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张居正的整饬,明代的文书覆奏制度有所恢复。但自明神宗亲政以后,经年缀朝,朝政又迅速败坏。到崇祯时期,国穷民贫,积重难返,各级官员责任感蜕化,吏治废弛,玩忽职守,不视政事,天下动乱,政权摇摇欲坠。文书制度也随之崩溃,覆奏制度形同虚设。此时,六科丧失抄发功能,六部不行覆奏之职,文书流转程序完全混乱。户科给事中孙承泽在上疏中描述了当时令人震惊的局面:
一是注销工作毫无秩序,局面混乱。“每逢注销,呼群吏持牍雁行,而前司司比之见,赴比之簿,大半遗漏不全,所销号件不具文牒,但凭吏役口报为故事,且吏役皆雇觅代身,问其缘由,茫然不知也。”
二是五日覆奏的制度完全败坏,皇帝文书的执行毫无保障,官僚层层推诿,事务件件拖沓。“每当五日一销,则报完者仍复寥寥,该部尝行之,本虽盈篇迭幅,要不过循例题知,依样具覆。而事稍重大,则堂行司,司付吏,役束之高阁,不则卸之。抚按漫言行查,任其稽延,未几官迁吏换,前事不复记忆,有同故纸矣。”
三是文书积压严重。不管是什么文书,也不论事务多么紧急,一概积压拖延,经年累月地不处理:“至官吏之侵那,畿辅之透支,关差之欠额,铜本之侵没,奸解之吞隐,运弁之盗卖,数至成千成万者,固累累也,何至经年累月不一问之?”“积年兴屯、开荒、求蠲、报灾之疏,一切沉阁”;“各直省新旧两饷,及金花漕折轻赍茶蜡岁绢等项,拖欠以亿万计”。甚至皇帝发有明旨的文书,也照样拖延,如:“前因江北私派小民鼎沸具疏直纠,奉旨经年有余,尚未见覆。”这样的事情不是一件两件,而是“诸如此类,不知凡几”。
崇祯帝即位伊始,就深感文书覆奏制度败坏的严重,传谕称:“祖宗设立部科衙门,各有职掌,内外觉察,法甚明备。乃近来人情玩惰,废弛成风,即如各项章奏,或奉旨而科抄久不到部,或已抄而该部久不题覆,以致紧要事务率多稽迟。”为了改变这种混乱状况,崇祯元年(1628年),重申了文书覆奏制度和考成法,指出“今后各衙门务将已发未覆事件做速覆奏,不许违误,自元年二月为始,一切发行内外章奏,俱限十日内题覆,该衙门仍各立考成,着实遵行,部科互相查勘具奏”。对户部文书拖延的现象也给予了一定的关注:“民间旧欠,近谕已明,其官胥侵那透支隐盗等项作何追赔,并摘参未完钦件作何分别罚治,通着该部遵照近旨详核另议具奏。”[42]但这对于长期积累所造成的混乱局面,无异于杯水车薪,更改变不了摇摇欲坠的大明王朝的命运。
【注释】
[1]《礼部志稿》卷七《国初礼部》
[2]《明史》卷七十二《职官志》
[3]《明史》卷六十九《选举志一》
[4]《明会典》卷七十九《会议》
[5]《明史》卷七十四《职官志》
[6]《明会典》卷七十九《会议》
[7]《明史》卷三百四《张永传》
[8]《明会典》卷七十九《会议》
[9]《明史》卷一百十三《后妃传》
[10]《弇山堂别集》卷二十八《史乘考误八》
[11]《水东日记》卷一《会议迎复仪注》
[12]《明会典》卷七十九《会议》
[13]《明世宗实录》卷一
[14]《明世宗实录》卷二
[15]《明世宗实录》卷二
[16]《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八《议复河套》
[17]《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九《庚戌之变》
[18]《明史》卷二百二十二《王崇古传》
[19]《明穆宗实录》卷五十五(www.daowen.com)
[20]《明穆宗实录》卷五十五
[21]《明穆宗实录》卷五十五
[22]《明史》卷二百二十二《王崇古传》
[23]《明史》卷三百二十七《鞑靼传》
[24]《明史》卷二百二十二《王崇古传》
[25]《杨一清集》卷十《后总制类·为众官反逆杀死镇巡大臣等事》
[26]明代档案全宗,全宗号01,《兵部为道臣张维世委非拒阻吴襄援师事题行稿》
[27]《春明梦余录》卷二十五《六科》
[28]《礼部志稿》卷十《诸司奏事仪》
[29]《典故纪闻》卷十六
[30]《明史》卷六《宣宗本纪》
[31]《明史》卷七十二《职官志》
[32]《明史》卷三百四《刘瑾传》
[33]《明会典》卷一百六十七《六科》
[34]《王端毅奏议》卷五《论录事邵义传奉旨升通判奏状》
[35]《明会典》卷一百二十八《刑部》
[36]《张太岳集》卷十五《论时政疏》
[37]《张太岳集》卷三十六《陈六事疏》
[38]《嘉靖以来首辅传》卷七《张居正传》
[39]《张太岳集》卷三十六《陈六事疏》
[40]《张太岳集》卷三十八《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41]《嘉靖以来首辅传》卷七《张居正传》
[42]《春明梦余录》卷二十五《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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