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依然主要指衣食住行,并按此顺序进行探讨。
韩愈胖而少髯,三十五岁左右已是“左车第二牙无故动摇脱去。目视昏花,寻常间便不分人颜色。两鬓半白,头发五分亦白其一”[51]。他不大注重修饰,也不似白居易那样在诗文中对服章有大量的描写。从他留下的诗文,我们只知道当时一个官员大概会有三类衣服。一种是朝服,用于重要场合例如元日冬至朔望朝会等。唐后期的上朝用朝服曾经非常混乱,但在贞元元和间有过一些整顿。贞元七年(791年),“上问冠冕于宰臣。时董晋对曰:古之人服冠冕者,动有佩玉之响”[52]。元和十二年(817年),“太子少师郑馀庆奏:内外官服朝服、入祭服者,其中五品多有疑误……自今已后,其职事官是五品者,虽带六品已下散官,即有剑、佩、绶”[53]。所以我们在韩愈《南内朝贺归呈同官》诗中看到他是“珮玉冠簪犀”[54],在《朝归》诗中看到他是“峨峨进贤冠,耿耿水苍珮”[55]。据《旧唐书》卷四五《舆服志》,“进贤冠……太子詹事府、三寺……等流内九品以上服之”,“诸珮……二品以下五品以上,佩水苍玉”。韩愈时为太子右庶子,正四品下,故所言符合朝服制度。除朝服外,当时官员还有章服,即常服加鱼袋,在一般公事时穿服。韩愈元和十一年(816年)为中书舍人。唐制,散官五品以上给绯服、三品以上给紫服。韩愈所任中书舍人虽是正五品上,但其散官则为正六品的朝议郎,不当穿绯服。要想穿绯服,只有靠恩赐。我们看到,韩愈正是享受了“赐服绯鱼”[56]的待遇。待到他为裴度的行军司马,官拜太子右庶子兼御史中丞,职官散官虽均不到三品,但因唐后期极宠行军司马,故亦得到“赐金紫”[57]的待遇。到他因谏佛骨被贬潮州,金紫的章服也被剥夺,直至重被任命为国子祭酒,才“又获位于朝,复其章绶”即又得到了“赐紫金鱼袋”的恩赐[58]。韩愈能穿紫服垂金鱼袋,心中自然高兴。他在《示儿》诗中说他家里经常是高朋满座,“开门问谁来,无非卿大夫。不知官高卑,玉带悬金鱼”[59]。“不知官高卑”显然不是真的不知,因为“玉带悬金鱼”只能是三品以上的高官。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韩愈心中的得意。朝服、章服之外,自然还有平时穿的一般衣服。韩愈晚年自称“闲人”,常住在郊外,所穿衣服是“白布长衫紫领巾”[60]。“长衫”是唐代男子最常穿的外衣,多为圆领,夹的绵的称“袍”、单的称“衫”。“领巾”就是幞头,也是当时男子头上常戴的。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颜色。一般而言,“白布”应是庶人穿着的颜色和服料,而幞头应是黑色的。但是韩愈系了顶紫色幞头穿了件白色长衫,可见唐代官员家居或出游总之在非公事时,穿着比较随便。关于衣生活还要注意两点。第一,韩愈生活贫困时,穿衣自然也比较困难。比如在任国子博士分司东都时,儿女“袴脚冻两骭”[61];三任国子博士时,“冬暖而儿号寒”[62]。第二,虽然韩愈十分重视华夷之辨,但从他留下的诗文却看不到像白居易和元稹那样对“胡服”的评论和对“时世妆”的意见。原因何在?我以为或许“胡服”在当时实际上已经不成其为问题,而“时世妆”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流行。当然还有一个可能,即韩愈与元、白的生活旨趣不甚相同,注意点自然也就不相同了。
饮食方面韩愈没有什么禁忌,这在前文已经提及。从留下的诗文看,他在主食方面似乎吃米饭多吃面食少;在副食方面则吃蔬菜比较多,例如有莴芹、菱芡、笋、木耳等,鱼也吃得比较多;水果则有橙、栗、梨、樱桃。到四十五岁前后,他只剩十几颗牙,于是只能吃软食,即“匙抄烂饭稳送之,合口软嚼如牛呞”[63]。他的贤妻怕他看见硬东西吃不了,心生怅惘,甚至“盘中不饤栗与梨”[64],干脆不让他看见硬东西,可谓关怀备至了。元和十四年(819年)韩愈被贬潮州,能不能吃南方的各种菜肴对他就成了一种考验。在潮州,韩愈写了两首诗来谈南方的饮食,其中一首是《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另一首是《答柳柳州食虾蟆》,诗中写他浇上盐醋,拌以椒橙,来吃鲎、蚝、蒲鱼、虾蟆、章举等的情形,并说他最终也不敢吃蛇[65]。从诗中我们可以看到韩愈作为一个正统儒家,一方面坚守着华夷之辨的立场,同时作为一个治民的长官,又在努力适应当地的风俗。他说:“我来御魑魅,自宜味南烹。”“余初不下喉,近亦能稍稍。常惧染蛮夷,失平生好乐。”韩愈对边地人民采一种强烈的鄙视观点,这在现在来看自然是应该批判的,但韩愈描绘的当时的南方饮食,倒为我们留下了一份非常珍贵的饮食史资料。
韩愈又喜欢喝酒,从少年时就喜欢喝。在诗中不断吟唱“破除万事无过酒”[66],“断送一生惟有酒”[67]。特别是愁苦时,喝的更多,常常“遇酒即酩酊,君知我为谁”[68]。韩愈喝的酒,留下名字的有“抛青春”和“绮罗春”。据《唐国史补》卷下,唐开元长庆间名酒以“春”为名者甚多,如有“荥阳之土窟春、富平之石冻春、剑南之烧春”。如此看来,韩愈喝的也是当时的名酒了。另外需要着重指出的是,韩愈留下的诗文中几乎没有关于喝茶的词句。虽然喝茶当时已在北方地区普及,但韩愈显然不喝茶。由此可以提醒我们去研究,到底“喝茶”在文人型官员中普及的程度如何。
食生活中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参加宴会。这是当时文人型官员的重要生活内容。宴会,自唐初就有,但到贞元以后发展为极盛,《唐国史补》卷下就说“长安风俗,自贞元侈于游宴”。生活在这一时代的韩愈自然也受这种风俗的影响。大致说来,韩愈参加的宴会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种类型是送人宴会。或者是上司送人,要求下属必须参加;或者是朋友相送,依依惜别。前者如汴州节度使董晋送监军俱文珍赴京师,“陇西公(指董晋)饮饯于青门之外……命其属咸作诗以铺绎之”[69]。韩愈当时为汴州观察推官,是董晋下属,自然被要求参加了这次宴会。朋友相送例如处士石洪赴河阳幕府,“告行于常所来往。晨则毕至,张(筵于)上东门外”[70]。韩愈作为石洪“常所来往”的朋友,参加了这次送别宴会,并为众朋友的诗歌作了序。这种送人宴会在宴会中所占比例甚大,并且其特点是必饮酒必作诗。于是,出游的发达和诗歌的发达就汇合在了宴会的发达中。
另一种类型是朋友相聚。参加这种宴会是韩愈最愉快的事。他曾写有《醉赠张秘书》诗,淋漓尽致地抒发了他参加宴会的喜悦。诗中说:“人皆劝我酒,我若耳不闻。今日到君家,呼酒持劝君。为此座上客,及余各能文。君诗多态度,蔼蔼春空云。东野动惊俗,天葩吐奇芬。张籍学古淡,轩鹤避鸡群。阿买不识字,颇知书八分。诗成使之写,亦足张吾军。所以欲得酒,为文俟其醺。酒味既泠冽,酒气又氛氲。性情渐浩浩,谐笑方云云。此诚得酒意,馀外徒缤纷。”[71]性情相投又擅诗歌的朋友聚在一起,边饮酒边作诗。诗借酒力,酒助诗成,何等畅快!韩愈接着嘲笑了那些不懂诗文的富贵子弟们的宴会,说:“长安众富儿,盘馔罗膻荤。不解文字饮,惟能醉红裙。”[72]这种“罗膻荤”的宴饮及“醉红裙”的生活方式一向为韩愈所不屑。这是韩愈文人性格的典型反映。
第三种类型是官府组织的宴会,包括赐宴、会食等。贞元年间,猜疑心甚重的唐德宗一方面不许臣下私自交往,另一方面又三番五次地下诏赐宴,企图以恩从己出的形式笼络和控制群臣[73],从而造成了贞元年间官员宴会最盛的局面。贞元四年(788年)九月,德宗下诏说,“今方隅无事,烝庶小康,其正月晦日[74]、三月三日、九月九日三节日,宜任文武百僚选胜地追赏为乐”[75],并赐钱一百至五百贯。这种宴会一开始是百僚集中在一处,到贞元九年(793年)“宰相以三节赐宴,府县有供帐之弊,请以宴钱分给,各令诸司选胜宴会,从之”。于是中和节那天“宰相宴于曲江亭,诸司随便。自是分宴焉”[76]。“分宴”就是各部门自己组织宴会。贞元十八年(802年)韩愈为四门博士,三月三日那天,国子司业武少仪就“总太学儒官三十有六人,列燕于祭酒之堂。撙俎既陈,肴羞惟时。盏斝序行,献酬有容。歌风雅之古辞,斥夷狄之新声”[77],组织了一次本部门的“三节日”宴。这种宴会的社会性比较强,其目的是密切上下级关系,“所以同其休、宣其和、感其心、成其文者也”[78]。另一种在官府日常进行的宴会是“会食”,实即工作餐。当时的会食,宰相在政事堂,诸司、州府在公堂或食堂,也有许多应该遵循的礼仪[79]。李翱作《韩公行状》,讲了韩愈会食时的这样一段逸事:“(韩愈)入迁国子祭酒,有直讲能说礼而陋于容。学官多豪族子,摈之不得共食。公(指韩愈)命吏曰:召直讲来,与祭酒共食。学官由此不敢贱直讲。”[80]这里我们看到韩愈对“豪家子”的鄙视,由此也可知,一个部门的长官可能平时不与众下属一起会食,而是单独吃小灶。
第四种类型是节日宴会。前述“三节日”的宴会其实也属节日宴会,但那是由官府出钱,属公事范畴,这里所说的节日宴会则主要指亲朋好友在节日的聚宴。比如“人日”饮宴,“盘蔬冬春杂,樽酒清浊共”[81],主要吃蔬菜和饮酒。同时还要行令,饮完酒还要登高,可谓其乐融融。
还有一种类型是家庭宴会。这主要指除节日外,家庭成员或亲戚因某种事情而欢聚的一种宴会。比如韩愈的侄子要回宣城,“念汝欲别我,解装具盘筵。日昏不能散,起坐相引牵。冬夜岂不长,达旦灯烛然。座中悉亲故,谁肯舍汝眠”[82]。连宴饮带闲聊,通宵达旦,诗句中洋溢着长辈对晚辈的关怀与牵挂。
总之,从以上种种类型的宴会可知,宴会在当时人的食生活进而在全部生活中都占有着很重要的地位,所以韩愈甚至在诗中把“燕席谢不诣”[83]即不能去参加宴会当作人老了的一个标志。由此也可见宴会在韩愈心目中是相当重要的。(www.daowen.com)
住生活方面的资料最少。我们只知道韩愈在京师求官和做国子博士的十余年间,以及在东都做官的几年间,基本上都是租房子住的。他在二十六岁考博学宏词时写有《上考功崔虞部书》,书中提到自己“今所病者,在于穷约。无僦屋赁仆之资”[84];三十九岁为国子博士分司东都时,与伊阳县尉崔某“赁屋得连墙”[85],为邻居。在大城市里租房子住,到贞元长庆年间已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这一则是由于举子、选人、官员、客商等流动频繁,再则是由于租房便宜而买房贵。当时不仅一般低级官吏买不起房,甚至像水部员外郎[86]、工部尚书[87]那样的官员也买不起,都是租房住。据《太平广记》卷二四三,贞元长庆间的窦乂买了一个小宅,且是凶宅,还花了二百一十贯钱。唐德宗贞元四年(788年)制度,“国子博士”的俸钱是“四十贯文”[88]。作为国子博士的韩愈,以四十贯俸钱的收入水平又要养活一大家人口,无法买房就是可以理解的了。除在京、都二处外,韩愈在汴州、徐州做从事,以及在阳山为县令、在江陵为参军,大约都住在当地提供的公馆或官舍中。对此我们还拿不出直接的证据,但从唐后期的墓志中,可以看到许多在外地做官的人就死在“公馆”或“官舍”里。比如宣州司功参军魏邈元和四年(809年)“终于宣州宣城县之公馆”[89],道州长史尚弘简咸通三年(862年)“终于道州官舍”[90]。也许韩愈在外地做官,也都是住在当地官府提供的公馆或官舍中。
前面说过,韩愈在四十六岁迁为比部郎中后,生活有了明显改观。大约又过了几年,到四十九岁左右,他终于买了房,并为这套房子自豪。他在《示儿》一诗中写道:“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中堂高且新,四时登牢蔬。前荣馔宾亲,冠婚之所於。庭内无所有,高树八九株。有藤娄络之,春华夏阴覆。东堂坐见山,云风相吹嘘。松果连南亭,外有瓜芋区。南偏屋不多,槐榆翳空虚。山鸟旦夕鸣,有类涧谷居。主妇治北堂,膳服适戚疏。”[91]从诗中可知,在经过三十年的奋斗、已接近五十岁时,韩愈才在长安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宅院。这个宅院很大,有中堂。按“中堂”是唐代宅院中最重要的建筑[92],韩愈的住宅也不例外。因此这一中堂是“高且新”,祭祖、宴宾客、行冠婚礼都在中堂举行。此外有东堂、北堂。东堂用途不详,北堂则似是厨房。卧室可能也在北堂。南边屋不多,可能是亲戚或仆人的住处。西边却没有房子,也许诗中“南亭”当为“西亭”?住宅中还有一个很大的院子,种有槐树和榆树。比起宰相如裴度之类来,“此屋岂为华”,但对韩愈而言,“于我自有馀”[93]。韩愈就在这套位于长安靖安里的住宅里读书娱乐,接朋待友。即使被贬潮州,这套房子也依然保留着。韩愈最后就死在这套房子里。
除靖安里的住宅外,韩愈又“用馀俸”[94]在城南购置了一套别墅,即诗文中多次提到的“城南庄”。按唐后期,官员只要经济上有能力,就多在城里置宅、在城南置庄。例如御史中丞崔宽“家富于财,有别墅在皇城之南,池馆台榭,当时第一”[95]。韩愈的城南庄没有那么好,但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们也不是很清楚。我们只知道总的说来韩愈对建造园林没有太大的兴趣,所以虽然当时兴起了玩石之风,但韩愈显然没有雅兴也没有相应的财力去玩那些假山奇石。韩愈在城南置庄,主要是“但恐烦里闾,时有缓急投”[96],好在城南别墅中散心。同时也想参加当地的“社”,和邻里一起消闲。所谓“愿为同社人,鸡豚燕春秋”[97],所谓“麦苗含穗桑生葚,共向田头乐社神”[98]就都反映了这种心情。由此也可知“社”这一组织在唐代北方地区实际上相当普及,并且也在当时人的住生活中起着一定的作用。
韩愈出行时使用的交通工具主要是马。这不仅在他得官以后是这样,在他得官前也是如此。得官前,为能四处奔波求官,拥有一个交通工具还是必须的,所谓“正当求禄求知之际,不可使徒行”[99]就是这个意思。但是当时马很贵,因此我们不知道韩愈的马是如何得到的,是亲友集资买的呢?还是有钱有势者送的?不管怎样,总之韩愈得官前有马骑。我们看到,他在考博学宏词时,因为贫穷,心情烦躁,常常“驱马出门,不知所之”[100]。待到再考宏词仍不得仕,十分失望时,甚至准备“货马,即求船东下”[101],想卖马离开京师了。我们知道,唐代进士一般以骑驴为多,因为驴比较便宜且从等级上也低于马。当年杜甫在京师就是骑了三十年的驴,与韩愈同时或稍后的牛僧孺、李贺也都是骑驴。从韩愈有马骑这一点看,他的生活水平可能还高过杜甫他们。得官以后,韩愈仍然骑马,不过由于经济状况没有根本好转,他的马恐怕不是什么好马,一到雨天,就是“泥水马弱,不敢出”[102]了。后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马的档次恐怕也在不断上升,到因写碑铭得到“马一匹并鞍衔”[103]后,韩愈拥有的马可能就不止一匹了。从留下的诗文看,韩愈在京师曾经骑马去上朝、骑马去行香、骑马去踏青、骑马去钓鱼;贬官时也是骑着马上路,一曲“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104]唱尽了舍家远行、前途未卜的惆怅;在江陵时因不喜法曹事务,整天骑马去游玩,常常是“平明出门暮归舍,酩酊马上知为谁”[105]。这里顺便还要指出,当时官员无论出使还是朝京师,除特殊年老体病者外,一般不得乘坐舆、辇、担子等(即后世的轿子)。到文宗开成五年(840年),仍规定“朝官出使,自合驿马,不合更乘担子……如病,即任所在陈牒,仍申中书门下及御史台,其担夫自出钱雇”[106],规定十分严格。官员出行乘轿子形成制度,是入宋以后的事了。
韩愈一生,有过几次大的远距离出行。一次是幼时随兄长南下韶州,然后去宣城,自宣城赴长安。第二次是自长安赴汴州,自汴州至徐州,自徐州回长安。第三次是由长安贬连州,由连州至江陵,由江陵回长安。第四次是由长安贬潮州,由潮州赴袁州,由袁州回长安。除去汴州一次外,其他都是行至岭南,可谓远矣。在这些出行中,或骑马或乘舟,或携家或独行,路途十分艰苦。比如从汴州逃出,“黄昏次汜水,欲过无舟航。号呼久乃至,夜济十里黄。中流上滩潬,沙水不可详。惊波暗合沓,星宿争翻芒”[107]。贬连州时,“初从蓝田入,顾眄劳颈脰。时天晦大雪,泪目苦蒙瞀。峻途拖长冰,直上若悬溜。褰衣布推马,颠蹶退且复”[108],天冷路滑,且进且退,备尝艰辛。这种与选官、贬官制度相联系的长距离出行,是当时官员行生活中的重要内容。除此之外,当时另一项较多的长距离出行是“归葬”。当时习俗,无论死在何处,只要有条件,都一定要归葬原籍。拿韩愈来说,他就曾从嫂将兄之柩归葬河阳,又准备把侄子韩老成改葬于“先人之兆”[109]。在韩愈留下的诗文中,有关归葬的事例甚多。比如郑儋,其“三世皆未还荥阳葬”,于是他“举五丧为三墓”,自凉州归葬荥阳[110],路途很是遥远。这种归葬受到了韩愈的称赞。另外要注意的是,归葬又是一种费用极高的出行,刺史如柳宗元,死后也是无力归葬的。
从出行与仕官、出行与归葬等的关系,韩愈敏锐地觉察到这是他所处时代与此前时代的不同。他在《送杨少尹序》中说:“中世士大夫以官为家,罢则无所于归。”[111]官做到哪儿,家就安在哪儿。这与此前士族社会那种植根于地方家族的状况有了一些不同[112]。这是社会性质由贵族社会向官僚社会的转化,是静止社会向流动社会的变易。韩愈又在《改葬服议》中说:“近代已来,事与古异。或游或仕,在千里之外,或子幼妻稚,而不能自还……及其反葬也,远者或至数十年,近者亦出三年。其吉服而从于事也久矣,又安可取未葬不变服之例,而反为之重服欤?”[113]在《与李秘书论小功不税书》中说:“今之人,男出仕女出嫁,或千里之外,家贫讣告不及时,则是不服小功者恒多,而服小功者恒鲜矣。”[114]这就是说,韩愈认为“出行”即“或游或仕”、“男出仕女出嫁”等是“今”是“近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特色,它对传统礼制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礼仪制度应该随着社会的这种变化而有所改变。韩愈把“出行”看作区别“近代”与“古代”的重要标志,可见“出行”对于当时人的重要性,同时也可知韩愈确实是一个关注社会生活、关心社会变化的不泥古的文人型官员。
当时在行生活方面还有许多制度。择要而言,第一,贬官时一旦接到被贬的诏书,必须立即离京,一般不得超过第二天,家属则随之也必须离京。韩愈被贬阳山时,“中使临门遣,顷刻不得留。病妹卧床褥,分知隔明幽。悲啼乞就别,百请不颔头”[115]。贬潮州时自己先走,“愈既行,有司以罪人家不可留京师,迫遣之。女挐年十二,病在席,既惊痛与其父诀,又舆致走道,撼顿失食饮节,死于商南层峰驿”[116]。女儿的病死曾深深地刺痛了韩愈的心灵。从文中还可知,不仅贬官本人要走驿路、住在驿中,家属也住在驿里。韩愈诗文中有许多出使乘驿马、住驿中的记载,由此或可说明在贞元长庆年间,唐代馆驿制度还未遭到大的破坏。第二,唐代制度,公事出行每日走多少路,是有规定的。《唐六典》卷三“户部度支郎中”条规定:“凡陆行之程:马日七十里。”天宝五载(746年)又规定“自今左降官,日驰十驿以上”[117]。唐代一驿是三十里,十驿就是三百里。韩愈生活的贞元长庆间,公事出行是否符合这一规定呢?先看韩愈被贬潮州。查《元和郡县图志》卷三四,知潮州“西北至上都取虔州路五千六百二十五里”。韩愈是“正月十四日蒙恩除潮州刺史,即日奔驰上道(据此也可知不得等到第二天——笔者注)……以今月二十五日到州上讫”[118]。此处的“今月”是三月,则韩愈路上用了七十一天,平均每天走八十里弱,速度不是很快。不过,依韩愈自己说,潮州距长安是“路八千”[119]。若依此计算,则韩愈一天走一百多里。元和初,韩愈从江陵回长安,走到“邓(州)之北境,凡五百余里。自庚子至甲辰,凡五日”[120],也是一天走一百余里。或者是否可以这样说,唐制,公事出行,骑马一天最低要走七十里,一般在一百里左右。至于天宝年间规定的贬官日行三百里,是太快了一点,所以《资治通鉴》说自从有这规定之后,“流贬者多不全矣”[121]。流贬官日行三百里的规定看来实行的时间不长。但是如果公事紧迫,日行三百里还是需要的。韩愈长庆二年(822年)出使镇州,“日驰三百自嫌迟”[122],就是每天走三百里。也许由于这次出使镇州消耗体力太甚,两年以后他就因病去世了。第三,唐代制度,在京师,靠“晨昏击鼓”来“启闭”城门[123],凡出城办事或游玩者,晚上一定要在鼓声停之前回来,否则将被关在城外。韩愈有一次出门,回来稍晚,有些紧张,但“才到城门打鼓声”[124],回城还来得及。当时不仅长安是这样,估计地方大城市也应如此。韩愈出使镇州,住在太原,“朗朗闻街鼓,晨起似朝时”[125],可见太原也有击鼓制度。第四,唐代制度,“宫门皆有籍禁”,“应入宫殿,在京诸司皆有籍”[126],无“籍”不能随便进入宫内。韩愈则不仅自己籍上有名,妻子因封高平县君,岁时要入朝宫中,所以也有籍。韩愈在诗中就曾自豪地说“著籍朝厥妻”[127]。但是唐代的“籍”是什么样的呢?宋人注韩愈诗,说“籍,二尺竹牒,记其年纪名字物色,悬之宫门,案省相应,乃得入也”[128]。如果这注释符合唐制,则弥补了我们对于唐代出入宫门的“籍”的制度的知识空白,是一条十分珍贵的资料。
除以上所述衣食住行外,韩愈日常生活中还有一些内容对于了解文人型官员的生活或者也是有用的。首先是工作时间问题。知道工作时间才能知道日常生活中的休息情况,所以研究当时人的工作时间非常重要。遗憾的是有关资料极少,我们目前只在韩愈的文章中找到了一条。据韩愈《上张仆射书》[129],他在徐州张建封处任节度推官时,刚上任,就有小吏来告诉他,从九月到来年二月,每天上班时间是“晨入夜归,非有疾病事故,辄不许出”。韩愈对此十分不满,说他做不到这一点,如果强迫他这样做的话,“必发狂疾”。韩愈建议每天“寅而入,尽辰而退。申而入,终酉而退”,即分上下午上班:上午5点上班,干到9点;下午3点上班,干到7点,中午可以休息。韩愈的建议是否为张建封采纳,我们不得而知,也许采纳了,所以他在徐州才能过上“闭门读书史,窗户忽已凉”[130]的日子。由此也可知,在一般情况下,节度幕府中的官吏“晨入夜归”,中午不休息,工作时间很长。
日常生活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交往。按“交往”在当时文人型官员中占有重要位置。韩愈就属于比较喜欢、同时也看重交往的文人型官员。在他留下的诗文中,与上司下级平辈官员交往或与朋友相识亲友交往的记载随处可见。皇甫湜作《韩文公神道碑》甚至说他“未尝一日不对客”[131]。对于韩愈而言,与朋友交往,和他们谈经论诗、饮宴出游,是最令人高兴的事。韩愈在徐州时,朋友张籍来看他,二人“对食每不饱,共言无倦听。连延三十日,晨坐达五更”[132],可以废寝忘食地一直闲谈一个月。交往在当时还有另一个作用,即用于仕途。没有适当的积极的交往,在唐代是很难踏入仕途的。韩愈曾谆谆教导过一个想去京师考进士的举子,说:“京师之进士以千数。其人靡所不有,吾常折肱焉。其要在详择而固交之。善虽不吾与,吾将强而附;不善虽不吾恶,吾将强而拒。苟如是,其于高爵犹阶而升堂,又况其细者邪!”[133]这里,韩愈把“择善而交”视为获取“高爵”的窍门。这是韩愈半生仕途沉浮得出的经验和教训。交往的重要性于此也就可见一斑了[134]。
韩愈在日常生活中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钓鱼。诗文中记载钓鱼的地方不下十处。他在京城钓,“投竿跨马蹋归路”[135];在洛阳钓,“持竿钓温水”,“鞭马出都门”[136];在阳山也钓,“投竿而渔,陶然以乐”[137]。到晚年他为刑部侍郎时,由于一贯不喜吏事,“坐厌亲刑柄”,所以更加寄情于钓鱼,“独往南塘上,秋晨景气醒。露排四岸草,风约半池萍。鸟下见人寂,鱼来闻饵馨。所嗟无可召,不得倒吾瓶”[138],想起没有朋友与他一起饮酒垂钓,心中不免十分悲伤。作为文人型官员,韩愈在日常生活中还酷爱读书。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要举皇甫湜《韩文公墓志铭》中的话就可以了。皇甫湜说韩愈是“平居虽寝食未尝去书,怠以为枕,飧以饴口”[139]。这种废寝忘食式的读书,应该是文人型官员生活的又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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