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方志有悠久的历史,现存的地方志有八千多种,数量之大,在世界上也是少有的。这大批珍贵的历史遗产,我们如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编写新方志服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于1984年三月在天津召开了旧方志整理工作会议,成立了旧方志整理工作委员会,说明对旧方志的重视。
我国地方志有优良的传统,隋朝以前,都称“记”,如《吴兴记》《会稽记》。东汉袁康的《越绝书》,是现存最早的方志,约修于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八年(52)。到了隋唐,图经更为普遍,如隋朝有虞世基、郎茂等编的《隋诸州图经集》100卷,唐朝有敦煌发现的《沙州都督府图经》和《西州都督府图经》。从五代到北宋,图经继续发展,据《宋史·艺文志》著录的图经来看,其数量是很大的。南宋以后,图经改称地方志,如《严州图经》在南宋绍兴年间改称为《新安志》。南宋时,地方志大量出现,著名的如范成大的《吴郡志》,梁克家的《三山志》,罗愿的《新安志》,施宿的《嘉泰会稽志》,高似孙的《剡录》,周淙的《乾道临安志》,潜说友的《咸淳临安志》等。宋代方志的体例比以前完备,内容也比以前充实,除记载地理方面以外,文史方面如人物、艺文等资料也占有重要的地位,为以后方志的编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元、明时期编纂的地方志,基本上是继承唐宋的。明朝除《一统志》外,各省、府、州、县都有地方志,还有乡镇志、山志、寺志等,总计明朝编纂的地方志,现存的约有六七百种,以宁波天一阁所藏最为丰富,保存到现在的还有二百多种。清朝统一中国以后,为了进一步加强统治,康熙十一年(1672)诏各州、县编辑志书,雍正七年(1729)又谕各省、府、州、县每隔60年修志一次的命令。其中虽然大部分出于地方官吏之手,但当时名儒学者参加编纂的也不少,如清嘉庆间谢启昆编撰的《广西通志》,体裁较为完善,以后各省地方志,多仿其体裁,阮元编纂的《广东通志》就是如此。
这里附带谈一下方志学的开山祖章学诚,他是清朝乾嘉时期的一位历史学家,绍兴人,他曾修过《和州志》《亳州志》《永清县志》《湖北通志》。他根据自己的实践,总结了前人撰志的经验,建立了方志学。他在《方志立三书议》一文中说:“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仿正史纪传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者相辅而行,缺一不可。”三书中,“志”为著述,而掌故、文征是史料,三书是史料和著述有机的结合。他还建议州、县设立志科,如现在的档案馆,作为搜集和保管材料的专门机构。章学诚的方志理论对后世影响很大,现在还有参考的价值,但也要批判地继承。(www.daowen.com)
至于地方志中记述地名的内容,现存较早的有东汉的《越绝书》,东晋常璩编的《华阳国志》。宋元以后,方志中记述地名的有关内容,已成为编纂地方志的一个成规,几乎所有的地方志,都无例外地记述了有关地名的内容,特别是历史的沿革、行政区划演变等。我国地方志记载地名有悠久的历史,也是优良的传统。
旧方志是一个巨大的宝库,它留给我们珍贵的遗产,我们需要很好的继承,但我们又不能全部因袭模仿。我们编纂新方志,除了借鉴旧方志,继承其优良传统外,更要从社会主义时代的需要出发,适应新形势,大胆地进行开拓和创新,应当运用新观点、新方法和新资料编纂新型的地方志,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做到继往开来,推陈出新。无论在体例或具体内容上,都要与旧方志相比有所改革,这是我们编纂地方志工作者的一个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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