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是君主专制高度发达的朝代,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批答奏章是行使皇权的方式;而章奏留中,也是皇帝的一种权力,甚至是比批答更大的权力,是突破制度的权力。章奏大量留中,不仅是皇帝文书形成过程的中断,也是正常的文书流转程序的破坏,而且还对明代政务处理造成很坏的影响。
首先,导致应处理的政务因文书留中稽延而无法正常处理。六部日常的行政事务非常多,没有皇帝对奏请的批复,没有经过六科的抄发,六部衙门就无法执行,“夫推官而不发,则官不得就职;奏事而不发,则事不得奉行”[45],朝廷事务紧急而无法行取,官位缺失而无法选补。由于严重的文书留中稽延,到万历三十年(1602年)时,两京已缺尚书三人,侍郎十人,科道官九十四人。地方上缺巡抚三人、布、按、监司六十六人,知府二十五人。三年以后,南北大僚强半空虚,吏部尚书一职先是由户部尚书赵世卿兼署,继又由左侍郎杨时乔兼署,并且一兼就是五年。礼部尚书一职一直空缺,由侍郎李廷机兼署。兵部、刑部尚书由萧大亨一人身兼。地方上的情况更糟,督抚重臣经年虚席,藩臬缺至五六十人,知府缺至四五十人。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二月,大学士沈鲤、朱庚又上疏,请补六部大员。其疏中对六部当时的官联残缺、政务丛挫的状况万般无奈,称:“臣等昨同文武百官齐赴文华殿外恭候圣驾,见二品班内止户部尚书赵世卿一员,各部院止有兵部尚书萧大亨在告,其余左右侍郎员缺更多”,疏中请求“查各衙门见缺并前后会推人数,总具一本,亟赐点用,以慰中外之望”[46]。次年,给事中翁宪祥针对地方官僚及科道官缺失的状况,也上了一道奏疏,提出抚、按官解任宜候命,不宜听其自去。神宗对所有的这些章疏,都一概不睬,全部留中不发。天启二年(1622年),为编修先朝实录,曾对万历四十八年间留中的奏疏进行过一次收集和整理。史官董其昌将其中的一部分进行汇集,编成《神庙留中奏疏汇要》。汇要中共收录了二百九十六篇章疏,涉及六部所有职掌,包含国本、藩封、人才、风俗、河渠、食货、吏治、边防等事务。这么广泛的留中,必将使国家机器无法正常运转,导致朝政的瘫痪。
其次,奏疏原件的真实性无法得到保证,其历史纪录的信度降低。按照正常的程序,章奏原件由皇帝批复,处理完毕后,下科发抄。六科发抄时,为保证抄发文书的原始真实,相关衙门的堂官还要对文书共同签押。在这一处理过程中,会留下相关的处理痕迹。这些手续和痕迹,就成为文书原始性和真实性的一种保障。而文书被留中,章奏就不能下科抄发,六部堂官也无从签押,相关的手续就无从履行,这样文书就不会留下处理过程的痕迹。这就为文书改篡留下了漏洞。有些人日后篡改文书,有些人甚至还重新改写,冒充原件。顾炎武在《日知录·密疏》中就揭露了这种丑恶现象:“自万历末年章疏一切留中,抄传但凭阁揭。天启以来,谗慝弘多,啧言弥甚。予尝亲见大臣之子追改其父之疏草而刻之,以欺其人者,欲使盖棺之后重为奋笔之文逭,遗议于后人,侈先见于前事,其为诬罔,甚于唐时,故志之于书,俾作史之君子详察,而严斥之也。”
【注释】
[1]《弇山堂别集》卷九十七《中官考八》
[2]《春明梦余录》卷二十三《内阁》
[3]《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十八《仁宣致治》
[4]《弇山堂别集》卷二十二《史乘考误》
[5]《殿阁词林记》卷九《拟旨》
[6]《历代名臣奏议》卷五十七《治道》
[7]《明史》卷一百四十八《杨溥传》
[8]《明史》卷一百六十三《李时勉传》
[9]《名臣经济录》卷三刘球《保治雷震奉天殿鸱吻奏请修省疏》
[10]《明史》卷十三《宪宗本纪》
[11]《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尹直传》
[12]《明史》卷三百七《李孜省传》
[13]《謇斋琐缀录》卷八
[14]《明史》卷三百四《梁芳传》
[15]《明史》卷一百七十九《罗伦传》
[16]《明臣奏议》卷五,邹智《陈时事疏》
[17]《明史》卷十五《孝宗本纪》
[18]《明史》卷一百八十二《王恕传》
[19]《明史》卷二百三《刘玉传》
[20]《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二《弘治君臣》
[21]《明史》卷一八十一《徐溥传》
[22]《明武宗实录》卷十二(www.daowen.com)
[23]《明武宗实录》卷一六八
[24]《明史》卷一百九十二《王思传》
[25]《明史》卷三百六《焦芳传》
[26]《明世宗实录》卷二十七
[27]《弇山堂别集》卷二十九《史乘考误十》
[28]《春明梦余录》卷二十三《内阁一》
[29]《酌中志》卷十三《本章经手次第纪略》
[30]《明史》卷三百五《魏忠贤传》
[31]《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一《魏忠贤乱政》
[32]《明史》卷二百五十七《董汉儒传》
[33]《明史》卷三百六《顾秉谦传》
[34]《殿阁词林记》卷九《亲擢》
[35]《万历野获编》卷二《章奏留中》
[36]《明史》卷一百六十一《夏时传》
[37]《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彭时传》
[38]《明史》卷一百七十六《刘定之传》
[39]《杨文忠三录》卷二《请发留中章奏疏》
[40]《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大礼议》
[41]《明史》卷二百四十三《冯从吾传》
[42]《明史》卷二百一十八《申时行传》
[43]《明臣奏议》卷三十二,赵志皋《乞振朝纲疏》
[44]《明经世文编》卷四百九十四,冯从吾《请修朝政疏》
[45]《明臣奏议》卷三十二,赵志皋《乞振朝纲疏》
[46]《明神宗实录》卷四百一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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