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顿将审美体验分解为两种要素来讨论,即审美能力(aesthetic capacities)和审美属性(aesthetic properties)。审美能力是观察者具有的体验能力,而审美属性则是客体存在于自然万物之中的特性,比如形式、结构、秩序等。[27]除此之外,他还提出系统的自然具有审美力量(aesthetic power),因为它有产生审美属性的能力。审美属性的存在让审美主体能够产生审美体验,并感受到美的事物。罗尔斯顿指出,“一些生命和生命的供给,如营养、资源获取,所有这些和它们身上的很多价值,我们都会承认它们客观地存在于自然中,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但是美呢?通过美,我们进入了更高的价值领域。关于美的体验是人带入世界中的,人类点燃了美,就像他们点燃了伦理学”[28]。
如果审美属性不存在,即使观察者具有审美能力,也不会产生审美体验。人类点燃了美这个比喻所暗示的是,如果没有审美能力,即使自然中有丰富的形式,也不能使观察者产生审美体验;没有人的认识,就不会有审美这个概念的存在。但即使没有这个概念,审美属性依旧是客观存在的。罗尔斯顿认为,环境价值理论确实需要把审美价值从自然承载的其他许多价值中分离出来。美是一种过渡的类型。他举了很多实例,比如大自然和数学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似的:大自然是美的,和数学有某种程度的相似。但它们都是人类的创造,并不存在于自然中,如经纬线、等高线等等。但是这些人类的发明,却成功地帮助人们确定自己在地球上的位置。数学可以被说成是客观的,也可以被说成是主观的。数学的属性就在那里,但数学的体验却在等候人类的出现。[29]审美也是如此。审美体验或许在我们心中,但我们感受的却是令我们形成审美体验的、具有审美属性的事物。
传统的西方自然审美欣赏遵循着如画传统,主张把自然风景看成一张艺术风景画来欣赏。罗尔斯顿非常不赞成将自然事物视为艺术品的观点,他在多篇论文中反复强调:自然不是为审美欣赏而生的,它们不是艺术品,但创生万物的自然(projective nature)有规则地创造了景观和生态系统,包括山、海、草原、沼泽等等。它们的属性包含美的弦外之音(overtunes of beauty),这些审美属性是依附于自然的。[30]
罗尔斯顿之所以做这样一个简短的讨论,其学术目的并不是像我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那场美学讨论那样,为了从学理上证明美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从他的行文我们不难发现,他对审美属性的强调要远甚于对审美能力的强调。比如:
审美价值确实是顶点的价值。但环境的价值则更为基本,具有生物多样的特征。审美经验现在需要叠加在更客观的层面上。(美的)潜能的实现需要一个具有审美能力的观察者,但更需要孕育它的力量—自然的力量。……持生态系统立场的人会发现,美是创生自然的神秘产物,审美属性的光环。这种光环需要具有审美能力的体验者来完成,但仍需要自然的力量去产生。[31]
再比如:(www.daowen.com)
审美的这两个向度都是值得注意的:客观地存在于大自然中的景色,由眼睛和大脑配合而产生的对景色的感觉方式,它们都是大自然的产物,大自然进化的结果。[32]
罗尔斯顿究竟在哪种维度下言说主体、客体?他并没有给出对主体、客体的定义。中国美学界曾有过一场宏大的讨论,但当时的美学家主要在追问美的主客观问题。如朱光潜,他所谈的客观是指人类以外的客观自然物。他认为,“意识和一般心理方面的现象是主观的,意识所接触的外在世界是客观的”[33]。而罗尔斯顿将“对景色的感觉方式”这个本应属于主观的部分划入客体范畴。
环境伦理学家哈格洛夫(Eugene C.Hargrove)在评论文章中指出,“罗尔斯顿在文章中常常否定他在前文中肯定的东西,比如,罗尔斯顿(有时)否认一切自然美的客观性,(但在另一些文段中)又肯定了自然美的客观性”。罗尔斯顿对此作出的回应也只是强调审美属性客体性的观点。[34]罗尔斯顿的理论目标并不是讨论美的主客观问题,而是审美属性的客体性问题。这与他的客体性道德(objective morality)[35]观念是一致的。在他看来,环境伦理学超越了康德伦理学,超越了人本主义伦理学,把其他存在物也当作并列的目的来对待。这样既能从自己的角度,又能从其他存在物的角度来欣赏这个世界。[36]
审美属性概念的美学意义在于:激励我们在审美时,站在自然事物的角度去感受它的自为之善,而不只是站在主体更擅长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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