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江苏地方文化史.扬州科举制度及其对教育的影响

江苏地方文化史.扬州科举制度及其对教育的影响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科举是一种选士制度,始于隋炀帝大业九年。扬州在科举制度确立前后,多有被荐举、征辟者,或以贤良方正,或以孝廉、秀才,或以博学鸿辞;科举制度确立后,登科甲者逐年增多。不仅如此,科举制度还对扬州地方官学、书院的办学目的、经费使用,以及私学教育宗旨、内容和方式方法等诸多方面产生了影响。私学种类不少,但基本涵盖两个层次,一是启蒙,一是应试,而家庭教育中也往往将科举、时艺列为首务。

江苏地方文化史.扬州科举制度及其对教育的影响

科举是一种选士制度,始于隋炀帝大业九年(613年)。科举制度确立以来,千百年间虽然多有批评,但其开放性和公平性却也多有认同(59) ,故能绵延1300年。此前选士,汉有察举制,魏晋有九品中正制。扬州在科举制度确立前后,多有被荐举、征辟者,或以贤良方正,或以孝廉、秀才,或以博学鸿辞;科举制度确立后,登科甲者逐年增多。不仅如此,科举制度还对扬州地方官学、书院的办学目的、经费使用,以及私学教育宗旨、内容和方式方法等诸多方面产生了影响。

隋唐以前,扬州选士多由荐举或征辟。荐举的名目有孝廉、贤良方正、秀才等。如汉有刘瑜“举贤良方正”,吴奉、臧洪,“举孝廉”;晋有华谭、戴邈“举秀才”,戴渊“举孝廉”。至于征辟,如张纮,“游学京都”,“大将军何进太尉朱俊、司空荀爽三府辟为掾,皆称疾不就”(60) 。又如韩绩,“少好文学,以潜退为操,布衣蔬食,不交当世,由是东土并宗敬焉”,“司徒王导闻其名,辟以为掾,不就”。其后,“咸康末,会稽内史孔愉上疏荐之,诏以安车束帛征之”(61) 。科举确立以后,荐举、征辟时或有之。比如唐时的曹宪“贞观中,李袭誉荐之”,李善“贺兰敏之荐为崇贤馆学士”,王绍宗“以李孝逸荐,擢太子文学”;宋时的秦观“以贤良方正荐于朝,除太学博士”;元时梁道祐“由荐举仕至户部尚书”,刘江“由荐举任中大夫、南省院判”;明代张长年“举明经耆儒,达于治体”,陈士雅“举孝廉,任陕西汾州知州”;及至清代,还有像吴之彦、管弘进均“由雍正七年举孝廉方正”出任知县等(62)

科举盛行后,扬州地区科举中式者更是代有其人,其中典型的如:李易,字顺之,扬州人,“好学多闻,以清素见称”(63) ,建炎初,宋高宗驻跸维扬,策试进士第一。董璘,字德文,高邮人,“少以才学名”,永乐十六年(1418年)会试第一,殿试二甲第二。(64) 景旸,字伯时,仪真人,正德三年(1508年)进士,廷试第二。(65) 最典型的是高邮王氏,一门三杰,祖孙三代前后相继,一时传为美谈:王安国,19岁补州学生员,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中举,雍正二年(1724年)礼部第一,殿试一甲二名、进士及第。(66) 王念孙,4岁读《尚书》,8岁能制艺,10岁《十三经》毕,13岁师从戴震,18岁为学官弟子,乾隆南巡以大臣子赐举人,乾隆四十年(1775年)捷南宫。(67) 王引之,17岁补州学生,乾隆六十年(1795年)中乡试,嘉庆四年(1799年)成进士,殿试一甲第三名。(68)

科举制度“是对门阀制度的一种否定,是对文官政治的强化,是传统中国将帝制政权向中下层知识分子开放的重要方式”(69) 。如唐之王播及其弟王炎、王起皆因擢进士,改变困境,踏上仕途,从而实现抱负,振兴了家族。宋代柳直,“少贫,自奋为学”,“举进士甲科,为大理评事”。(70)

“科举是取士制度,学校是教育士人的机构。两者本来泾渭分明,但又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甚至于常常被混为一谈。”(71) 因此可以说,科举最大的效用还在于它对教育理念与实践的影响,特别是它对学校办学的影响。在科举指挥棒的引导下,学校完全围绕着科举这个指挥棒转,其价值取向、内容取向、方法取向完全科举化了,学校因而成为科举的附庸,名存而实亡。为了扭转科举对学校的负面影响,书院应运而生;但书院的自由讲学、自主研讨以及关注“经世”的办学取向与封建统治运作机制不合,知识分子在那样的社会除了仕进一途也没有其他的专业化、职业化路径安排,所以书院一方面被官府“接盘”,院长成为官府一员,经费“造册报销”,“变塾而为庠”,终于“官学化”;另一方面则又必须向科举靠拢,为学生在科举考试中创造“佳绩”提供方便,终于“科举化”。这些在扬州教育发展中也都有所反映。

首先,影响到官学的办学目的。成化十六年(1480年),江都知县董豫立江都县学进士题名碑,丘濬为《记》,说:“江都县学,自洪武乙丑开进士科以来,登名黄甲者往往有之,然未有为之题名者。”从洪武乙丑(1385年)到成化十六年,其间不足百年,江都县学就有不少学生登科中式。《记》又说,董豫治理地方的基本理念是“为政以人才为先——治民以法不若以教,报国以身不若以人”,故“思所以作兴其人才,俾其知所以奋发,出而为国家之用”(72) 。官学的目的和宗旨,于此了然。王恕重修资政书院的出发点则更为明确。“慨兹郡自谢泾第进士来,五十年无继者”,“岂曰乏才,教化之未至耳”,因此欲“续甲科于数十年之坠”(73) 仪征乐仪书院的修建,也是为了使本土科第“绵延不绝”。据曾任其山长的沈岐所撰书院记,“盖学宫之修废,文运之兴衰系焉”,“于是相度地势,谓泮水宜浚深若干尺,迎奎光楼栅栏宜卑矮若干尺,左右门外山墙宜损丈余,教官署照壁宜增长数尺”,如此“因时制宜,涤瑕镜清”,果然“统计自丙子迄乙未,春秋两闱,中式者三十八人”,“人才之盛,数倍曩时”。(74)  

其次,影响到学额配置和经费支使。官学学额的增减,有以科试出人而定者,如宝应县学,提学佥事田雯因为“宝邑文最佳,且科目甲扬属”,故要求扬州府学增加宝应籍两个名额。(75) 书院经费支出中,有一项是资助考生参加省会试路费的,如高邮《珠湖书院规条》规定:“每科乡试中式,每名例给盘费银二十两。”这一项支出,相对于“正课生每人每年膏火银十二两、童生每人每年膏火银六两”(76) ,是相当多的。宝应县画川书院创设较晚,经费亦不富赡,故对经费管理特别是其中的应试程仪费规定尤为详细,“以八十千为公车程仪费,乡试于场后八月终,会试于濒行正月初,董事查照赴试人数科派送县,由县给领,均不预支”;“乡试人数较多,路途尚近,赴试之人多寡数目未能预定,是以必需场后方能计数给发,且免冒领等弊”;“至会试人数无多,易于查察,而路途遥远,是以于临行时照数分派”;“恩科年乡会试费,万无所出”,只能“照正科减送一半”。(77)

最后,影响到私学教育内容和方式。私学种类不少,但基本涵盖两个层次,一是启蒙,一是应试,而家庭教育中也往往将科举、时艺列为首务。如王懋竑8岁时就跟着父亲学作破题、承题,10岁时就已经能够写出完整的八股文了;从13岁时,他开始撰述《历试草目录》,记主考、正复试题目、所获名次。(78)

艾尔曼曾说:“科举考试诉说着一个个‘成功的故事’。”(79) 其实并不尽然。尽管唐宋以来,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功名的士子不少,但“科举遗才”终不能免,如汪中才华横溢,最终竟未中式;刘台拱六试礼部,“七上公车不第”(80) ,这些都是明显的例证。清朝末年,科举制度寿终正寝,扬州教育终于迎来近代新式教育的兴起。

(1) 《三国志》卷五十三《吴志·张纮传》注引《吴书》,第1243页。

(2) 乾隆《江都县志》,《扬州文库》第11册,第59页。

(3)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十九《学校》,广陵书社2014年版,第520页。

(4)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十九《学校》,第518页。

(5) 嘉庆《高邮州志》卷五《学校》,《扬州文库》第21册,第712页。

(6) 道光《重修宝应县志》卷三《学校》,《扬州文库》第25册,第131页。

(7) 乾隆《江都县志》卷五《学校》,《扬州文库》第11册,第59页。

(8)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十九《学校》,第537页。

(9)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十九《学校》,第531页。

(10) 刘文淇纂,万仕国整理:道光《重修仪征县志》卷十六《学校》,广陵书社2013年版,第271页。

(11) 嘉庆《高邮州志》卷五《学校》,《扬州文库》第21册,第748—749页。

(12) 万历《江都县志》卷十四《秩官循良传》,《扬州文库》第9册,第127页。

(13)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四十六《人物》,第1506页。

(14) 《宋史》卷三百四十四《孙觉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0925页。

(15) 《宋史》卷三百四十七《乔执中传》,第11017页。

(16) 《宋史》卷三百八十一《王居正传》,第11733页。

(17) 《宋史》卷三百九十《李衡传》,第11947页。

(18)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四十七《人物》,第1527页。

(19) 道光《重修仪征县志》卷三十《人物》,第551页。

(20)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四十七《人物》,第1527页。

(21) 《至顺镇江志》卷十一《学校》下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450页。

(22) 道光《重修宝应县志》卷三《公署》,《扬州文库》第25册,第130页。

(23) 万历《扬州府志》卷十《秩官志下》,《扬州文库》第1册,第443页。

(24) 嘉庆《高邮州志》卷十上《人物》,《扬州文库》第21册,第1339页。

(25) 参见徐祥玲、杨本红:《明代扬州书院的建置与发展》,《扬州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3期。

(26) 《扬州画舫录》卷四《新城北录中》,第33页。

(27) 康熙《两淮盐法志》卷十七《书院》,《扬州文库》第28册,第594页。

(28)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十九《学校》,第548—549页。

(29)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十九《学校》,第522页。

(30) 《明史》卷二百八十三《湛若水传》,第7276页。

(31) 黄宗羲:《明儒学案》下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76页。

(32) 《明史》卷二百八十三《湛若水传》,第7267页。

(33) 乾隆《江都县志》卷五《学校》,《扬州文库》第11册,第237页。

(34)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十九《学校》,第523页。

(35)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十九《学校》,第526—527页。

(36) 柳诒徵:《江苏书院志初稿》,《中国历代书院志》,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www.daowen.com)

(37) 王引之:《汪容甫先生行状》,《新编汪中集·附录》,第50页。

(38) 《扬州画舫录》卷三《新城北录上》,第37页。

(39) 《扬州画舫录》卷三《新城北录上》,第35—36页。

(40)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十九《学校》,第524页。

(41)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十九《学校》,第543页。

(42) 《扬州市志》下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1997年版,第2806页。

(43) 道光《重修仪征县志》卷十八《学校》,第310页。

(44) 宝应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宝应县志》,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726页。

(45) 道光《重修宝应县志》卷三《书院》,《扬州文库》第25册,第152—153页。

(46) 道光《重修仪征县志》卷十八《学校》,第310—311页。

(47) 康熙二十四年《扬州府志》卷八《学校》,《扬州文库》第3册,122页。

(48) 乾隆《江都县志》卷五《学校》,《扬州文库》第11册,第270页。

(49) 道光《重修仪征县志》卷十八《学校》,第305页。

(50) 道光《重修宝应县志》卷三《学校》,《扬州文库》第25册,第139页。

(51) 嘉庆《高邮州志》卷五《学校》,《扬州文库》第21册,第809页。

(52) 嘉庆《高邮州志》卷五《学校》,《扬州文库》第21册,第792页。

(53) 汪喜孙:《李先生惇家传》,《尚友记》卷一,杨晋龙主编:《汪喜孙著作集》中册,台湾中研院文哲所2003年版,第766页。

(54) 《明一统志》卷十二,《四库全书》第472册,第295页。

(55) 《宋史》卷三百四十七《乔执中传》,第11017页。

(56) 汪中:《江都县学增广生员先考灵表》,《新编汪中集》,第474页。

(57) 《宋史》卷三百五十四《沈铢传》,第11157页。

(58)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四十七《人物》,第1525页。

(59) [日]宫崎市定:《科举》,浙江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36—138页。

(60) 《三国志》卷五十三《吴志·张纮传》注引《吴书》,第1243页。

(61) 《晋书》卷九十四《韩绩传》,第2443页。

(62)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三十九《选举》,第1273—1280页。

(63)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四十六《人物》,第1518—1519页。

(64)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四十七《人物》,第1530页。

(65)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四十七《人物》,第1543—1544页。

(66) 夏之蓉:《王尚书传》,罗振玉编:《高邮王氏遗书》,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5页。

(67) 徐士芬:《原任直隶永定河道王公事略状》,《高邮王氏遗书》,第9页。

(68) 汤金钊:《光禄大夫经筵讲官工部尚书加二级谥文简伯申王公墓志铭》,《高邮王氏遗书》,第11页。

(69) 李兵、刘海峰:《科举:不只是考试》,上海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第20页。

(70)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四十六《人物》,第1499页。

(71) [日]宫崎市定:《科举史》,大象出版社2020年版,第3页。

(72) 乾隆《江都县志》卷五《学校》,《扬州文库》第11册,第234—235页。

(73) 乾隆《江都县志》卷五《学校》,《扬州文库》第11册,第265—266页。

(74) 道光《重修仪征县志》卷十八《学校》,第284—285页。

(75) 道光《重修宝应县志》卷三《学校》,《扬州文库》第25册,第138页。

(76) 嘉庆《高邮州志》卷五《学校》,《扬州文库》第21册,第815—816页。

(77) 道光《重修宝应县志》卷三《书院》,《扬州文库》第25册,第156—157页。

(78) 佚名编:《白田王公年谱稿》,《扬州学派年谱合刊》上册,广陵书社2008年版,第27页。

(79) [美]本杰明·艾尔曼著,刘海峰译:《科举与中国历史文化——艾尔曼教授访谈录》,《科举学论丛》2017年第2辑,第139页。

(80) 汪喜孙:《刘先生台拱家传》,《汪喜孙著作集》中册,第762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