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西方生态美学史:气氛的特质及影响

西方生态美学史:气氛的特质及影响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气氛是伯梅贡献给自然美学的一个新概念。虽然这一概念在哲学中的奠基是施密茨作出的,但在美学,尤其是自然美学上的系统性运用方面,是伯梅作出了贡献。由此,伯梅指出,气氛有一种经典的“居间性”[16]。因此,气氛所具有的这种客观性,是一种主体间可沟通和互证的客观性,伯梅以施密茨的术语称之为准客体性。气氛所具有的这种情感侵入特征意味着审美并不是对某个对象的欣赏。

西方生态美学史:气氛的特质及影响

气氛是伯梅贡献给自然美学的一个新概念。虽然这一概念在哲学中的奠基是施密茨作出的,但在美学,尤其是自然美学上的系统性运用方面,是伯梅作出了贡献。简而言之,在伯梅看来,我们所谓的欣赏自然,其实欣赏的是自然带给我们的气氛。这意味着,在自然审美欣赏活动中,自然不再充当某种对象,而是充当制造气氛的条件,实际上真正对人发生审美作用,亦即给人的身体带来情感震动的是气氛。而气氛显然并非可以用对象来描述。

“人们如是描述一个春天早晨的轻快气氛或者雷雨苍穹的恐怖气氛。人们谈论某个山谷的可爱气氛或者某个花园令人宾至如归的气氛。在走进一个房间的时候,人们可能感到自己置身于一种自在的气氛中,当然他也可能陷于一种紧张的气氛。对于一个人,人们也可以说,他散发出某种令人肃然起敬的气氛;对于一个男人或女人,人们可以说他或她给人带来某种色情的气氛。”[15]

当我们提到某个自然物(风景)的气氛的时候,我们并不是简单地指某种客观对象,但也不是指某种主观情绪。由此,伯梅指出,气氛有一种经典的“居间性”[16]。一方面,气氛是类似客体的,例如某个花园的欢快的气氛,是每一个走进该花园的人都能感受到的事实,但这一事实却并非任何仪器设备所能够检测和验证的。因此,气氛所具有的这种客观性,是一种主体间可沟通和互证的客观性,伯梅以施密茨的术语称之为准客体性。另一方面,气氛又是类似主体的,花园无所谓欢快,欢快必然是人的情感,但一个人在走进花园前和走出花园后,未必仍然感到欢快;欢快的情绪固然是主观的,可带来欢快的因素却又并非主观的,所以这里就具有了一种准主体性

气氛的这种准客体性和准主体性,简而言之就是一种居间性,这在传统认识论中是不可理解的,显然违背了矛盾律。但在现象学语境中,这反倒是对事实的一种揭示。对于经验事实而言,它客观却不至于是实证科学可验证的客观,它主观却不至于归为心理学意义上的主观。立足于经验事实,以及主客体间和主体间的相互介入、作用、渗透关系,我们就能够理解这里的居间性。居间性对于认识和实践而言,是有待排除的;但对于审美而言,却成其为关键。审美正是停留在这种居间性中,用传统话语来描述,就是停留在感性感受中,不进行概念判断,不追求任何目标,不进入下一步行动。审美就是一种沉浸,即对身体性情感遭遇的沉浸。

因此,“身在性”[17]和“情感震动”[18]就成为理解气氛的重要概念。身在性意味着打破了主体与客体相对而立的传统模式,取而代之以一种介入模式——互动模式。人对自然的欣赏,不是对某个对象的欣赏,而是对自己某种处境的欣赏。主体置身其中,并对自己所置身的那个空间有所感触。这是自然审美经验的特征。这种身在之感有两个维度,一个是通过身体对环境的感触,另一个是通过置身对自己的在场感的加强。身在感意味着:通过自身在场而感受到某物(气氛),通过对某物(气氛)的感受而意识到自身在场。这里情感陷入—又一个施密茨提出的术语—成为理解这一问题的钥匙。一般认为情感是主观的,缺乏客观性。但实际上,当我们进入某个空间、某个自然环境,我们首先从情感上陷入某种状态。简而言之,我们陷入某种情绪。这一情绪虽然是主观的,但其产生和消失都有客观基础。相比我们自己产生某种情绪,这种情绪更是一种陷入,一种外来的侵入。伯梅剔除掉这种理论背后的神秘主义和泛神论色彩,把它当作自然审美的基本原理。气氛所具有的这种情感侵入特征意味着审美并不是对某个对象的欣赏。特别是在自然审美经验中,当我们说体会到某种气氛,实际上意味着我们具备了某种情感特质:

忧伤的风景让我们忧伤,欢快的风景让我们欢快。相应地,被体验到的美也让我们美,或者更确切地说,让我们‘感到美’。[19](www.daowen.com)

我们和我们所感到的对象并非两个东西。毋宁说,我们就具备着我们所感到的某物。

也就是说,气氛并非中性的某种环境,而是被定调的空间。它具有某种情感倾向,是一种清晰的调子,从而才被人感知。气氛虽然不能被概念和目的规定,但它自身的情感色彩却不是不确定的。

气氛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指某种不确定性、发散性,但在涉及它是什么,也就是说它的特点时,绝不是不可确定的。相反,我们显然掌握着一个丰富的词汇表,用来确定气氛的特点,比如说:轻快的、忧郁的、压抑的、鼓舞的、令人尊敬的、吸引人的、色情的等。[20]

毋宁说,我们欣赏自然,欣赏的是自然与我们身体之间的一种作用,这种作用给我们带来了一种既依赖对象参与又依赖主体在场的情感反应,从而被我们赋予了一种情感特质。而这种具有情感基调的气氛,本质上是一种空间。当然,这里的空间显然并不是指物理空间,而是一个和身体、身在性密不可分的现象学意义上的概念。空间是环绕着身体的场域,是人置身在场的那个场,是在世存在的那个世界。在这里,它就是那个环绕着身体的具有情感特质的环境。自然审美,无论何时,都是空间性的。这是自然审美相对于艺术审美的突出特点,人们总是全身心地置身于自然环境之中,然后才有了情感感触和审美遭遇。以气氛为结合点,审美经验作为置身在场的情感陷入而彰显出其空间性。

一种典型的气氛是暮色(Dämmerung)。我们感到暮色笼罩着我们,它介于明亮与昏暗之间,有无之间,清晰与模糊之间,可知与不可知之间;它似乎是客观存在的,但又抓不着摸不透;它笼罩着我们,但我们并不恐慌;我们感受到铺天盖地的某种肃穆、清冷、惶惑,被一种情绪攫住,我们却又享受着这种情绪。似乎它只是一种情绪,可是它又实实在在地遍布在天地之间,充满整个生存空间。我们用整个身体感受着暮色,并不能把身体的沉浸剥离开来;我们无法用相机拍下黄昏的氛围,尽管它实实在在存在着。这就是气氛,这就是自然审美的真实对象,这对象部分地就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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