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前引《唐六典》卷四“礼部郎中职掌”条,“平阙”用于大部分自下而上的公文文书,包括表、疏、笺、启、判、策和文章等,开元平阙式和天宝平阙式中规定的也都是公文文书的平阙制度。不过实际上,当时的私人书信也在使用平阙,而且越到唐后期,这一倾向越严重,以至最后形成为“式”即形成为制度。郑馀庆撰《书仪》30篇,第3篇就明确标为“公私平阙式”[6],其中用于私人书信的“平阙”词汇为开元平阙式和天宝平阙式所没有。
唐人手书的文章书信留存下来的甚少,被编辑到各种集子中的文章在抄写或付印时都取消了平阙,这对我们研究唐人平阙的实际运用情况十分不利。但目前仍有两种资料可供使用。一种是敦煌文书中的一些文章特别是各种《书仪》,列出了公私用种种范文,内中含有平阙。另一种是传世或新发掘的大量墓志,其拓本忠实地保留了文字的平阙。第一种资料的优点在于它反映了当时文章格式的实际情况,缺点是书写时代不明,而且阙字的空格也空得不规范。后一种资料的优点是时代和阙字空格都很清楚,缺点是只有一种文体即墓志铭和序。由于目前我们所能见到的唐代墓志比较多,因此本文将主要利用墓志材料,同时参用《书仪》资料来探讨唐代平阙的运用情况。
首先一个问题,平阙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使用呢?由于史料缺乏,我们无法确切回答这个问题,但似乎在用于公文时还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据日本《令集解》卷三十四对公式令中平阙的注释,“所谓平出者,见主及国忌废务为限,下条阙字亦宜准此”,即平阙只用于写给当今皇帝或在先帝忌日期间写的文章[7]。这一规定在唐代史籍中完全没有记载,不过似乎也有某种可能性。前引记载天宝平阙式的敦煌P.2504文书,在平阙式的上一栏,先记录了“国忌”日,一直记到睿宗皇帝,并说“右件忌日京城七日行香,外一(七)日,并废务”;而记载大和平阙式的敦煌S.6537V文书也在记录“公私平阙式”时没有结束平阙式就紧接着写了诸先帝的国忌日,一直写到穆宗皇帝,并亦有“右件国忌日并废务行香”的记载。因此或许可以认为,国忌日确与平阙的实施有一定关系。不过从实际使用看,《书仪》所载范文由于没有注明时间,无法判断它们是否只用于上述场合,而墓志显然没有这一限制。
第二,平阙在使用过程中,被平阙的词汇呈增长趋势。这一趋势的特点表现为:一是有关皇帝以及皇帝近臣、宠臣的词汇增加;二是有关上司特别是有恩于自己的上司的词汇增加;三是有关家族、亲族的词汇增加,越到唐后期,增加的就越多。同时,原来只用于皇帝的一些词汇如“恩”、“旨”等在唐后期也都扩大使用到上司和亲族身上。
《唐六典》所引开元平阙式共有平阙词汇42个,大部分涉及皇帝、天地、宗庙和朝廷。到天宝平阙式,词汇扩大到63个,但所扩词汇仍主要与天地道化有关。再到大和平阙式,公用平阙增加到79字,这时扩大了与皇帝有关的词汇如睿哲、丝纶、宸极等,并把前二式规定不阙的“待制”列为阙字,如果加上私用平阙词汇67个,则大和平阙式共列平阙词汇146个,实在不少。不过这些仍然还都是制度的规定,真正使用起来,平阙词汇的范围又远远大于此。笔者通过对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全四册600余方墓志的统计,结果算出唐代平阙词汇以字头计有280余个,而若以组成的词汇计算,即使除去重复,也还有1200余词。
将这些词汇全部列出既不可能也无必要,现仅举几例。例如与“天”字有关的平阙词汇有天阙、天人、天阶、天朝、天胜、天威、天恩、九天、天旨、天苑、天陛、天庭、天仪、天休、天慈、天地、天厩、天颜、天容、开天、天谋、昊天、天书、天顾、天波、天扆、天光、天鉴、天聪、天官、天心、天上、天衢、天听、朝天等。其中只有“昊天、天恩”见于三个平阙式,“九天”见于天宝平阙式和大和平阙式[8],其他大部是与皇帝有关词汇的扩大。又如与“内”有关的词汇,有内闱、内朝、内养、内殿、内庭、内省、内侍、大内、内邸、内亲、内染坊、内供奉、内道场、内枢密官、内外族氏等。“内”字平阙,完全不见于平阙式,它也是唐后期才出现的。其他不见于平阙式的平阙词汇还有:与皇帝有关的事物如冕旒、帏扆、銮殿、宫阁、丹墀、雨露、属车、潜龙、凤阙、德音、紫极、扈跸等;与臣下对上司或皇帝动作有关的如上闻、上陈、奉上、奏闻、荐闻、奏迁、侍护等;与上司或亲族有关的如慈旨、尊旨、遗命、庭教、严训、献寿、晨昏、显扬、胤胄、祸罚等。此外如门望、分寄、陈、友于、怙恃、庆绪、清问、凶讣、泉台,乃至对地望、官称、姓氏的平阙,十分庞杂。(www.daowen.com)
综观墓志,平阙词汇的变化大致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第一是时代。时代不同,平阙的词汇也就不同(关于这一问题,下面还要谈到),大抵是越到唐后期,平阙的词汇越多,并且越向与上司、亲族有关的方向发展。例如同样是县令,龙朔二年(662年)入葬的荥阳县令张楚贤墓志(2册59页)[9],仅有“皇唐”一词阙字,而大中十三年(859年)葬的华浦县令墓志(4册145页),阙字的词汇有“曾王父、大父、考、妣、外祖、夫人、公、遗托、国朝”等。第二个因素是墓主身份。身份接近皇帝者如皇族、宦官、宠臣,其平阙词汇就较多,且多与皇帝有关,反之则平阙词汇相对要少一些,同时多与亲族有关。例如同是唐德宗贞元年间,贞元七年(791年)葬的正五品下的内常侍俱慈顺墓志(2册7页),其平阙词汇有“玄宗、肃宗、代宗、今上、天子、制诰、睿谟、宠光、皇闱、命、鸿徽、诏书”等,而贞元六年(790年)葬的从四品下的某州别驾墓志(4册52页),平阙的词汇只有“诏、父、夫人、继室”几个。第三个因素是墓志撰写人的身份。一般说来,奉皇帝命令,由翰林学士作成的墓志,其平阙要多一些;由墓主的亲属或部下、门人撰写的墓志,平阙也比较多;而由官方指定撰写人或一般同僚撰写的墓志,平阙就少。据《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唐代由官方负责“修撰碑志”的是秘书省著作郎。从现存墓志看,真正由著作郎撰写的墓志数量甚少,但似乎大致遵守了平阙式的规定[10]。到唐代后期,又有太常寺的协律郎、奉礼郎负责修撰墓志。他们所写墓志的平阙似乎也大致符合平阙式的规定。下面看几个例子,比如大中元年(847年)葬的吉州司法参军黄季常墓志(2册80页),撰者是某县令,其平阙就仅有“穆宗”一词,而会昌元年(847年)葬的太原府参军苗蕃妻子的墓志(2册72页),由于撰者是她儿子,因此平阙词汇特别多,计有“河南县大(太)君(指墓主)、裳帷、皇考、淑德、徽懿、夫人、皇祖、烈考、夏阳府君(指墓主之父)、姑臧夫人(指墓主之母)、懿图、仁、朝籍、朝廷、诏、内朝、工部(指墓主之夫)、板舆、养、慈旨、硕人、贤嫔、母范、令德”等。又如大和四年(830年)葬的守领军卫上将军何文哲墓志(4册107页),因是“故吏”所撰,平阙词汇有“北极、社稷、公、王庭、大朝、祖、肃宗、光被、德宗、诏、闻、恩、皇帝、朝、御殿、进、南面、宪宗、制、穆宗、神驭、召、宸眷、敕令、顾、帝、我公、六朝、端扆、御府、王人、神器、敬宗、车驾、皇纲、皇极、宗社、王业、嗣立、我皇、今上、天庭、正朝、勾陈、乘舆、御床、警跸、王师、皇情”达50余个,而同年入葬的守左金吾卫大将军李文政墓志(4册109页),因由奉礼郎撰,平阙只有“公、帝”二词。
不仅平出的词汇可以不平出,就是阙字的词汇其所阙字的格数也不固定,多的可达十一格,少的仅一格。一般说来,阙字五格或三格就是比较多、比较尊敬了,大量的是阙字一格或二格。从墓志看,如果在同一墓志中分别有阙字一格、二格和三格的,其中阙字格数越多,尊敬程度就越高。但是还要注意以下三种情况。第一,有时同一词汇在不同墓志中阙字格数不一样,例如同是“诏”字,在3册92页的墓志上空一格,在3册39页墓志上空二格,在3册42页墓志上空三格,在3册50页墓志上空五格。第二,有时在同一墓志中对不同词汇又空一样的格。例如1册135页墓志,所有平阙词汇包括“天子、主、九天、诏、敕、恩”等均空三格,而4册87页墓志中的“诏、朝、恩、祖、父、夫、夫人”等又都只空一格。第三,同一词汇在同一墓志中有时也空不同的格。例如4册158页墓志中的“敕”字,分别空一格、二格、三格,3册74页墓志中的“太宗”分别平出和空二格、三格。凡此种种,都说明平阙式对阙字词汇应空几格没有统一规定。实际运用时,所空格数主要根据前述时代、撰写人及其对象这三种因素而定,甚至有时取决于是否方便。从总的倾向看,似乎唐前期空格的格数比较简单,大多是一二格,然后向繁杂发展,格数或五或三或二或一不等。到唐后期又向简单化回归,多又恢复到一律一格或二格。敦煌文书S.2200《新定吉凶书仪》抄于唐宣宗大中十年(856年),该《书仪》中所列各种书状的阙字格数就大多是空一格或二格。另外,这件《书仪》中用于私人书信的平阙词汇如“天恩、诲示、处分、永感、问及、示问、所履、翁婆、伯叔、兄姊”等都见于大和平阙式,说明大和平阙式中的私用平阙式确在使用,但同时还有许多词汇又超出了大和平阙式,例如有“荣命、状、俯赐、旌麾、偏恩、偏感、知闻、芳猷、仁朋、保摄、德理”等,又说明越到唐后期,需要平阙的词汇就越多。
总之,从唐代平阙的实际运用情况,可知唐人在写文章时确实在用平阙形式来表示尊敬,但平阙的词汇与平阙式的规定有所不同。大致说来是越到唐后期就越增加了与上司和亲族有关的词汇。此外,在具体使用时,对平阙词汇的平出与否或阙字空格的格数多少也没有一个固定标准。前时曾见有文章说唐代碑志遇“今上”一定平出,据此可判定碑志的朝代。但是实际上,“今上”不平出的情况实在很多,例如在1册16页墓志中空一格、在2册60页墓志中空四格、在3册25页墓志中空一格等,因此上述说法就是不准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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