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戈比斯特和理查德·切诺韦思(Richard Chenoweth)合作发表了《景观审美体验的本性与生态》(The Nature and Ecology of Aesthetic Experiences in the Landscape)一文,戈比斯特在这篇论文中初步提出了其美学观与美学研究方法。如前所述,政府在评估景观价值、制定景观政策时越来越重视审美因素,但戈比斯特认为这些评估和政策只关注景观的审美属性,没有从实际出发,考虑这些景观是如何引起人的审美体验,进而让人感受到景观之美的。由此可以看出,戈比斯特与以往的景观评估和政策均主张以美学为导向,他们的分歧在于以什么样的美学为导向。以往依据的美学以审美对象的审美属性为中心,而戈比斯特的批评表明他的美学观是一种以人的审美体验为中心的美学观。
戈比斯特认为应当从本性、生态、对象和主观价值四方面研究审美体验。在探讨审美体验的本性时,戈比斯特首先回顾了哲学和心理学的研究现状。就哲学而言,在援引康德、比尔兹利、斯托尼茨等人的观点之后,戈比斯特指出哲学认为审美体验的本性是“个体在体验的过程中所表达的主观想法、感受和情感”[28],这种体验具有整体性,能从其他日常生活的体验之中独立出来。当我们对一个对象进行审美欣赏时,我们会沉浸其中,既不会考虑其实际功用,也不想占有它,只想从中获得愉悦。戈比斯特认为,在描述审美体验的变化时可以借鉴哲学的描述,但哲学对审美体验的研究有两点不足:一是大多数研究只关注艺术的审美体验,忽视了景观的审美体验,然而景观的审美体验有其特殊性,研究它时不能照搬艺术的审美体验;二是在研究景观审美体验时,即使要借鉴哲学的相关研究,也应当借鉴哲学主流对于审美体验本性的普遍看法,然而哲学家在这一问题上尚未达成相对一致的看法,乔治·迪基在《审美态度的神话》(The Myth of the Aesthetic Attitude)中甚至彻底否定审美体验的存在。因此戈比斯特认为,要想突破哲学在审美体验本性研究上的局限,应当采取实证研究,这就要求研究者去寻找审美体验多样化的可能性,而不是寻找审美体验的共性,以便将其与其他体验区分开来。
就心理学而言,戈比斯特认为,威廉·詹姆斯等心理学家将意识看作流动的、比较特殊的意识状态,如马斯洛、奇克森特米哈伊(Csikszentmihalyi)所言,是一种高峰体验(peak experience)或心流体验(flow experience),但他们并不进一步区分这种体验,审美体验只是意识体验的一部分。在心理学领域,研究审美体验取得较大成就的是海文纳(Hevner),她借鉴了以往哲学和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概括了审美体验的基本要素。同时她认为审美体验通常是愉悦的,但丑的东西也有审美特性,也能引发审美体验;审美体验是短暂的、瞬间的、超越了日常体验的;审美体验是主动的,多种感官参与其中;此外,认知能力和感知能力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知识、过去的经验等都能强化审美体验,增加其发生频率。戈比斯特认为,虽然她研究的审美对象主要是艺术而非景观,但她的结论具有直觉的有效性(intuitive validity)。
就审美体验的生态而言,戈比斯特认为在他写作这篇论文时,几乎没有人研究审美体验在时间和空间中的分布,也没有人研究审美体验在被感知到的环境和客观环境中的分布。就审美体验的对象而言,戈比斯特认为景观的审美评估与此十分相似。景观设计者往往通过分类的方式,归纳景观的审美属性。但戈比斯特认为这些归类仅仅是依据这些研究者所了解的理论归纳而来的,没有考虑这些归纳依据的是个体的诠释还是景观审美体验。就审美体验的价值而言,景观评估方法通常依据评定量表来评估风景的价值。但戈比斯特认为,审美体验是非常个人化的,因此应当关注与其他重要的生命事件相关的审美体验的价值,以及在审美体验前后个人心情的变化。
据此,戈比斯特为审美体验下了一个工作性定义(working definition):
审美体验似乎将我们和我们在审美上体验的东西从日常体验的流动中隔离开来。我们觉得生活突然停滞了,因为我们被我们关注的对象所吸引,放弃了任何关于它的效用或功能的想法。我们不对它进行分类、研究、判断,也不认为它有任何潜藏的目的。我们完全在当下,不考虑过去和未来。除却为了体验而体验之外,在我们的体验背后,没有任何目的和动机。[29](www.daowen.com)
所谓工作性定义是这样一种定义,它适用于某一情境,但未必符合既定的、权威的定义。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戈比斯特虽然借鉴了哲学、心理学研究的理论成果,但他不追求严谨的学术定义,而是关注审美体验的实际状况,从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量分析,以便制定出更有效的景观管理政策。
根据这样的美学观,戈比斯特运用具有鲜明实证色彩的方法研究审美体验。《景观审美体验的本性和生态》一文严格来说是一篇调查分析报告,在这篇报告中戈比斯特描述了自己的研究方法。他与合作者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并选取25名大学生参与调查。问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要求受访者记录一年中自己感受到的户外审美体验;第二部分围绕审美体验的本性、对象、生态和价值设计了一个量表,让受访者填写。调查结果显示,就其本性而言,审美体验通常是难忘的、令人愉悦的、瞬间发生的、需要动用多种感官的,但审美体验之间的差异往往多于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因此戈比斯特认为审美的可以用来形容形形色色的体验,我们无法通过某几种属性定义审美体验。就其生态而言,审美体验不是平均分布在时间、空间和人群之中的,周末、白天以及当人们摆脱日常事务时容易产生审美体验,熟悉的地方也容易产生审美体验。此外,每个人产生审美体验的次数有较大差异,独自一人或者和密友同行更容易产生审美体验。就其对象而言,在户外,引起人产生审美体验的往往是动态的、瞬间的、美丽的自然景观,而且它们通常是综合的、整体的,而非景观的某一部分。就其价值而言,审美体验能让人获得愉快的心情,有利于人类的福祉。
戈比斯特认为通过系统研究景观审美体验,景观的设计者、规划者和管理者能够转变以往的观念,让景观评估和政策更好地服务于人的感知与体验。事实上,上述理念与研究结果融入戈比斯特此后的管理实践和理论建构之中。戈比斯特始终将审美体验置于其生态美学研究的中心。在《黄石超级火山:对景观的风景美、生态学和审美体验的反思》中,他再次强调了这一点,“人们认为审美体验是他们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审美体验有利于恢复心理健康。某些景观之所以因其风景美或生态美而为人偏爱,可能是因为它们提供了审美体验;有些体验微不足道、转瞬即逝,有些体验却能够登峰造极,甚至改变生活。由于偏好和体验之间存在重要关联,我们似乎应该更重视与那些有利于产生审美体验的景观相关的研究、设计和管理”[30]。
综上所述,在这篇报告中,戈比斯特初步确立了以审美体验为核心的美学观,以及实证研究与现象描述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这为他日后思考生态美学的相关问题奠定了基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