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为了正确实施《土改法》,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同年8月4日颁布了《关于划定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
当年10月,县委召开土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地委关于土改工作指示精神,与会人员明确了什么是阶级,划分阶级成分的具体标准和划分阶级成分的工作方法。
划定阶级成分。在清匪反霸斗争中,分乡、小溪塔、龙泉、鸦鹊岭、土门区的19个村,率先划分了阶级成分。为了慎重起见,县委派工作组进村进行了审查,然后报区委批准,所划阶级成分才最后确定。全县大规模的集中划分阶级成分,大体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酝酿准备。要求干部熟练掌握国务院关于划分阶级成分的规定,分析阶级动态,确定划分阶级成分的主要斗争目标,贫、雇农回忆诉说自己被剥削的历史,警告地主要老实交代自己剥削的罪恶,如实报告自己的土地亩数、产量、积蓄等。第二步,划地主、富农阶级成分。首先是划群众最痛恨的恶霸地主、大地主、不法地主,其次是划中、小地主,再次划富农。对划的恶霸地主、大地主,当即没收其财产。对中、小地主的财产先登记查封,经区委批准后再行没收。第三步,农民内部划分阶级成分。根据对生产资料是否占有、占有多少、生活状况等划出中农、贫农和雇农。第四步,批准定案。凡划分的各种成分先张榜公布,经群众讨论通过,再报区委批准定案。各阶级成分的划定,为土地改革的全面推进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实行土地改革。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一条总纲明确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只有进行土地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的疾苦,使翻身农民有田种、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翻身解放。
宜昌县土地改革开始时,清匪反霸、减租减息的斗争还在进行之中,抗美援朝如火如荼,镇压反革命也在进行;加之宜昌县是新解放区,群众基础薄弱,迫切需要向广大群众做宣传发动工作。
1950年,县委根据地委《关于建立人民群众宣传网加强土改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举办短期训练班,分期分批对农民积极分子进行训练,组织积极分子系统深入地学习《土改法》,明确土地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方法步骤,为土改工作的开展培养了一批骨干分子。在广大农村多次召开群众会议,发动群众“吐苦水”“挖穷根”“算剥削账”,讨论“谁养活谁”和为什么要进行土地改革。让农民用亲身经历进行自我教育,以提高阶级觉悟和政策水平。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全县组织工作队员382人,深入农村采用访贫问苦、扎根串联的方法,做深入细致地发动工作,培养了一大批成分好、根子正、立场坚定、斗争性强、工作积极的土改根子,形成了土改运动热潮。
1950年9月,县委发出《关于土改试点的指示》。10月,县委召开中坚力量土改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土改法》和省委下发的《土改实施办法》;与地委组织工作组,在八区(土门垭)白洋村进行土改试点的工作同步进行。11月,地委召开县委书记扩大会议,总结白洋村土改点的工作情况,部署全区土改工作。县委抽调349名机关干部知识分子组成土改工作队,投入到这场空前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中。首先在石板铺、鄢家河、伍家岗、点军、沙溪等五个村进行土改工作试点。从1951年4月开始,在全县分三批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全县274个行政村第一批进行土改的有98个村,第二批97个村,第三批79个村,到1953年4月土改复查结束,整个土改运动胜利完成。(www.daowen.com)
经过土地改革,全县31.41万个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69.70万亩土地(人均分得土地2.21亩)、10.02万担粮食和大量的生产资料及其他财产。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被彻底摧毁,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翻身的老区农民真正成为新社会的主人。
进行土改复查。遵照中共中央和省委、地委的部署,1951年夏季,县委组织工作队对已经完成土改的村,结合打击地主的进攻进行了初查。
从初查的情况看,个别村存在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如分乡区三台村,初查工作队进村后召开第一次会,只来了一个贫雇农小组长和几个中农,这充分说明经过土地改革,该村的贫雇农优势根本没有树立起来,地主没有被打倒。该村的地主有的漏划有的没收不彻底。如地主王子成错划为贫农,并分了胜利果实;地主张育子不服管制,每天上饭馆吃喝,悠然自得;对地主王喜道的财产没收不彻底,家境依旧富裕。根据县委的指示,工作队和村干部分头行动,整顿加强了贫雇农小组,重新串联发动,使多数群众提高了阶级觉悟,斗争积极性逐步提高。7月24日,工作队在三台村召开群众大会,到会达1000多人,斗争最狡猾最不守法的地主王子成、杨美轩。之后又组织群众斗争了地主肖传榜、何世宝。经过斗争,打击了地主阶级的嚣张气焰,振奋了群众的斗争精神。一些隐藏财物的地主共交出稻谷200石、银圆24枚、金耳环2对、金戒指2个、铜钱85串等财产物资。8月9日,地委向全区介绍三台村土改复查的经验。
1952年2月,宜昌县委发出《关于土改复查运动的指示》,是年7月,全县大规模的、系统的土改复查运动正式启动。10月14日,宜昌县召开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第二次会议,会上代表们讨论了《查田定产的报告》。决定在全县贯彻“查田定产、依率计征、依法减免”的方针。11月17日,中共宜昌县委发文指出:“查田是调整不公,尽可能重新查出之瞒田和斗争之果实进行调整,绝不是重新分配。”全县的查田定产工作,采取自报公议、村组互评、登记造册的步骤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反对瞒田瞒产、浮报浮评的原则。为了做到基本平衡,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宜昌县土地等级初步方案》,将土地分为12个等级,并规定了不同等级土地的产量。土地等级划定后,依等定产,对于等级差别过大、产量过于悬殊的部分田,进行适当调整。通过复查,将土改遗留和新没收的土地再进行合理的调整。
1953年宜昌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房产使用证(夷陵区委办公室退休干部欧阳运森收藏 杨建章2020年摄)
颁发房地产证。1952年12月,中共中央中南局发出《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办法》,接着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颁布土地、房产所有证工作的指示》,指出: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土地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一律作废。并规定土地改革结束的地区,依法保障各阶层的土地、房产所有权。宜昌地区专员公署也立即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县在土改复查工作中应抓住时机做好颁发土地证工作,凡土地改革已经完成的地区,无论是原有的和分得的土地、房产,均发给土地证和房产证。在接到中南局、省、专署的文件后,宜昌县的各村随即召开了土地改革胜利庆祝大会,给全体农民颁发了土地、房产证,确认农民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规定任何人不得侵犯。每个农民从此获得了土地房产的法定所有权。农民翻身当家作主人,积极开展爱国丰产运动,当年耕地面积扩大了36300多亩,复种面积增加了29000多亩,粮食总产量达到8807.7万公斤,创历史最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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