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施工前,应对设计提供的弃土方案进行现场核对,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处理。②弃土宜集中堆放,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③严禁在贴近桥梁墩台、涵洞口处弃土。
⑤弃土宜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弃土场的边坡不得陡于1∶1.5,顶面宜设置不小于2%的排水坡。
⑥弃土作为路基反压护道时,宜与路基同步填筑。
⑦在地面横坡陡于1∶5的路段,路堑顶部高侧不得设置弃土场。
⑧弃土场应及时施做防护和排水工程,坡脚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图4.23)。
图4.23 环保的弃土场
【案例4.1】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接了某高速公路路基H合同段工程施工,该区段设计车速为100 km/h,平均挖深19 m,路基宽度为26 m,其中K20+300~K20+520段为石质路堑。该区段岩石为石炭系硅质灰岩,岩石较坚硬,多为厚层构造,局部呈薄层状构造,裂隙发育。要求路堑采用钻爆开挖,爆破石渣最大允许直径为30 cm,对开挖石渣尽可能提高利用率。
施工单位编制的爆破设计方案摘要如下:
①边坡采用预裂爆破,路基主体尽量采用深孔爆破,局部采用钢钎炮、烘膛炮等方法。
②采用直径为8 cm的钻头钻孔,利用自行式凿岩机或潜孔钻一次钻到每阶平台设计高程位置。(www.daowen.com)
③爆破顺序采用从上至下的分台阶,顺路线方向纵向推进爆破,控制最大爆破深度不超过10 m,纵向每40~50 m为一个单元,边坡和主体采用微差爆破一次性完成。
④边坡预裂爆破孔间距为1 m,采用“方格形”布置,按水平方向控制炮杆位置。路基主体内炮孔间距4 m,采用“梅花形”均匀布置。
爆破设计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时未通过,退回后由施工单位重新修改。
确定爆破安全距离时,施工单位按《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中安全距离不小于200 m的规定,将安全距离设为200 m,并布置警戒线。爆破结束后,未出现安全事故。
【问题】
①指出并改正爆破设计方案中的错误之处。
②施工单位确定爆破安全距离的做法是否恰当?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①采用“方格形”布置,按水平方向控制炮杆位置错误。应改为:采用“一字形”布置,按边坡坡度控制炮杆位置。
②不恰当。因为除考虑《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4)中露天爆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 m外,还应考虑个别飞散物、地震波、空气冲击波的影响,经计算后再确定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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