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会展业是展览业和会议业的合称。会展业是国民经济服务业中的一个独立行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世界贸易组织(WTO)将会展业列为服务贸易范畴。
2011年12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面广、关联度高,发展潜力大,其发展程度体现一个国家文化、经济和社会的综合发展水平。发展会展业,能够汇聚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直接拉动和间接带动相关产业和配套行业发展,引导产业升级与转移,促进就业,拉动消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创新发展。”
在中国,政府正式将会展业视为一个独立行业,首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3月公布)。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将会议及展览服务列入商务服务业范畴,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构的代码确定为7292。此举标志着国家正式确认会展业在国民经济服务业中的独立行业地位。
2011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经济贸易展览会 术语》(GB/T 26165—2010),这是我国第一个有关展览业的国家标准。该标准对于“展览”和“经济贸易类展览会”的定义如下:(www.daowen.com)
“展览”是在一定地域空间和有限时间区间举办的,以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参观、洽谈和信息交流为主目标,有多人参与的群众性活动。
“经济贸易类展览会”是以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商务活动为主要功能的展览会。
在中国,服务于经济贸易活动的展览会,无论名称是展览会,还是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订货会、采购大会或经济贸易投资洽谈会,均可归为经济贸易类展览会。展览会一般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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