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外城市规划和城市生态研究中,关于绿地最常见的4 个专业术语就是城市绿地(green city)、城市绿色空间(green space)、城市开敞空间(open space)和城市绿地系统(green system)。我国以“城市绿地”和“城市绿地系统”作为专业术语应用居多。在城市绿地概念及分类方面,虽然不同行业和学科有不同的认识,但随着城市规划理论、生态学、环境科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城市绿地所包含的内容不断完善。如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将城市绿地定义为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体现了绿地的性质和功效。
绿地的角色和效益对市民而言是不容否定的。城市绿地依据需求和特定要求有多种定义和分类。城市绿地是有大量植被的户外空间(Bonsignore,2003),其主要存在于半自然区域(Jim and Chen,2003)或被视作城市中的自然残留。
从研究趋势来看,在空间表现上,城市绿地已由传统的园林设计深入到城市绿化并逐渐向大地景观规划过渡;在内容上,一些新的绿地类型不断被引入,绿地组成趋于全面而完整;在功能上,逐渐强调绿地的多元化、系统化和生态合理化。相对于城市绿地,城市绿地系统被认为是更高层次上的绿地空间组合,体现系统的整体性、连续性、动态性等特点。在景观与城市规划研究中,城市绿地一般被译为“城市绿色空间”,而在西方城市规划中,城市绿地多指开敞空间。绿色空间和开敞空间这两个术语在一些研究中常常被互相换用。Swanwick 等认为,城市是由建筑用地和非建筑用地构成,建筑用地以外的空间由“灰色空间”和“绿色空间”构成,灰色空间是指在面积上占优势,密封的、具有不可渗透性的、硬质的地表区域,如混凝土和沥青表面等;而绿色空间是指无论私人还是公共的、未密封的、具有渗透性的、软质的土地,如土壤、灌木、草地和水体等。为了避免在应用和研究上产生混淆,不同国家对这些绿地专业术语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如美国将开敞空间定义为“城市内一些保持着自然景观的地域,或自然景观得到恢复的地域”。英国、日本、波兰等国对开敞空间定义虽有所不同,但都强调了开敞空间的自然属性和公益性。(www.daowen.com)
在我国,基于国内的城市规划实践,不同学者对城市绿色空间和城市开敞空间有不同的理解。沈德熙等认为城市空间分为绿色开敞空间和人工建设系统,其中绿色开敞空间是指由城市绿地、专业绿地和生态绿地组成的广义的绿地系统。杨学成等认为城市开敞空间是指城市边界内的非建筑用地空间,其主体为绿地系统。许多文献里都沿用这一定义。也有学者认为开敞空间是城市的公共外部空间,包括自然景观、硬质景观等。对于城市绿色空间概念,许多学者也做了不同的探讨。李峰等认为城市绿色空间是由园林绿地、城市森林、立体空间绿化、都市农田和水域湿地等构成的绿色网络系统。孟伟庆等认为城市绿色空间是城市地区覆盖着生活植物的空间,是城市地区森林、灌丛、绿篱、花坛、草地等植物的总和,其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及其周围区域。常青等认为城市绿色空间是由具有光合作用的绿色植被与其周围光、土、水、气等环境要素共同构成的具有生命支撑、社会服务和环境保护等多重功能的城市地域空间。相对于开敞空间,绿色空间更强调植物及其自然空间,然而开敞空间的内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包含绿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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