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李愬传》记李愬率军攻入蔡州的第二天,宰相裴度至蔡州,“(李)愬具櫜鞬候(裴)度马首,度将避之”[1]。这“櫜鞬”是一种什么装束?裴度为什么不敢当这一装束?换句话说,它反映了怎样的一种服饰又反映了怎样的一种礼节呢?这就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櫜鞬”本是盛弓箭的容器。《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晋楚治兵,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获命。其左执鞭弭,右属櫜鞬,以与君周旋。”注云:“櫜以受箭,鞬以受弓。”[2]这就是说,櫜是盛箭之器、鞬是盛弓之器。因此前引所谓李愬“具櫜鞬”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佩带弓箭。但是,李愬当然不会只佩带弓箭,相应地他还会有其他装束,这里的“櫜鞬”不过是用作一种服饰的代表罢了。换句话说,“櫜鞬”作为盛弓箭器虽然早已存在,但它在唐代却又是一种特殊服饰的代称,我们可以称这种特殊服饰为“櫜鞬服”。
现在的问题是,“櫜鞬服”除佩带弓箭外,其他还有什么装束?它是何时形成为一种固定服饰的?唐以前的情况我们不很清楚,但似乎到唐玄宗开元年间(713—741年),“櫜鞬服”已经有形成固定服饰的迹象了。据说《开元礼》中曾有这样的规定:“金吾左右将军随仗入奏平安,合具戎服,被辟邪绣文袍,绛帕櫜鞬。”[3]从中可知,第一,这种佩带櫜鞬的服饰是一种“戎服”,即军人穿的服饰。第二,这种服饰是穿袍佩弓箭戴“绛帕”的。这其中的“袍”上绣有避邪文,是将军服的特色,姑且不论,要注意的是其中的“绛帕”。按“帕”是头巾,一般扎在额头上,在唐代又叫“抹额”,“绛”则是红色,因此“绛帕”实际就是红抹额。《新唐书·娄师德传》说唐高宗时“募猛士讨吐蕃,(娄师德)乃自奋,戴红抹额来应诏”[4]。娄师德当时在洮河,这“戴红抹额”应是西北当地的服饰。后来还是在西北,“戴红抹额”与“穿袴奴(这恐怕也是西北地区的服饰)”、“佩器械(包括櫜鞬与刀)”相结合,逐渐形成为下级军官晋见上级军官的固定的戎服。开元末,四镇都知兵马使高仙芝去见节度使夫蒙灵詧,其装束就是“去(具?)奴袜带刀见”[5]。这其中的“奴”即“袴奴”,“袜”当为“抹”即“抹额”。随着西北军的东进,这种形成于西北的戎服就普及到了内地,到唐后期形成为节度使等晋见上级特别是晋见宰相的一种重要戎服或礼服,其中最具标志性的装束是头戴“抹额”。
节度使以櫜鞬服这一戎服见朝廷使臣,具有将自己的身份降低为武将,从而敬重朝廷的意义。节度使以櫜鞬服见宰相,也具有这种意义。前述李愬以櫜鞬服见裴度,“度将避之,愬曰:此方不识上下等威之分久矣,请公因以示之”。于是裴“度以宰相礼受愬迎谒,众皆耸观”。这件事在《旧唐书·裴度传》中又记作:“李愬具櫜鞬以军礼迎度,拜之路左。”[7]这就是说,节度使服“櫜鞬”这一戎服,从节度使方面来说,属于“军礼”范畴,而在宰相方面则属于“宰相礼”。穿上“櫜鞬”戎服,就意味着对宰相的尊敬。《旧唐书·柳公绰传》记他为山南东道节度使,“牛僧孺罢相镇江夏,公绰具戎容,于邮舍候之。军吏自以汉上地高于鄂,礼太过。公绰曰:‘奇章才离台席,方镇重宰相,是尊朝廷也。’竟以戎容见”[8]。柳公绰所具的“戎容”应该也是节度使的军礼服“櫜鞬服”。《资治通鉴》即将此事记作:“牛僧孺过襄阳,山南东道节度使柳公绰服櫜鞬候于馆舍。”[9]连见下台的宰相都用此军礼,可见柳公绰敬朝廷的一番苦心了。
就这样,源于西北可能还有胡族因素的这一戎服,到唐后期演变成了堂堂正正的中原礼仪,成了藩帅尊宰相进而尊朝廷的军礼用服。这是胡化服饰随军人随战争发展成为军事礼仪的一个显例。甚至后来,这一“军礼”更发展成为节度使得官后向尚书省辞谢时的“国礼”。这样一来,它就要受到一些人的反对了。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令狐楚上奏说:“诸道新授方镇节度使等,具帑抹,带器仗,就尚书省参辞。伏以军国异容,古今定制,若不由旧,斯为改常。未闻省阁之门,忽内弓刀之器……伏乞速令停罢,如须参谢,即具公服。”[10]这里的“帑”实即袴奴,“抹”即抹额,从“弓刀之器”看,“器仗”就是刀和櫜鞬。因此,令狐楚所说节度使所穿服饰,与开元时高仙芝所穿者,以及元和时刘济所穿者都是一脉相承的,都是所谓的“櫜鞬服”即戎服。从“军国异容”可知,“櫜鞬服”属“军”服“军”礼,不应该与“国”服“国”礼混同。
令狐楚的建议被文宗接受了。从此,节度使在朝廷机构内不再穿櫜鞬服。但是我们看到,在各藩镇,由于节度使所具有的军事长官性质,櫜鞬服依然是节度使晋见上司的礼服。唐武宗会昌三年(843年),李回“奉使河朔,魏博何弘敬、镇冀王元逵皆具櫜鞬郊迎”[11]。不论实际情况如何,以櫜鞬服郊迎天子使臣,总算是在形式上表示了对朝廷的尊重。这与刘济尊使臣进而尊朝廷,以及李愬尊宰相进而尊朝廷、柳公绰尊下台宰相进而尊朝廷都是一样的。总之,我们说,櫜鞬服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作为节度使的军礼服,用来拜见宰相或天子使臣,以表示对他们、进而表示对朝廷的尊敬。
但是櫜鞬服又不仅仅是节度使见宰相和使臣的礼服。前面说过,下级武官见上级,比如兵马使见节度使,也穿櫜鞬服。此外从史籍中我们看到,小府节度使见大府节度使,甚至刺史见观察使,都应该以此戎服见,否则就是不礼貌。例如岭南有五府,其中岭南节度使是大府,其他邕管、容管、桂管、镇南四府是小府。“大府帅或道过其府(指经过四小府——笔者注),府帅必戎服,左握刀,右属弓矢,帕首袴靴迎郊”[12]。这里的“帕首”即抹额,“右属弓矢”即右边佩带櫜鞬,因此四小府帅所着“戎服”与前述刘济所穿“将服”是一样的,都是櫜鞬服。小府节度使身穿櫜鞬服,就表示了对大府节度使的尊敬,这恐怕也是礼仪制度规定了的服饰。
此外最可注意的是刺史见观察使也要穿此戎服。唐德宗时,齐映为江西观察使,“过吉州,(吉州刺史令狐)峘自以前辈,怀怏怏,不以刺史礼见。入谒,从容步进,不袜首属戎器。映以为憾”[13]。这里的“袜首”是抹额,“属戎器”指佩带刀和弓矢,因此令狐峘应该穿的也是櫜鞬服。但是令狐峘没有穿这一戎服,于是得罪了齐映。关于这件事,《旧唐书·令狐峘传》记作:
(令狐峘)授吉州刺史。齐映廉察江西,行部过吉州。故事,刺史始见观察使,皆戎服趋庭致礼。映虽尝为宰相,然骤达后进,峘自恃前辈,有以过映,不欲以戎服谒。入告其妻韦氏,耻抹首趋庭。谓峘曰:“卿自视何如人,白头走小生前,卿如不以此礼见映,虽黜死,我亦无恨。”峘曰:“诺。”即以客礼谒之。映虽不言,深以为憾。映至州,奏峘纠前政过失,鞫之无状,不宜按部临人,贬衢州别驾。[14]
从这段记载可知:第一,刺史首次谒见观察使要穿戎服,这已经形成了“故事”即制度。按照前面的记载,这一“戎服趋庭致礼”属于“刺史礼”。第二,穿这种“抹首”即头上戴有抹额的戎服即櫜鞬服,让儒者出身的人[15]很觉耻辱,即使“黜死”也不愿穿。第三,与“刺史礼”相对的是“客礼”,用“客礼”就使双方处于一种平等的地位。但是这样就会招致观察使的不满,结果令狐峘果真遭到了贬职的处分。由此也可知刺史礼中“櫜鞬服”的重要。
那么,刺史的礼服中为什么会有作为戎服的“櫜鞬服”呢?唐宪宗元和九年(793年),柳公绰为鄂州刺史、鄂岳观察使,将领兵讨吴元济,属下安州刺史“李听以廉使之礼事之。(柳)公绰谓之曰:‘公所以属鞬负弩者,岂非为兵事耶?若去戎容,被公服,两郡守耳,何所统摄乎’”[16]。我们知道,观察使本来不带兵。刺史穿戎服去见观察使,除了表示对他的尊敬外,还意味着愿意从军事上接受观察使的指挥。于是柳公绰就任命李听为鄂岳都知兵马使、中军先锋、行营兵马都虞侯,“选卒六千属听”。这里,柳公绰“若去戎容,被公服,两郡守耳,何所统摄乎”的一段话,十分明确地指出了戎服与公服所具有的区别,即刺史若穿公服,观察使便无法在军事上领导他;而刺史若穿戎服,观察使就可以从军事上指挥他[17]。戎服即櫜鞬服在这里就不仅属于“廉使之礼”范畴,而且使刺史具有了军事长官的色彩。这样一种刺史穿戎服的礼节(据前引齐映事,它又可归入“刺史礼”)可能是唐代特有的,说明在唐代地方礼仪(包括“廉使之礼”或“刺史礼”)中,军礼是一项重要礼节,军服(戎服)是一种重要礼服,同时也说明唐代刺史的职权中具有浓郁的军事性格。也许入宋以后,就不会有这样的礼节了。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櫜鞬服在唐代是一种戎服,是刺史谒见观察使、兵马使谒见节度使、低级节度使谒见高级节度使,以及节度使谒见宰相或朝廷使臣时穿的礼服。穿上它,不仅表示对上级对宰相对朝廷的尊敬,同时也表示愿意从军事上接受指挥。櫜鞬服基本属于地方礼仪中的军礼,同时依对象不同,又分别属于“刺史礼”、“廉使之礼”和“宰相礼”等范畴。
櫜鞬服的装束应该是头戴抹额(这抹额常是红色的)、身穿袍、下身穿袴奴、脚蹬靴,左手握刀,右边佩带箭房弓袋。这样一种服饰在唐代的图像资料中有没有呢?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完全符合这些装束的图像资料,但有一件十分相似,即章怀太子李贤墓壁画中的“仪卫图”(图1)。从图中看,这些仪卫者头戴红抹额、身穿袍、脚蹬靴、左手握刀、右边佩纳箭的櫜,这些都与“櫜鞬服”相同。不同的是他们的“鞬”即收弓的袋也放在左边,另外是否穿袴奴也看不清楚[18]。这两点与上述“櫜鞬服”稍异。李贤死于武则天文明元年(684年),迁葬于中宗神龙二年(706年),或许那时櫜鞬服尚未固定化,也还没有形成为一种礼服,所以这时是穿在仪卫者的身上。不过由这幅图,我们还是能大致获得有关櫜鞬服的感性知识的。此后,随着櫜鞬服作为戎服固定为礼服后,可能服饰的组成有些细微变化,例如将“鞬”放在右边,以及在袍上绣上花纹,等等。
图1 陕西乾县唐章怀太子李贤墓壁画“仪卫图”
此外从前引韩愈文还可知这种櫜鞬服又被称为“将服”。或许真如前引《开元礼》所云,金吾将军之类的将军们也曾以它作为礼服?过去在史籍中常见有皇帝赐给刺史“大将衣”的记载,例如有虔州刺史谢赐“大将衣两副”[19]、黔州刺史谢赐“大将衣两副”[20]等。当时不知为何要赐给刺史戎服,现在则似乎可以作一种推测,即这些大将衣实际就是将服、就是戎服、就是櫜鞬服。刺史备有这样一种服饰,实际就是备有了一套礼服。作为军礼用服饰,它主要用于参见观察使、节度使或宰相、朝廷使臣等场合,表示对他们的尊敬同时也表示自己具有领兵权。这样,通过对櫜鞬服的研究,我们不仅了解了唐代刺史、节度使的一种礼服、一种礼节,而且从服饰和礼仪的角度明白了唐代刺史所具有的军事长官色彩。这也算是研究服饰制度的一个额外收获吧。
原载《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4期。
【注释】
[1]《旧唐书》卷一三三《李愬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3681页。
[2]《春秋左传正义》卷一五,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下册,1980年,第1816页。
[3]陈致雍《乞宣所司制造绣袍櫜鞬议》,《全唐文》卷八七三,中华书局影印本,1983年,第9139页。查今本《大唐开元礼》(民族出版社影印本,2000年),未能找到有关条文。(www.daowen.com)
[4]《新唐书》卷一〇八《娄师德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4092页。
[5]《旧唐书》卷一〇四《封常清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3207页。按此处的“去”或当为“具”,因为只有“具奴袜”才能和“带刀”相配组成一种服饰。参见后引令狐楚奏文:“诸道新授方镇节度使等,具帑抹,带器仗,就尚书省参辞。……”(《旧唐书》卷一七二《令狐楚传》,第4463页)
[6][唐]韩愈《送幽州李端公序》,[宋]廖莹中集注《东雅堂昌黎集注》卷二〇,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四库全书》本,1993年,第304页。又,一般断句,“握刀左”的“左”字属下,作“左右杂佩”,但左手持刀是这种戎服的规定,因此还是属上更合理。参见下引有关岭南节度使的史料。
[7]《旧唐书》卷一七〇《裴度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4419页。
[8]《旧唐书》卷一六五《柳公绰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4303页。
[9]《资治通鉴》卷二四三《唐纪五十九》敬宗宝历元年正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第7841页。
[10]《旧唐书》卷一七二《令狐楚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4463页。
[11]《旧唐书》卷一七三《李回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4502页。
[12][唐]韩愈《送郑尚书序》,[宋]廖莹中集注《东雅堂昌黎集注》卷二一,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四库全书》本,1993年,第312页。由此也可知前述韩愈《送幽州李端公序》中所谓“握刀左、右杂佩”的断句是正确的了。
[13][唐]韩愈《顺宗实录》,[宋]廖莹中集注《东雅堂昌黎集注》外集注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四库全书》本,1993年,第521页。
[14]《旧唐书》卷一四九《令狐峘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4014页。
[15]据《旧唐书》卷一四九《令狐峘传》(中华书局,1975年),令狐峘“博学,贯通群书”,预修《玄宗实录》和《代宗实录》(第4011页),被归入“以史为学”(第4038页)的学者类传中。
[16]《旧唐书》卷一六五《柳公绰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4302页。
[17]当然,这只是从理论上说,实际情况容有不同。
[18]陕西省博物馆、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编《唐李贤墓壁画》图二八《墓道东壁仪卫图》,文物出版社,1974年。
[19]李舟《谢敕书赐历日口脂等表》,《全唐文》卷四四三,中华书局影印本,1983年,第4518页。
[20]吕颂《谢赐冬衣表》,《全唐文》卷四八〇,中华书局影印本,1983年,第49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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