实现人生价值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4.当年用人单位需求情况

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就如同商品的订单,预示着就业环境的冷暖。

每到毕业生就业时,需要招聘应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通过到政府教育主管都门就业指导中心、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登记的形式及时发布需求信息,并参加有关的毕业生双向见面活动,还有的用人单位会到学校召开企业说明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会通过网络、报纸、张贴栏等方式将就业信息及时传递给学生。

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是动态变化的,这与四方面因素有关:一是用人单位自身发展(取决于国民经济发展整体形势、行业发展形势、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对人才的需求。二是人才供给情况。如果大学生供给多、质量高、提出的要求低,有的用人单位会提前对人才进行储备。三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观念的转变。对人力资源的重视、开发和利用,将很大程度影响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数量和结构。四是相关政策的制约或促进,国家为推动大学生就业,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有的政策是面向大学生的,还有的政策则面向用人单位,鼓励用人单位创造条件多接纳、使用大学生。

大学生要掌握整体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并不容易,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用人单位的信息不是同时间发布的,不同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也许要间隔半年甚至更长时间:二是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有相当部分不具备明确的学校或专业针对性,可能是在上海地区招收本科学历毕业生多少名,也可以是在某高校招收具有本科学历的学生多少名。从这种没有学校或专业限制的信息中,很难得到关于专业就业形势的准确判断。

目前,高校学生就业指导工作部门所做的一项工作就是跟踪收集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做及时分析后向学生发布。这是大学生了解自己的“市场行情”的重要渠道。大学生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情况的另一种渠道是分析行业的经济发展形势,一般而言,这类信息可从报刊和网站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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