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展台灯光设计中,设计师的首要任务是通过光的塑造将展品完美地展示出来,并迅速有效地传达需要展示的信息。利用光的表现力为展示活动渲染氛围是灯光设计的重要任务。
1.展台灯光设计的基本要素
(1)展品陈列的区域照度应该比观众所在区域的照度高。
(2)展示区光源可以裸露,光照角度要合适,避免出现眩光。
(3)不同的展品应该选择不同的光源和光色,避免影响展品的固有色彩。
(4)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照明光源中的紫外线等对贵重展品或易损展品的损伤。
(5)照明设计中应该注意防火、防爆、防触电及通风散热。
2.展台灯光设计的程序
(1)确定展台灯光设置的目的及功能意图。
(2)确定展台的光环境构思。
(3)确定照度、亮度的大小。
(4)选择合理的照明方式。
(5)选择正确的展台光源。
(6)选择适当的照明器具。
(7)确定照明器具的布置方案。
3.展台灯光设计的层次
1)环境照明
环境照明为展示空间提供基本亮度,一方面满足观众在空间中走动或进行其他活动的需要,另一方面为主题照明做铺垫。
2)主题照明
主题照明以高亮度和高对比度(与环境照明相比而言)的光线塑造展品的形象,使展品从展示空间中凸显出来,迅速获得观众的注意,并留下深刻印象。
3)情景照明
情景照明充分运用光自身的艺术表现力,塑造更具艺术感染力的展示环境,渲染展示气氛,烘托展示主题,感染观众情绪。
在展示照明中,照明色彩的运用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同的照明色彩可以达到不同的视觉效果。同一色温下的光源,当其照度不同时,人的感觉也不同。一般低色温的光在较低的照度下使人感到愉快,而在高照度下则使人感到过度刺激。高色温的光在低照度下使人感到阴沉昏暗,而在高照度下则使人感到愉快。
在展示设计照明中,不同的展示主题需要不同的光环境。在光的环境塑造中,设计者运用丰富的想象力和不同的照明方式、不同的光效来塑造不同的艺术主题。
在光的环境塑造中,照明形式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1)直接照明形式:光线由照明工具直接发出,其中有90%~100%的发射光通量到达被照射的物体上。
(2)间接照明形式:照明工具的光以10%以下的发射光通量直接到达被照射的物体上,剩余的发射光通量(90%~100%)通过反射间接地作用于被照射的物体上。
(3)半直接照明形式:照明工具的光以60%~90%的发射光通量向下并直接到达被照射的物体上,通过光的反射作用来达到照明的效果。这种照明多用来强调作品的主次,而照明工具则多采用半透明的材料。(www.daowen.com)
(4)半间接照明形式:照明工具的光以10%~40%的发射光通量直接到达被照射的物体上,而剩余的发射光通量(60%~90%)是向上的,对被照射的物体只是间接地起作用,这种照明方式能够使被照射的物体得到更多的照明,光线对比相对较弱。
4.展台的灯光设计
通常展示工程的灯光设计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大环境下的整体灯光,其次是突出重点的局部灯光,最后是起到烘托氛围的装饰灯光。
1)整体灯光设计
整体灯光是整个展览馆的基础性灯光,起到照亮整个空间的作用,但要注意它的亮度不能过强,不然会对人的视觉造成影响。通常状况下,整体灯光的光源会均匀布置在顶棚上部,可呈点状散开布置,也可呈带状均匀排开,还可以成片地组合在一起。若顶棚偏低,宜做吸顶式处理;若顶棚过高,则需将光源降低。
2)局部灯光设计
局部灯光是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旨在突出馆内的展品,将展品的材质、色泽等特质显现出来,彰显出它的价值感,以吸引观众的视线,感染他们的情绪。一般情况下,局部灯光的亮度要高于整体灯光,以高亮度来表现展品的光泽,用强烈定向光突出展品的立体感和质感,通过更为集中的光线,形成有特点的气氛和意境。
3)装饰灯光设计
装饰灯光更多地起到营造氛围的作用,通过装饰灯光的辅助,增加灯光戏剧性的效果,使得展品的展示效果更加立体、突出,形成良好的参观氛围。
5.展台灯光要求
展台灯光的照明强度要大,照度要均匀,照明要安全,同时也要考虑照明成本,包括照明的节能化、智能化、人性化、专业化等,突出展品和增强空间气氛。展览会的采光设计包括天然采光、人工光源采光及两者综合采光照明三种形式。但就商业性展览而言,因其展期短、照度水平要求高,所以大都采用人工光源采光或天然采光与人工光源采光综合采光两种照明形式。
6.展台灯光设备的选择
展台灯光设备的选择原则是:取得最佳展示效果,突出展品的形体与色彩,保护展品。对重点照明的展品,宜选用带反光和聚光装置的投光灯和射灯。对需要均衡照明的展品,如文字和图片,宜采用发光柔和、带格栅的荧光灯;对色彩分辨度要求较高的展品,宜采用显色性好的光源,如光色接近日光的卤素灯等。
展览馆展厅照明标准值如表10-1所示。
表10-1 展览馆展厅照明标准值
7.展台亮度分布
在展台上展品应是视野中最亮的部分。光源、灯具不要引人注目,以利于观众将注意力放在观赏的展品上,需重点突出的展品常采用局部照明以加强它同周围环境的亮度对比。环境亮度的分布决定观众的视觉适应状况。在照度水平不同的展室之间,尤其在明暗悬殊的展室走廊部分,应设有逐渐过渡的照明区域,使观众由亮的环境到暗的空间时不致有昏暗之感,以免降低其观赏兴趣。展品背景亮度和色彩不要喧宾夺主。展品与背景的亮度之比在1∶3至3∶1之间为好。一般情况下,背景应当用无光泽、无色彩(或淡灰色)的材料饰面。
8.展台灯光分区
1)功能区
功能区如VIP室、会议室、洽谈室、酒吧、演职员室等宜采用普通室内照明,如图10-3所示。
2)展示区
展示区如展示台、舞台、接待台、休闲互动区等宜采用特殊展示照明,如图10-4所示。
图10-3 功能区室内灯光
图10-4 展示区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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