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密集场所不大于400m2,需设置自动喷水和报警系统

密集场所不大于400m2,需设置自动喷水和报警系统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其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即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面积也不能增加,以便将火灾限制在该房间内。(二)人员密集场所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厅、室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且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幕布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密集场所不大于400m2,需设置自动喷水和报警系统

(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相互分隔的独立房间,如卡拉OK的每间包房、桑拿浴的每间按摩房或休息室等房间应是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其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即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面积也不能增加,以便将火灾限制在该房间内。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单元之间或与其他场所之间的分隔构件上无任何门、窗、洞口。

(二)人员密集场所

观众厅、会议厅(包括宴会厅)等人员密集的厅、室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且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幕布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剧场电影院、礼堂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民用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2;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该面积也不得增加。

(三)医院、疗养院建筑

医院、疗养院建筑指医院或疗养院内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或疗养楼、医技楼等直接为病人提供诊查、治疗和休养服务的建筑。病房楼内的火灾荷载大、大多数人员行动能力受限,相比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更高。因此,在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后,病房楼的每个防火分区还需根据面积大小和疏散路线进一步分隔,以便将火灾控制在更小的区域内,并有效地减小烟气的危害,为人员疏散与灭火救援提供更好的条件。

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www.daowen.com)

(四)住宅

住宅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与其他功能的建筑有较大差别,需独立建造。当将住宅与其他功能场所空间组合在同一座建筑内时,需在水平与竖向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与其他部分分隔,并使各自的疏散设施相互独立、互不连通。在水平方向,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在竖向,应采用楼板分隔并在建筑立面开口位置的上、下楼层分隔处采用防火挑檐、窗槛墙等防止火灾蔓延。

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性楼板和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完全分隔,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相接处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火挑檐,或相接处上、下开口之间的墙体高度不应小于4.0m。

2)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3)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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