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筑识图:剖面图形成与标注

建筑识图:剖面图形成与标注

时间:2023-10-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局部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应注在包含剖切部位的最下面一层的平面图上。2)画剖面剖切符号并进行标注。

建筑识图:剖面图形成与标注

1.剖面图的形成

假想用一个剖切平面在形体的适当部位剖切开,移走观察者与剖切平面之间的部分,将剩余部分投射到与剖切平面平行的投影面上,所得的投影图称为剖面图。

图2-7所示为一钢筋混凝土杯形基础的投影图,由于这个基础有安装柱子用的杯口,因而它的正立面图和侧立面图中都有虚线,使图不清晰。假想用一个通过基础前后对称面的正平面P将基础切开,移走剖切平面P和观察者之间的部分,如图2-8a所示,将留下的后半个基础向V面作投影,所得投影即为基础剖面图,如图2-8c所示。显然,原来不可见的虚线,在剖面图上已变成实线,为可见轮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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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7 杯形基础投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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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 杯形基础剖面图的形成

a)剖切位置与投影方向 b)平面图 c)剖面图

剖切平面与形体交线所围成的平面图形称为断面。从图2-8c可以看出,剖面图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断面图形(图中阴影部分),另一部分是沿投射方向未被切到但能看到部分的投影(图中的杯口部分)。

形体被剖切后,剖切平面切到的实体部分,其材料被“暴露出来”。为了更好地区分实体与空心部分,制图标准规定,应在剖面图上的断面部分画出相应建筑材料的图例

2.剖切符号

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及剖视方向线组成,均应以粗实线绘制。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剖切位置线的长度宜为6~10mm;剖视方向线应垂直于剖切位置线,长度应短于剖切位置线,宜为4~6mm(图2-9a),也可采用国际统一和常用的剖视方法,如图2-9b所示。绘制时,剖视剖切符号不应与其他图线相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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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9 剖切符号(www.daowen.com)

剖视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粗阿拉伯数字,按剖切顺序由左至右、由下向上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

建(构)筑物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应注在±0.000标高的平面图或首层平面图上。

局部剖面图(不含首层)的剖切符号应注在包含剖切部位的最下面一层的平面图上。

3.剖面图的画法

1)确定剖切平面的位置。

2)画剖面剖切符号并进行标注。

3)画断面和剖开后剩余部分的轮廓线。

4)填绘建筑材料图例。

5)标注剖面图名称。

4.注意事项

1)剖切是假想的,形体并没有真地被切开和移去了一部分。因此,除了剖面图外,其他视图仍应按原先未剖切时完整地画出。

2)在绘制剖面图时,被剖切面切到部分(即断面)的轮廓线用粗实线绘制,剖切面没有切到、但沿投射方向可以看到的部分(即剩余部分),用中实线绘制。

3)剖面图中不画虚线。没有表达清楚的部分,必要时也可画出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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