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具备物理学与生物学的知识背景,罗尔斯顿在谈论哲学问题时常常伴随着科学的佐证。我们这里简单介绍自然科学知识对其生态哲学思想的影响。
1.生物学与生态学知识
达尔文思想被后世阐述最多的就是他的物种进化论,弱肉强食不仅是流传甚广的口头禅,还是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辩词,有时也能成为人类凌驾于其他物种之上的借口。但是,达尔文的思想要远丰富于人们对他的旧有诠释。罗尔斯顿对此有深刻的认识:
首先,丛林法则确实没有秩序,却带来了无数新奇,其中就包括物种不断进化,不断适应严酷的环境。达尔文进化论观点引起的革命改变了牛顿力学的世界观,使人们看到自然不是一个有规律运转的大机器,而是有些时候表现得像一个杂乱的丛林,但丛林充满了冒险,这在牛顿式的时钟那里是不可能的。[17]
达尔文让我们认识到机械论世界观的错误:世界是不断进化的,并不遵守机械律。但这种进化的运动又似乎是朝着杂乱无章、无规律可循的方向发展的,并会不时地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严重的威胁。但是,这种对自然的态度是否过于悲观了呢?生命的消亡难道只有消极意义吗?罗尔斯顿分析道:
在干旱和寒冷的逆境中,鲜花盛开。我们只能推测它们的起源,但在进化论中这是自明的,被子植物进化后的花朵具有一些优势,可能是利用昆虫来更好地繁殖,(从而产生了)更多改变形式的实验过程(experimentation),如被包裹的种子或草本习性,能更好地适应于干旱或严寒……没有风,就没有风之花;没有死亡的前进,就没有生命的前进。[18]
显然,罗尔斯顿的看法是较为辩证的。他认为,进化方向既是稳定的又是自发的。一方面,自然过程是有规律的,有我们可以依靠的秩序,这种稳定性不仅支撑着地球生命和我们的心智,而且是我们全部的知识所需要的;另一方面,自然也有它的自由,不像决定论者说的那样—无论在自然界还是人类文化当中,没有任何事是偶然的。遗传学实验可以说部分依赖于微观层次的偶然性,而达尔文的学说使得我们看到了自然的开放性,这既可以是不幸,又可以是一种激发。[19]他意在肯定自然变化的规律性,同时自然变化中难以捉摸的部分对于生态系统和人类的心智来说都是一种激发。
即便丛林法则的优胜劣汰是无情的,也不能成为自利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借口。从达尔文的进化伦理学上看,人的道德范围是不断扩大的,人的良知一直在向前进化。罗尔斯顿指出,“达尔文在《人类的世系》中,追述了人类最高贵的属性—道德意识—的自然史。他说道:‘人的道德水平是向越来越高发展的。’”[20]。起初人们只关注自己的利益,后来越来越顾及同胞,再扩展到伤残者、其他社会成员、低级的动物。由此可见,达尔文的道德进化学说对罗尔斯顿有重要的启示,道德进化学说是他生态哲学的重要理论契机。
2.物理学与生态学知识
罗尔斯顿常用熵这个概念来讨论伦理学的问题。熵是一个物理学概念,是指一个系统中无秩序的程度,也是表示生命活动过程质量的一种度量。罗尔斯顿提到,生命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逆熵流,生命的负熵流与单纯的物质流是相反的。物质流动的趋势是朝向熵增和无序,生命能够构建和繁衍有序的有机结构,在这个意义上,生命是智慧的、逻辑性的、进行着信息交流的。熵这个物理学概念暗示我们,生命的确存在于一个没有感情的物质世界里,地球是银河系中唯一一个被确证有智慧生命存在的星球,在无序的宇宙中显得极为孤单。但诸多生命在生态系统中却不是孤单的,而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所以,我们作为道德代理人,有义务去维护自然的稳定与完整,不去破坏生态系统的正常秩序。(www.daowen.com)
在论证大自然中丑的现象时,熵的概念也给罗尔斯顿重要的启示。为何大自然中存在丑的事物?他是这样解释的:
自然中存在以熵为代表的破坏性力量,也存在负熵这样与之抗衡的建设性力量,当消极力量胜过积极力量时,其结果就是局部的丑。每一个生命都迟早会消亡,但是个体的消亡并不能使生命的故事结束,他们重新组合,年轻的生命会复兴,熵的无序和腐化是创造的序幕,这永不停息的重新创造将带来更高级的美。[21]
也就是说,自然的丑只是熵运行的必然结果,也是暂时的结果。而熵的永不停息的创造会带来更高级的美。由此可见,熵这个物理学概念给罗尔斯顿的生态美学思想以重要的启示。
罗尔斯顿认为,伦理学与自然科学联系紧密、息息相关。他说:“在与自然的遭遇中,我们可以带着敏感性进行研究,被自然引导着将非人类的一些意义吸收过来了……一个人如果没有学会尊重我们称之为‘野的’事物的完整性与价值的话,那他就还没有完全了解道德的全部含义。”[22]这段话放在环境道德教育普及的今天,已显得不是那样振聋发聩。但二十世纪早期哲学中是与应该泾渭分明,描述性的规律(自然科学与历史学领域)和规范性的规则(伦理学)之边界十分清晰,伦理学与自然科学毫无关系。[23]
但是,伦理学和自然科学的链条真是断开的吗?如果把达尔文范式中的自然描述成地狱般的丛林,人亦是残酷丛林中的一员,需要遵循适者生存的规律,那么尊重自然便无从谈起。无序的熵、冷酷的弱肉强食,都没有让我们看到生态系统和谐、稳定的一面,相反让我们感受到被蚕食的生命和残酷的竞争。以这种科学描述为前提,所得出的结论必然是人与自然是敌对关系,人对自然没有义务和责任;并且,人类的任务就是保留自己这个物种,无须在意其他物种的存亡。
另一种对生态系统的态度亦是乏善可陈的。很多伦理学家对自然的秩序有预先的判断,将自然发展的方向描述成朝向美丽与完整的,将此思路发展成对生态系统的盲从,不加选择地支持与爱护。罗尔斯顿在接受这个观点的基础上又对它进行了思考。他说道:“我们肯定不会把自然事件的每个具体细节都说成是促进生态系统健康的……凡熟悉古生物学的人,都不会说生物进化的进程是绝对可靠地、没有任何差错地朝向一个最为美丽和稳定的生态系统的。”[24]罗尔斯顿对生态系统的看法,在此无疑是更加辩证且理性的。生态系统既不是全知全能的万物圣母,也不是没有感情的杀人工具,对自然预先的情感判断可能会导致我们错误地认识这个世界。人对自然的现象和规律的探索应当保持敏感与全面,应使自己的行动跟宇宙运行的方式相吻合。他指出:
进化的历史是充满了摸索、斗争、基因突变、自然选择、随机过程和统计性的运动,但就其整个过程看,是否还是有着足够的方向性,是我们可以认为它是在不断地丰富生态系统呢?化石记录的全是毁灭。我们看到这些记录时,先是会产生一种恐惧;但另一方面,正是从大量的毁灭中产生了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如果接受了这个事实,我们将会有一种更强的生态伦理观念,因为这样的话,要人们将生态系统的卓异最大化的指令就是要我们使自己的行动跟宇宙运行的方式相吻合。[25]
总之,罗尔斯顿在论述自然的内在价值时没有求助于超验的价值论原则,如上帝、理念等,而是借助生物学、生态学、物理学等科学知识,尤其是对进化论的深入挖掘,对生态系统有了全新的价值描述,给予生态系统以中立而偏向积极的价值判断,构建了一个公正而不失关怀的伦理观。这种伦理观为他的生态美学打下了生态伦理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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