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者的统计结果,约有一半比重(10种)的顺治志编纂于该朝后期(即清顺治十年至顺治十八年),其中顺治十三年至顺治十八年所编纂的八种乡镇志书占了该朝志书近一半的比重,可谓顺治年间编修乡镇志书的一个活跃时期。[67]就康熙朝的志书情况来看,属于其前期(以清康熙二十年为下限)的志书有18种,属于中期(以清康熙四十年为下限)的志书有17种,后期的则有16种[68],前期志书的编纂时间主要集中于清康熙八年至康熙十四年,共有13种志书,而其中又以康熙十二年至十四年间最为活跃(9种),约相当于康熙朝编纂乡镇志书年际水平的三倍多[69];中期志书的七成数量(12种)集中在清康熙二十二年至清康熙三十年间,其修志的活跃时期为康熙二十二年至康熙二十四年(7种)[70];后期志书数量的80%分布在康熙末年(清康熙五十一年及以后),其中又以清康熙五十五年以来的六年时间内最为集中(有9种)。雍正朝志书主要集中在其统治后期(即清雍正六年至雍正十三年,9种),以雍正十年至雍正十三年编纂志书较为活跃(7种)。虽然从数量上看,雍正朝较之康熙时期编纂志书减少了近七成,但从清代历史发展脉络上进行考察,一般可以认为雍正朝在文化政策上继续延续了康熙朝(中后期以来)的传统,因而从这种程度上可以将雍正朝编纂志书的活动视作康熙朝的延续,而事实上再将康熙后期编纂乡镇志书的情况与雍正朝相互对比,就会发现在乡镇志书编纂上康熙后期与雍正年间的情况,至少在数量的延续和整体稳定性上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和一脉相承的特点,这也从另一方面印证了前述的观点。因此我们一般可以将雍正朝志书编纂的情况视作康熙末年以来的延续。(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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