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宜昌县:湖北省绿化达标县

宜昌县:湖北省绿化达标县

时间:2023-10-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5年,宜昌县经上级检查验收,荣获湖北省绿化达标县的称号,这是历届宜昌县委、县政府带领人民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的结果。1993年2月2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动员会,将林业工作重点转向“绿化达标”战役。1994年,宜昌市委、市政府发文,将宜昌县列为第一批实现绿化达标单位。1995年,省里组织验收,11项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提前两年实现全面绿化宜昌县的目标,荣获“湖北省绿化达标县”称号。

宜昌县:湖北省绿化达标县

1995年,宜昌县经上级检查验收,荣获湖北省绿化达标县的称号,这是历届宜昌县委、县政府带领人民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的结果。

1952年,宜昌县就将植树造林纳入国民经济计划。1979年到1984年,全县大力贯彻实施森林法,植树造林掀起高潮,年平均植树造林3332.2公顷。

1985年,林业实行“三定”,进一步调动了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很多农民自筹资金购种育苗造林。樟村坪区人工造林占县里下达年计划的227.8%,雾渡河区人工造林占县里下达计划的202%。这年,涌现一批林业专业户。樟村坪区万家沟村林业专业户郭秉根,自己育苗栽植杉树300多亩,义务看管山林1000多亩,成为宜昌县特等劳模。

1987年开始,全县组织大规模治理荒山,同年8月2日,县委、县政府领导带头,在分乡区金竹乡选择荒山抽槽换土,植树造林,拉开治理荒山序幕。以后,一届接着一届,年复一年长期不断地坚持治理荒山。

1989年,县委决定大打消灭荒山攻坚战,各级党委、政府鼓励行政事业、工矿企业、机关团体在县内选择宜林荒山建林果基地。当年,县委、人大、人武部、林业局、特产局、水利水电局6个党政机关、县罐头厂、西陵茶叶公司等5个国有企业,到小溪塔、鸦鹊岭等乡镇兴办林果基地;樟村坪、雾渡河等11个乡镇林业站长办造林点478.7公顷;上洋、三斗坪等8名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办造林点1566.6公顷。

1990年2月17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七年绿化宜昌县的决定》,成立消灭宜林荒山领导小组,副县长郭玉吉任组长。县、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奖惩制度,加快了消灭宜林荒山进程。1992年开始,县里对已完成消灭宜林荒山的乡镇实行查缺补漏,对查出的问题,各级领导带领群众打歼灭战。1993年2月,省市抽查验收,确认全县荒山绿化综合合格率99.5%,达到消灭宜林荒山标准。(www.daowen.com)

1993年2月2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动员会,将林业工作重点转向“绿化达标”战役。县委书记高秉琔在动员报告中要求,各级“造林灭荒”班子不撤、队伍不散,大员上阵,实行“三统三分”责任制,完善奖惩制度,条块结合,再接再厉,提前两年实现绿化达标,全面绿化宜昌县。3月12日,县绿化办组织县直单位及小溪塔镇直单位1832名干部职工,在大桥路抽槽整地600余米,平整场地1100平方米,交由城建、交通部门组织专班植树。

1994年,宜昌市委、市政府发文,将宜昌县列为第一批实现绿化达标单位。县绿委以《限期绿化通知书》督办,将任务分解细化,实行层层承包,集中领导、劳力、时间抓绿化达标。1995年,省里组织验收,11项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提前两年实现全面绿化宜昌县的目标,荣获“湖北省绿化达标县”称号。

1996年,县委和县政府为巩固造林灭荒和绿化达标成果,在县城开展争创“文明庭院”活动,县城建局为街道补漏定植大树及灌木近6000株、植草坪2000平方米,指导县城各单位庭院植树1万株,植草坪4500平方米。

21世纪以后,夷陵区以“绿满夷陵,兴林富民”为目标,以“保护生态林区,发展林业产业,繁荣城市绿地”为抓手,积极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开展绿化美化行动。2013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8.73%,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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