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友好型美学”集中体现了林托特关于生态美学的思考。生态友好型美学与林托特倡导生态的审美趣味紧密相连,她将与生态价值、生态伦理价值相关的审美趣味称之为“生态友好型审美趣味”(eco-friendly aesthetic tastes)[45]。林托特之所以如此重视审美趣味在自然审美中的作用,与她重视审美与环境保护相联结的生态审美意识相关,也体现了生态伦理、科学知识与审美相关联的生态美学思想。在林托特看来,生态美学和其他保护自然的努力相结合是走向生态友好型美学的主要途径。换言之,“生态友好型审美趣味”是林托特生态美学思想的路标,也是最能体现其生态审美观念的组成部分,即体现了“走向生态友好型美学”目标,通过生态科学知识的学习和环境/生态伦理的倡导,将自然审美融入环境保护的实践中,发挥自然审美指导环境保护实践的现实作用。也就是说,林托特的“生态友好型美学”经由科学教育、审美教育,塑造体现生态价值的审美趣味,从而与环境/生态伦理、保护环境的实践联系起来。
倡导“生态的审美趣味”是林托特综合考量的结果,这个概念是在卡尔森倡导科学认知主义的基础上总结提出的,同时受到了齐藤百合子日常生活美学与审美趣味说的影响。林托特在《走向生态友好型美学》一文中,集中地对卡尔森和齐藤百合子的生态美学观点进行了整合性的介绍和评论,强调了生态学知识引导生态的审美趣味的重要性,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自然审美的实践价值。
1.倡导生态友好型审美趣味的原因
林托特结合齐藤百合子绿色美学中关于审美趣味引导审美活动的观点,说明了倡导生态的审美趣味的原因。齐藤百合子认为,人们支持环境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美观以及有吸引力的动物所带来的感官上的愉悦。[46]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审美和道德之间的矛盾。林托特的观点是,认识到有道德影响力的审美现象,并不等于在潜在或者实际的审美满足中履行了相应的道德义务。根据西方文化主导的审美趣味标准和人类生物学的偶然性,人们往往倾向于保护符合自己审美需求的生物。从这种程度上来讲,寻找具有审美吸引力的生物和寻找审美上没有吸引力的生物的难度是相同的,人类经常对视觉吸引力较低的生物缺少关注,即使这些不怎么好看的生物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所以,在对自然进行审美的过程中,存在着这样一种物种保护制度,即环保主义者往往选择保护具有视觉欣赏价值的物种,然后才会考虑去保护不受欢迎的和缺乏视觉欣赏价值的生物。“环保主义者能够在保护受欢迎物种的保护伞下保护不受欢迎的物种。”[47]林托特认为,这往往会导致对自然环境的审美价值的忽视,而这也体现了主流的审美趣味。“这场运动和他们的建议遭遇了很多阻力,重要的是要注意阻力的来源:大部分阻力都是建立在审美趣味之上的。”[48]想要改变这一现状,我们就必须对自然保持一种敬畏的态度,尝试将生态知识和审美进行联结,改变“非生态的”审美趣味,提倡一种具有生态意识的审美趣味。“简而言之,我们试图塑造我们周围的世界,以符合我们的审美理想。为了设计、创造和保护一个赏心悦目的环境,我们常常会造成或促成一系列或大或小的生态问题。此外,很明显,人类似乎对那些我们认为在审美上有吸引力的事物有着更深的依恋。这种倾向的含义是,我们通常更尊重那些审美愉悦的对象。因此,考虑到美学似乎具有相当大的力量来鼓励情感和激励人们以特定的方式行动,创造广泛的生态友好型审美趣味显然是一个值得称赞的目标。”[49]
2.塑造生态友好型审美趣味的方法
林托特强调塑造生态友好型的审美趣味,发挥审美趣味影响审美判断的作用。“事实证明,我们的审美感觉(aesthetic sense)具有相当大的现实意义,并且一种具有生态意识的美学(an ecologically informed aesthetic)主导着我们的日常生活,这符合自然环境的利益要求。”[50]林托特提出了培养生态友好型审美趣味,倡导改变主流审美偏好的四个选择,其目标就是“建立生态友好型的美学”[51]。林托特从审美标准和审美教育的角度,提出了四种塑造生态友好型审美趣味的方法,即建立生态友好的审美标准,审美无功利的文化灌输,理解自然审美中的崇高,科学知识与改变审美趣味的努力结合。下面分别讨论。
第一,建立一种生态友好的审美标准。这是建立环保美学的前提。这种新的审美标准要求我们重视自然界中缺乏审美吸引力但是具有生态价值、并且可以成为人类进行审美欣赏的生态审美对象,通过改变我们在传统审美趣味影响下的审美观念来建立生态友好型的审美趣味。但是在对自然进行审美时,需要解决的是自然欣赏中缺少审美吸引力的物种所带来的强烈的恐惧感。这对于具有主流审美偏好的大多数人来说,是对自然进行正确审美的一种阻碍,不利于传统的主流审美趣味向生态友好型审美趣味的转变。而克服自然审美对象带给我们的恐惧感,第一步就是建立这样一种生态友好的审美标准,改变人类对自然的畏惧和敌对态度。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过科学认知主义,确定生态审美的范畴。
第二,发挥文化灌输(culture indoctrination)的作用。传统的审美欣赏重点考虑的因素是形式因,我们的审美判断根据的是物体所具有的形式特点。仅仅关注物体的形式在对自然的审美中是不够的。自然中的某些生物对人类生存产生威胁时会让人类产生一种恐惧感,这时单纯考虑形式上的审美因素不能让人发现自然的审美价值。另一方面,美学意义上的审美愉悦在很大程度上不具有生态学上的意义,仅仅追求“美”会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例如,生物有其生存的地域要求,因为生物自身形式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将其脱离原有的生存环境,会导致原有环境和移植环境的双重破坏,最显著的例子就是“生物入侵”(而且是为了景观上的审美愉悦性,人类主动进行的生物移植)。根据林托特的观点,通过学习生态学等领域的科学知识去消除人类对自然界生物的偏见与无知,具有指导审美欣赏和环境保护实践的意义,有利于引导建立一种生态的审美偏好。
第三,将产生恐惧的自然事物放在“崇高”的审美范畴中进行理解。崇高可以包含那些最初令人难以理解的事物。林托特引用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的说法:“无论什么样的东西都可以激发痛苦和危险,也就是说,无论是什么形式都可能产生可怕和恐怖的感觉。任何形式上是可怕的,或者我们熟悉的可怕的物体,又或者类似于恐怖的范式的操控者,都是崇高的源泉。也就是说,崇高能够产生心灵能够感受到的最强烈的情感。”[52]我们可以在恐惧中得到我们对相关的丑陋、可怕和怪诞的认可,将其统一到崇高的审美范畴之中。但是崇高与审美无功利一样对于审美理想而言是有缺陷的,即不可能立即产生审美愉悦感,因此需要一定的审美距离。“当危险或者痛苦离我们太近的时候,它们就无法给予我们任何喜悦,这是非常可怕的。但是如果保持一定的距离,并经过一定的修改,它们可能并且可以像我们日常所感受到的那样产生审美愉悦。”[53]所以,“审美距离”能够对自然带给我们的恐惧感进行有效控制,在“崇高”带给我们的痛苦和危险之外,带给我们可以激发强烈情感的审美体验。(www.daowen.com)
与此同时,林托特指出,在肯定崇高解决对自然审美的恐惧所带来的积极意义之外,也要考虑到将“崇高”这个审美范畴引入生态审美的局限性:“似乎鼓励更多的人把崇高的乐趣,作为一种协调审美趣味与生态需求更为紧密的方式,是一个有前途的建议。一旦更多的人能够对他们最初认为是丑陋的和怪诞的生物进行审美欣赏,并将其视为是崇高的,我们就有可能对这种生物进行更为一般性的欣赏。然而,尽管这种方法是有前途的,但是在我们所讨论的恐惧明显减少之前,那些被认为是令人恐惧的事物的崇高将会被忽视,并且人们也不会对那些事物进行欣赏。”[54]即在对自然事物进行审美欣赏的过程中,自然原有的审美特性可能会被“崇高”的特性所掩盖,导致原有的生态审美属性的弱化。
第四,科学知识与改变审美偏好的努力相结合。正是因为引入“崇高”的审美范畴具有导致自然事物恐惧感降低和促进人类对自然产生审美兴趣的双重性,因此为了降低“崇高”为生态友好型审美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应当尽量进行情境化(contextualized),将科学知识和改变审美趣味的努力相结合。自然科学能够为生态审美提供独特且深刻的视角。以进化论为代表的自然科学知识,丰富了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引导我们在生态审美的过程中关注自然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引导我们在生态系统中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具体而言,与物理科学的一些目标和动机不同,博物学如植物学、生物学和地质学,从一开始就具有固有的价值取向,并关注于我们可能正确考虑美学的研究。“虽然早期的物理学家专门研究基本属性(可测量的和可量化的属性,如延展性、图形、运动和数量),但是博物学家被迫根据其研究主体的性质,将他们研究的对象按其次要属性进行分类(不可量化的特性,如颜色、气味、味道和声音)。正是这种对次要属性的关注,不仅使博物学与物理学明显地分离,而且与诗歌、绘画和园艺产生了重要的联系。美学学科也同样以次要属性为基础。”[55]林托特极其注重科学,特别是博物学在塑造生态审美趣味时所发挥的作用,并认为将审美趣味与自然科学家的科学趣味相结合是一种非常有前途的建议。“哈格列夫(Hargrove)认为科学趣味是一种审美范畴,并提供了相当多的证据表明艺术和科学之间存在着重要的相互作用。他举了一些园林工人、风景画家与自然科学家一起工作的例子,以及自然诗人对自然内部运作的精细观察。这些都是任何科学观察都无法比拟的。我们可以在博物学的书籍中找到这种相互作用的依据。这些书籍在出版时尽可能地以最真实的自然表现形式加以修饰。”[56]林托特认为,科学知识丰富的美学鉴赏家能够更好地欣赏我们的自然世界。沃尔顿认为,“对自然(非人工)世界的解释存在缺陷,人们不能正确地将自然欣赏理解为艺术欣赏”[57]。林托特和大多数美学家和哲学家一样,对沃尔顿固定范畴的自然审美欣赏模式感到不满。对于此,林托特指出正确的自然审美的范畴是由自然科学所支持的,随着自然科学认知水平的提高,对自然消极的审美判断一定会被它们相对完整的知识所取代。“我们应该承认审美很少是客观的,尤其是在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允许一种美学的偏见去使得我们的审美趣味更加的‘生态友好’。…… 我的观点是,确保我们对自然的审美体验有更好的偏见的一个方法是依赖科学教育的帮助。”[58]
此外,林托特关于生态审美的思考并不仅仅局限于科学知识对审美趣味塑造的作用上,“科学的偏见是一种有用的工具,在审美的自然,特别是当我们的目标是打造一个生态友好的审美方式时”[59],她同样强调了审美的主观特性对审美趣味的决定性作用。“总之,我的解决方案是对自然环境保持偏见,鼓励斯托尔尼茨(Stolnitz)的那种对自然物体采用‘同情态度’的观点。换句话说,我认为我们应该承认审美欣赏很少是客观的,特别是在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因此,我们应该允许,甚至鼓励一种对美学的偏见,以使我们的趣味更加生态友好。”[60]在一定程度上,科学教育虽然有利于我们在科学认知基础上获取审美经验,但是这并不等同于这样一种观点:审美和科学的客观理性直接相关。林托特强调科学知识是对自然进行审美欣赏有用的工具,而不是与审美主观经验并存于审美实践之中的。鼓励有生态意识的自然审美模式,是要在人的审美观念上形成对自然的敬畏和尊重之情。通过自然科学知识的学习和认知,来消除对缺少或者不具有审美吸引力的自然事物的恐惧感,感知自然本身的审美特性。林托特将科学认知作为走向生态友好型美学的核心要素,最终目的是将重点放到科学知识对人的生态意识和态度的塑造上,从而在人的思想观念层面形成一种具有生态意识的审美趣味,进而影响日常生活中的生态审美实践,改善人类和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体现生态审美的环境/生态伦理价值。这是林托特倡导生态审美日常生活化和生态的审美趣味的目的,也就是“走向生态友好型美学”的核心要点。
3.日常审美与生态友好型审美趣味
林托特认为日常生活中的审美趣味和我们的审美感觉(aesthetic sense)在实际中有着相应的联系,这种联系在对自然的审美过程中,引导我们通过审美意识的生态化,改变日常生活中的审美趣味。因为日常审美趣味的审美偏好体现了情感和伦理对我们的审美意识所发挥的作用,这就决定了我们在进行自然审美欣赏过程中作出正确的审美判断是具有可预测性和必然性的。
林托特认为,信条(beliefs)和态度(attitudes)是影响我们审美判断的主要因素。信条和态度促使我们在情感和伦理的需求角度选择欣赏具有审美价值的对象。人类中心主义的审美趣味认为,令人感到不适或者缺少审美吸引力的事物不易带给我们审美快感,所以很难引发我们对其进行审美欣赏,这主要是受到了注重感官愉悦的审美态度的影响。杰罗姆·斯托尔尼茨(Jerome Stolnitz)关于审美态度的观点是:“当我们对一些事物进行审美欣赏的时候,我们的审美态度和我们通常所采用的‘实际态度’是不同的,……审美态度具有无功利性(disinterested)和同情性(sympathetic)的特点。”[61]这允许我们按照自己的情感沟通方式和审美对象进行交流。但在自然审美欣赏的过程中,仅仅通过与审美对象进行情感沟通,是不能认识到自然复杂而丰富的审美特征的,我们所具有的知识会影响我们所感知的东西,让我们意识到我们对自然进行审美欣赏过程中的责任。所以在斯托尔尼茨所概括的审美态度具有无功利性和同情性观点的前提下,卡尔森认为我们在对自然进行审美欣赏的时候应该考虑到道德上的适当性。“斯托尔尼茨指出态度‘组织并指导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并‘准备对(一个)审美对象进行回应’。”[62]某些特定的情绪和认知状态会导致审美过程中所产生的审美情感的偏狭,而道德上的同情通常会增加寻找具有审美吸引力的物品的可能性。在环境/生态伦理道德基础上,自然审美欣赏过程中审美主体具备的信条和态度则使得建立一种自然审美欣赏的审美趣味成为可能。
故林托特要求建立一种具有生态意识的一般性的审美态度。在学习相关的生态知识的基础上形成具有环境/生态伦理价值的审美意识,并且在环境/生态伦理道德的基础上逐渐养成健康的生态审美态度。林托特认为在没有形成具有环保意识的审美态度的情况下,确立一种生态健康的审美趣味是不可能的。如果不能够以一种动态的、健康的审美态度去对待自然环境这样一个整体性的审美对象,就不能与自然产生一种更深层次上的精神上的交流,也就不可能改变主客对立的认识方式,建立一种生态友好的审美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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