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至1976年,十年“文革”运动。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带来严重损失。宜昌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抵制打砸抢等错误行为,排除干扰搞建设,使工农业生产得到一定发展。
1966年6月25日,县委按照中共中央《5.16通知》精神,通知各区委:“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高潮已经到来,要以《十六条》为武器,把这场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1966年7月4日,县委决定成立宜昌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冯运汉任组长。8月12日,县委发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敢”字当头,放手发动群众,搞好这场革命运动。
此时,全国大中城市“文革”已掀起高潮,“红卫兵”造反、批斗“走资派”的声势高涨。位于宜昌市的宜昌县高中,在全县率先建立“红卫兵”组织,破“四旧”立“四新”,焚毁“旧书”4.3万册,拆掉“贞节牌坊”和“乌龟碑”。
9月13日,为在全县掀起“文革”高潮,县委召开县、区、公社三级干部会,根据《十六条》精神,研究建立两套班子,一套抓革命,一套抓生产。11月24日,县委再次召开县、区、公社三级干部会议,动员开展“文革”运动。从此,“文革”的烽火在全县各地燃烧起来,到处成立“红卫兵”组织,破“四旧”、批斗走资派运动在各地展开。
1967年7月,“文革”不断深入,县“造反派”揪斗人武部干部,抢县、区人武部枪支、弹药,全县打、砸、抢由此开始。好多古庙宇、古墓碑、古建筑等文物遭到破坏,批斗“走资派”运动升级,县、区、公社、大队层层领导,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进行大会批斗,有的还戴高帽、挂黑板、打锣游乡,有的还遭造反派拳打脚踢,致伤致残。(www.daowen.com)
1968年1月,经省军区批准,成立宜昌县革命委员会,宜昌县两支造反派头目进了县革委会班子,并担任副主任。两支造反派头目因观点不同,相互打派仗,严重干扰县革委会行使职权。其中一人组建宜昌县斗批改办公室,公开亮出“文攻武卫”旗帜,两派时常发生火拼式武斗,致使全县派别武斗大范围开展。下堡坪区东风派与燎原派打得激烈,时常有人打得送进医院。不少地方造反派为着立功,毫无根据的大抓“反革命”。雾渡河区交战垭公社抓“反革命”,大搞刑讯逼供,把无辜农民关进大队部或者牛棚,捆绑吊打。
1969年以后,全国各地出现安定团结局面。1974年批林批孔,宜昌县“造反派”复辟,再次出现矛头直指各级领导干部的大字报、大标语,部分“造反派”阴谋夺权,全县人民不答应。1974年下半年,贯彻毛泽东主席“文化大革命已经八年,现在以安定为好”的指示,全县安定团结,专心致志地搞生产、搞建设。
1976年10月,从北京传来喜讯:中共中央政治局一举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文革”宣告结束。10月23日,县委在小溪塔召开县直机关和城关镇万人大会,庆祝粉碎“四人帮”的胜利,声讨“四人帮”反党篡权的罪行。
“文革”结束后,1977年肃清“四人帮”流毒,拨乱反正,全县各地深入揭批“四人帮”,开展“三大讲”,统一思想认识,各项工作全面走上正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加快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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