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铁路列车工作计划编制

铁路列车工作计划编制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列车工作计划是确定一日内各分界站及各区段上、下行方向开行列车车次、列数、编组内容的计划,主要包括:列车到发及运行计划、分界站列车交接计划、管内工作车输送计划等。列车运行计划由计划调度员负责与列车调度员共同编制。始发列车计划应按列车运行图规定的时分编制。原则上不准编制跨铁路局的超重、超长列车计划,必须编制时,须征得邻局同意,并经上级调度命令准许。

铁路列车工作计划编制

列车工作计划是确定一日内各分界站及各区段上、下行方向开行列车车次、列数、编组内容的计划,主要包括:列车到发及运行计划、分界站列车交接计划、管内工作车输送计划等。各项详细计划均应保证完成日间总计划确定的运输任务,并受日间总计划规定的控制数字约束。

(一)列车到发及运行计划

列车到发计划由计划调度员负责与车站副站长共同编制,其编制方法与车站班计划基本相同。主要区别有三点:一是使用图表不同,二是编制计划的权限不同,三是详简程度不同。

列车运行计划由计划调度员负责与列车调度员共同编制。具体规定如下。

1.列车运行线的安排

(1)列车工作计划必须有全日车次和编组内容。

(2)编制列车工作计划必须有可靠资料,禁止编制无车流保证的空头计划。

(3)各区段日计划列数,要按列车运行图做到基本均衡。

(4)列车工作计划要确保排空列车的开行。第一班计划的排空车数必须达到全日计划的45%以上。

2.分号列车运行图选定

(1)实行分号列车运行图时,选定列车车次、确定日计划列数,应以分号运行图为基础,首先保证核心列车开行,按阶段均衡地安排停运、加开或选用与日计划列车对数相适应的分号运行图。

(2)当分号列车运行图的列车开满后,可开行基本列车运行图的列车车次,增开的列车车次,不应超过图定列数,由相邻两铁路局协商确定,报上级调度批准。

(3)列车运行图中的摘挂列车已开满,剩余车流达到牵引定数70%或满长时,可加开临时定点的摘挂列车。

(4)始发列车计划应按列车运行图规定的时分编制。中转列车可按预计到达时分,在分号列车运行图中选定紧密衔接的适当运行线。

(5)图定车次贯通到底的直达货物列车,在接续的区段站或编组站因晚点不能使用原图定运行线时,在制订日(班)计划时,准许利用图定的直达或直通列车运行线开车,但必须保持原车次不变。

(6)摘挂列车与其他货物列车运行线不得互相串用。

3.列车编组及技术作业

(1)列车编挂车辆的去向必须符合列车编组计划的规定。对运输方案有特别规定的列车应按方案规定办理。

(2)列车或车流接续时间,应符合车站技术作业过程规定的时间标准。

(3)列车编成辆数应符合该区段牵引重量标准及计长(小运转和摘挂列车除外)。(www.daowen.com)

(4)涉及装车需要的空车和为完成卸车任务的管内工作车输送计划,应满足数量和时间的要求。

对第二班列车工作计划进行调整时,除遵守以上规定外,第一班计划规定的车次有停运车次时,第二班不准加开列车;第一班计划规定的车次已开满,第二班需要加开列车,或第一班虽未开满,第二班需要调整列车车次时,跨铁路局的必须取得邻局同意。

(二)分界站列车交接计划

(1)列车运行图规定18∶00后由分界站交出的列车,不准作18∶00前的交车计划。

(2)分界站当日未交出的晚点列车,必须纳入次日计划。接近18∶00的晚点列车,来不及纳入次日计划时,准许18∶00后晚点交出。

(3)原则上不准编制跨铁路局的超重、超长列车计划,必须编制时,须征得邻局同意,并经上级调度命令准许。

(4)班计划一经确定,必须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在执行中不准变更列车车次和整列方向别的编组内容,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要预先征得相邻铁路局同意,并须报请上一级调度批准。

(5)日(班)列车工作计划编制后,相邻铁路局调度指挥中心必须主动将分界站列车交接计划(包括车次、时分、编组内容、机车交路)核对一致后,方准逐级上报上级批准。

(6)涉及分界站交出的列车,应满足日间总计划的交车要求。

(三)管内工作车输送计划

管内工作车输送计划也可称为区段管内车流输送计划,主要是指对中间站配送空车和挂运重车及到达中间站卸车的运送安排。对这部分车辆可以整列输送,也可以用摘挂列车或小运转列车输送,具体方式由列车编组计划和运输方案规定。

区段管内车流输送计划的编制,是根据预计各站当日18∶00结存车数、技术站有关列车出发计划、相邻铁路局有关列车的到达预确报以及各站次日装车计划,按照列车运行图和运输方案的规定,确定各种列车在区段内的甩挂作业计划。

现以乙—丙区段为例说明区段管内车流输送计划的编制方法。

乙—丙区段18∶00—6∶00开行一对摘挂列车41001/41002,列车在始发站编组内容、各站装车、配空、卸车计划和18∶00现在车情况如图9-3所示。根据各站18∶00现在车、空车需要及装卸完成情况来安排摘挂列车在各站的摘挂重、空车数和到、开及通过时刻。

乙—丙区段管内车流输送计划如图9-3所示。

18∶00—21∶00、6∶00—9∶00的列车工作计划,应分别提前在16∶00、4∶00前下达到有关站、段。对车次的考核,仍以正式下达的日(班)计划为依据。对上报计划有调整时,应按上级调度批准的计划,逐级以调度命令更正,并组织实现。

第二班的调整计划,由铁路局调度值班主任负责,各工种调度人员参加。根据铁路局总公司批准的日计划制订,于4∶00前报铁路局总公司,经值班主任同意后,于4∶30前以调度命令下达至站、段。

图9-3 乙—丙区段管内车流输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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