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站编组始发的列车,中间站恢复运行的停运列车,图定或日(班)计划规定原车次接续在编组站、区段站进行技术作业中转出发的列车,均按出发统计。
(2)列车由出发至运行区段的终到站(包括中间站),按运行统计。
(3)铁路局分界站为中间站时,除本站编组始发列车和停运列车恢复运行外,均不统计出发。对经过分界站的列车按两个运行统计(即由列车出发至分界站为一个运行,由分界站至列车运行区段终到站为另一个运行),分界站所属局由分界站接入时分为运行开始,分界站交出时分为运行终止。
(4)在国境、新线、地方铁路分界站,向国外、新线、地方铁路发出的列车,不统计出发;国外、新线、地方铁路分界站向营业线发出的列车,统计编组始发。
(5)在编组站、区段站图定不进行技术作业的列车、中间站临时更换机车继续运行的列车(因自然灾害、事故而机车不能摘走的停运列车除外),不统计出发和运行。
(6)列车在于支线衔接的中间站,由于变更运行方向而变更车次,根据机车交路图如不更换机车时,按一个运行区段统计;如更换机车则按两个运行区段统计(临时更换机车除外),如图9-23所示。
图9-23 货物列车运行统计区段的规定示意图
(四)列车出发及运行正点的统计方法
1.编组始发列车,下列情况按出发正点统计
(1)根据日(班)计划规定的车次,按图定的时分正点或早点不超过15 min出发时。如图9-24所示,原计划10002次乙站19∶15开,若10002次乙站19∶00—19∶15出发,该列车统计为出发正点。
图9-24 列车出发正点示意图
(2)日(班)计划规定以图定运行线到达的中转列车,因临时停运或晚点在执行的日(班)计划内不能到达时,编组站、区段站根据发车前的调度命令,利用该运行线提前开行日(班)计划规定的编组始发车次的列车,正点或早点不超过15 min出发时。
除以上情况外,利用该运行线开行的编组始发列车,出发按晚点统计。
2.中转列车,下列情况按出发正点统计
(1)根据日(班)计划规定按图定接续运行线正点、早点出发或晚点不超过到达运行线图定接续中转时间出发时。到达列车运行线指列车按日(班)计划或调度命令规定所走的运行线。
如图9-25(a)所示,10013次乙站中转,10013次按图定接续运行线正点、早点出发,按出发正点统计;如图9-25(b)所示,10013次晚点10min到达乙站,到达运行线接续中转时间为60 min,则10013次只要从到达时起,在接续中转时间60 min及以内出发,统计为正点出发。
图9-25 中转列车出发正点示意图
(2)直达列车原利用的运行线已终止,按日(班)计划规定以原车次另行接续的运行正点、早点出发或晚点不超过日(班)计划规定接续的中转时间出发时。
(3)中转列车临时早点,根据发车1h前调度命令提前利用空闲运行线正点、早点出发或晚点不超过到达运行线图定接续中转时间出发时。空闲运行线是指基本列车运行图中日(班)计划未使用的运行线或日(班)计划规定使用的运行线又以调度命令利用其他运行线运行或临时停运时。
中转列车临时晚点利用空闲运行线出发时,仍按到达运行线图定接续的中转时间统计正晚点。
3.列车运行,下列情况按运行正点统计
(1)按列车出发所走运行线的时分正点、早点到达或晚点不超过规定旅行时间到达时。如图9-26所示,10004次乙站图定8∶00出发,到达甲站时间为11∶15,规定旅行时间为3 h15 min。如10004次乙站9∶00出发,只要在12∶15及以前到达甲站,该列车统计为运行正点。
图9-26 列车晚点出发运行正点示意图
(2)分界站为中间站,列车早点超过15 min接入,正点、早点到达时。如图9-27所示,10013次原定乙局19∶20接入,22∶50到达乙站,现10013次乙局早点30 min接入,在22∶50及以前到达乙站,按运行正点统计。
图9-27 列车早点到达示意图
(3)临时定点列车正晚点统计方法如下(www.daowen.com)
按基本列车运行图图定列车开满时,对加开的临时定点列车,根据日(班)计划规定的时分统计正晚点。图定列车实际未开满时加开的临时定点列车,出发按晚点统计,运行按班计划规定的时分统计正晚点。
在统计列车出发正晚点时,基本图开满以编组、区段站实际发出的列车计算;摘挂列车运行线与其他货物列车运行线分开计算;干支线衔接的区段,列车对数分别计算;运行图规定在中间站始发和到达的列车未开满时,而全区段运行的列车已开满,视为列车运行图已开满。
限速列车、有时间限制的军用列车、在区间整列装卸的列车、停运列车恢复运行以及开行运行图以外的阶梯直达列车在作业站间的临时定点,均按日(班)计划规定的时分统计正晚点。
(4)停运列车正晚点统计方法如下
日(班)计划规定开往中间站的停运列车(摘走机车),按日(班)计划规定统计运行正晚点。
列车临时在中间站停运,运行按晚点统计。
中间站停运列车临时恢复运行,根据发车前调度命令指定的空闲运行线或临时定点(到局管内前方第一编组站或区段站的时分)统计正晚点。
(5)除由邻局接入的日(班)计划以外开行的列车,根据所走运行线或开车前调度命令指定的时分统计正晚点外,日(班)计划以外开行的列车或日(班)计划中一条运行线规定两个车次时,出发按晚点统计。运行按第3项规定统计。
(6)变更发到站的列车,在局管内整列重车临时变更卸车站或整列空车临时变更配空站(变更后如有剩余车辆不超过该区段单机挂车辆数时可视同整列),以及枢纽内临时变更始发或到达编组站的列车,均根据发、到前的调度命令,有图定时分的按图定时分统计正晚点,变更后的发、到站无图定时分的,出发按有图定时分的第一个车站统计出发正晚点,运行按有图定时分的最终站统计运行正晚点。列车旅行时间按实际发、到站的时分统计。
除上述情况外,临时变更发、到站的列车,出发或运行均按晚点统计。
(7)合并运行列车,根据日(班)计划规定的列车车次分别进行统计。
(8)列车车次应保持到列车编组计划或日(班)计划规定的终到站。中途变更车次(包括变更为小运转车次)时:在编组站(区段站)变更,出发按晚点统计,运行按所走运行线统计;在中间站变更,运行按晚点统计。
(9)根据日(班)计划规定在中间站始发或终到的列车,如使用的运行线列车运行图规定为通过时分,按附加的起停车时分统计正晚点。
4.行包专列、“五定”班列正晚点统计
凡以行包专列、“五定”班列列车车次(包括货物“五定”班列、集装箱“五定”班列)开行的列车一律按基本运行图图定时分统计列车出发、运行正晚点。
5.货物列车正晚点报表(运报—6)(见表9-4)
表9-4 货物列车正晚点报表
6.货物列车正点率的计算
7.旅客列车正晚点的有关规定统计
旅客列车正晚点统计与货物列车不同,其主要区别如下。
(1)旅客列车出发,只在列车始发站考核正晚点和统计出发列数。因旅客列车不准早开,所以没有关于列车早点开车的规定。
(2)旅客列车运行正晚点,不是按区段而是按铁路局管内旅行时间进行考核。
(3)旅客列车运行正点率分为到达正点率、交口正点率和总运行正点率三种。
(五)列车正晚点分析
列车正点率高,说明列车按图行车的情况好,列车运行秩序正常。对于晚点列车,必须逐列分析晚点原因,查明责任。某铁路局某月上旬货物列车出发晚点的分析资料见表9-5。由表中不难看出,在所有晚点列车中,由于车务部门责任造成的晚点占50%,由于机务部门的责任造成的晚点占40%。由此可见,列车晚点的责任主要在车务部门和机务部门。再进一步分析,由于车流接续不好,造成列车等轴晚点占28%,由于机车交路问题造成列车晚点占24%,两者合计占列车晚点总数的52%。为找出问题的根源,对等轴晚点还应分析其是日(班)计划编制质量问题,还是邻局或邻区段来车计划不准;对于机车交路问题,也应分析是计划交路时间不足,还是到达列车晚点。若多半是由于日(班)计划编制质量问题,那么,就要在提高计划人员的业务水平上采取措施。
表9-5 铁路局货物列车出发晚点的分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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