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春秋公羊传:文公二年的不时举动

春秋公羊传:文公二年的不时举动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僖公死于三十三年十二月,葬于次年四月,加上闰三月,超过了期限。按常礼,葬后就应作神主,却到文公二年二月才作神主,又迟了十个月,所以说“不时”。6 欲久丧而后不能:文公想恢复三年之丧,但矫枉过正。2 三年之内不图婚:僖公十二月薨,至此未满二十五月。3 “吉禘于庄公”,讥:事在闵公二年。但闵公在庄公薨后才二十一个月,就提前举行吉禘,过早断了亲情,所以讥

春秋公羊传:文公二年的不时举动

原文

【经】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1,秦师败绩。

【经】丁丑,作僖公主2

【传】作僖公主者何?为僖公作主也。主者曷用?虞主用桑3,练主用栗4。用栗者,藏主也。作僖公主何以书?讥。何讥尔?不时5也。其不时奈何?欲久丧而后不能6也。

【经】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

【传】此晋阳处父也,何以不氏?讳与大夫盟也。

译文

【经】鲁文公二年,春季,周王的二月,甲子日,晋侯和秦军在彭衙作战,秦军大败。

【经】丁丑日,制作僖公的神主。

【传】制作僖公的神主是什么意思?是给僖公制作牌位。牌位用什么东西制作?虞祭的牌位用桑木制作,练祭的牌位用栗木制作。用栗木制作的是藏到祖庙中去的牌位。制作僖公的牌位为什么要记?是讥讽。讥讽什么?讥讽文公制作牌位不及时。不及时的情况是怎样的?(他)想服丧久一些,但后来不能这么做了。

【经】三月,乙巳日,与晋国的处父结盟。

【传】这是晋国的阳处父,为什么不写出他的氏?是替(文公)隐讳与别国大夫盟誓的耻辱。

注释 1 彭衙:秦邑,今陕西白水东北之彭衙堡。2 主:死者的牌位,又称神主,上书死者名讳,作为祭祀对象。3 虞主用桑:葬前以柩为主,葬后作神主,以供孝子送葬归来祭祀。这种葬后的祭祀名为虞祭。虞祭的神主以桑木为之。4 练主用栗:周年之祭叫练祭,练祭的神主用栗木制成,藏于祖庙。5 不时:未按时。《礼》: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僖公死于三十三年十二月,葬于次年四月,加上闰三月,超过了期限。按常礼,葬后就应作神主,却到文公二年二月才作神主,又迟了十个月,所以说“不时”。6 欲久丧而后不能:文公想恢复三年之丧,但矫枉过正。要把服丧期延长为三十六个月,第十九个月立练主,可后来又改变主意,未能守满三年之丧,在这年二月为僖公作练主。这样一来,即过了十三个月,不满十九个月,不合丧制规定的时间,为失礼。

【经】夏,六月,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1,盟于垂敛2

【经】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传】何以书?记异也。大旱以灾书,此亦旱也,曷为以异书?大旱之日短而云灾3,故以灾书。此不雨之日长而无灾,故以异书也。

【经】夏季,六月,公孙敖会见宋公、陈侯、郑伯、晋国的士縠,在垂敛结盟。(www.daowen.com)

【经】从去年十二月起不下雨,直到今年秋季七月。

【传】为什么记?记异常现象。大旱是作为灾记下,这也是大旱,为什么作为异常现象记?大旱的时日短而有灾,所以作为灾记。这里不下雨的日子长却没有造成灾,所以作为异常现象记。

注释 1 士縠:晋大夫,任司空。2 垂敛:郑地,在今河南荥阳东北。3 云灾:有灾。云,有。

【经】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1,跻僖公2

【传】大事者何?大祫3也。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五年而再殷祭。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讥。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4也。

【经】八月,丁卯日,在太庙里办大事,升僖公的牌位(到闵公之上)。

【传】大事指的是什么?指大祫。大祫是什么?是合祭。那合祭是怎么回事?(有新神主入庙时)将应废掉的庙里(高祖)的神主移置到太庙中(把庙让出来),没有废掉的庙里(其余三代祖先)的神主,都依次向前提升,(将腾出来的最后的庙给新神主。在新神主入庙前,新神主与这些神主都进入太庙)与太祖合祭,(如果没有新的神主入庙)每五年举行一次殷祭。升是什么意思?是提升的意思。提升僖公的神主为什么记?是讥讽。讥讽什么?讥讽(文公)不按顺序祭祀。他是怎样不按顺序祭祀?他把庙次中的父庙放在前,祖庙放在后了。

注释 1 大庙:太庙,鲁始祖周公之庙。2 跻(jī)僖公:把僖公享祀之位升到闵公之上。僖公与闵公是兄弟,但闵公即位在先,僖公是继闵公之位,照礼,僖公本当在闵公之下。跻,升。3 祫(xiá):新薨之君三年丧毕举行的一次大合祭,迁新薨之君的神主入庙。诸侯五庙,太庙居中,左昭右穆,二昭二穆,是为四。当新薨之君的神主入庙时,就得将四庙中最先的一位(即高祖之父)的神主移入太庙中,其空缺由高祖之主补入,高祖之缺,由曾祖递补,曾祖庙之缺,由祖之主补入。祖庙之缺,由新薨君之主迁居于此。除此祭外,尚有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的常规合祭,总称殷祭。4 先祢(nǐ)而后祖:把父亲的位置摆到祖父的前面。生称父,死称考,入庙称祢。

【经】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经】公子遂如齐纳币。

【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1,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婚2。“吉禘于庄公”,讥3。然则曷为不于祭焉讥?三年之恩疾4矣,非虚加之也,以人心5为皆有之。以人心为皆有之,则曷为独于娶焉讥?娶者大吉也,非常吉也,其为吉者主于己,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于此焉变6矣。

【经】冬季,晋国人、宋国人、陈国人、郑国人攻伐秦国。

【经】公子遂到齐国下聘礼。

【传】下聘礼照例不记,这里为什么记?为了讥讽。讥讽什么?讥讽(文公)在服丧中娶亲。娶亲是在三年服丧之外,为什么讥讽在服丧中娶亲?因为在三年服丧中不应谋划婚事。“吉禘于庄公”,那是(在记祭祀时)讥讽(闵公)。这里为什么不在祭祀时讥讽(文公)?以三年时间服丧报恩,是沉痛的,不是平白无故地要求孝子服丧三年,认为人人都有沉痛的心情。认为人人都有这种心情,为什么偏偏要在娶亲的时候讥讽?娶亲是大吉事,不是一般的吉事,文公不顾三年服丧,只顾自己娶亲,认为有人之常情的人,应该对这类娶亲的事有不同于文公的做法。

注释 1 娶在三年之外:“逆妇姜于齐”,在文公四年夏,已在服丧期三年之外。2 三年之内不图婚:僖公十二月薨,至此未满二十五月。又,礼:先纳采,问名,纳吉,然后才纳币。此四者皆在三年之内,经文指责这样不合于礼。图婚,筹划婚事(全过程)。3 “吉禘于庄公”,讥:事在闵公二年。《经》:“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传》:“吉禘于庄公,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按礼,举行吉禘之祭,必须在薨后满二十五个月时,将新主神位迎入祖庙,新薨之君便成了神,亲情始断。在满二十五个月之前,孝子当事死如生,尽其思亲之情。但闵公在庄公薨后才二十一个月,就提前举行吉禘,过早断了亲情,所以讥之。4 疾:痛苦,沉痛。5 人心:仁心,仁爱之心,哀痛父母之心。6 变:变更文公的做法,变为哀痛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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