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消费量与主食结构:唐代的衣食住行

消费量与主食结构:唐代的衣食住行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②对女子给粮低于男子一等。③丁、中、小的年龄标准与唐政府的规定稍有不同。笔者初步认为,这里的给粮以及前述《唐六典》的给粮都是只供二顿饭的定量,而不是三顿饭的,证据是敦煌文书中反映出来的给工匠的定量绝大部分都是只供应二顿饭。例如敦煌文书S.2474有“塑匠三人逐日早上各面一升,午时各胡并两枚”。关于主食结构,限于资料只能极简单地作点探索。圆仁一行的午饭依施斋人家的贫富而有所不同,有饭、榆叶羹,也有粉粥。

消费量与主食结构:唐代的衣食住行

关于这两个问题的史料不多,只能作一简单探讨。

研究消费量十分重要,它有助于定量研究唐五代人的生活状况,甚至对研究唐五代经济(如产量、税收)、政治(如农民起义)都有帮助。

我们在史籍上看到的消费量主要是《唐六典》卷六“刑部尚书都官郎中”条记载的对唐代官户的给粮标准,即:官户“其粮,丁口日给二升,中口一升五合,小口六合。诸户留长上者,丁口日给二升五合,中男给二升”。这里只言小口、中口、丁口的粮食定量,其他人口呢?前引敦煌文书“唐定兴等户残卷”共记29户,每户中每人旁注为给粮标准。涉及的人口从性别说有男有女,从年龄说自1岁至82岁,从阶层说有平民也有家内奴婢。统计对他们的年给粮标准,可得下表(括号内为日给粮的约数):

表4 敦煌文书“唐定兴等户残卷”所记每户每人给粮标准(单位:硕)

由表中可知:①对这些人的给粮不论阶层,只分男女和年龄。奴婢和平民只要同年龄段,给粮是相同的。②对女子给粮低于男子一等。③丁、中、小的年龄标准与唐政府的规定稍有不同。就男子而言,多了一个等级。④文书所列给粮标准与上述《唐六典》记载对官户的给粮标准大致相当。(www.daowen.com)

但是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唐代的1升约相当于现在市升的6合。那么给丁口粮2升只相当于今1升2合,给中口1升5合只相当于今9合,这一定量似乎少了点。如何解释这一现象呢?笔者初步认为,这里的给粮以及前述《唐六典》的给粮都是只供二顿饭的定量,而不是三顿饭的,证据是敦煌文书中反映出来的给工匠的定量绝大部分都是只供应二顿饭。例如敦煌文书S.2474有“塑匠三人逐日早上各面一升,午时各胡并两枚”。P.2744也有“十九日供衙内造作皮条匠人令狐丑子等五人逐日早上各面一升,午时各胡并两枚”字样。如前所述,胡饼是半升1枚,两枚就是1升。故对这些匠人供应早、午两顿饭已经用面2升,若晚上再吃一顿,假使也按1升计算,则一天应食粮3升。据敦煌文书P.2023入破历,有“面壹[硕]捌斗弍胜,粗面壹硕柒胜、油叁胜、粟壹硕肆斗、卧酒沽酒,西仓造麈时博士及人夫等三时食用”字样,说明当地是吃三顿饭的,而敦煌P.5947文书中“宋家宅官健廿七人计三日,每人壹斗(得面两石七斗)……宋宅官健三十人,五日中间计用面四石五斗……十寺百姓一十七人,五日中间计用面两石五斗五升”的记载表明:官员也好、寺院的常住百姓也好,都是每日食用3升粮。因此我们似乎可以断定每日3升是当时成年男子的定量,其他人口的定量也应在前述表格反映的定量中增加1/3。

关于主食结构,限于资料只能极简单地作点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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