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列车编组顺序表(运统1)的作用
列车编组顺序表(运统1)是记载列车组成情况,作为车站与司机间、铁路局间交接车辆的依据,也是编制车站作业计划、统计运输工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因此,凡由车站始发的一切列车(包括挂有车辆的单机、轨道车附挂路用车)均应根据《铁路货车统计规则》的规定和列车实际组成情况,正确、及时地编制列车编组顺序表。列车编组顺序表(运统1)的格式见表4-5。
表4-5 列车编组顺序表(运统1)
(续表)
(二)列车编组顺序表(运统1)的填记方法
1.表头部分
(1)编组站名,填记列车始发站名。如列车在分界站或运行途中的编组站、区段站更换本表时,编组站名仍按原列车始发站名填记。
(2)年、月、日、时、分,按日历填记列车计划发车时间。
(3)列车车次,填记计划开行的车次。
(4)自首尾,列车编组顺序表中车辆的填记顺序,如自列车机后开始填记时,应将“尾”字抹消;如自列车尾部开始填记时,应将“首”字抹消。
(5)制表者、检查者,签字(代号)或盖章。
2.编组内容部分
(1)车种栏,填记货车基本记号及辅助记号。
(2)罐车油种栏,根据罐车车体标记,以简字填记。轻油填“Q”,黏油填“L”。车体上的油种涂有代用字样时,按所代用的油种填记。
(3)车号栏,根据车体上的大号码填记。如发现有双号码时,以车底架侧梁号码为准。
(4)自重及换长栏,根据《技规》中“机车车辆重量级长度表”的规定计算(可不填记)。无规定时,在本栏填记车体标记的自重及换长。
(5)载重栏,根据货票记载的货物实际重量(无实际重量按计费重量)填记。一票多车只有合计载重吨数时,用上下括号表示。
(7)货物名称栏,按货票记载的货物名称填记。
(8)发站栏,按货票填记重车始发站名。(www.daowen.com)
(9)篷布栏,按货票和“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填记铁路篷布张数。
(10)收货人或卸线栏,按铁路局规定填记。
(11)记事栏,按以下规定填记
①对装载危险、易燃货物的车辆,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的规定填记隔离记号。
②对国外车辆填记国名,对企业自备车填记企业简称,对军方自备车填记“军方自备”字样。
其余按铁路局的规定填记。
3.结算部分
对列车自编组站出发及在途中站摘挂后的编组内容进行结算。
(1)站名栏,编组始发列车填记始发站名。列车在分界站或在运行途中的区段站更换本表时,填记更换站名。
(2)客车栏,填记客车(包括简易客车)的辆数。
(3)货车栏,分部属货车、企业自备车、合计三行填记。其重、空车为运用车的重、空车辆数。非运用车为检修、代客、路用、军方特殊用途客车等非运用车的合计辆数。“其中代客”为代客货车辆数。
(4)其他栏,填记不属于客、货车范围的机械车辆、架桥机、起重机、无动力机车等的合计辆数。
(5)合计栏,填记列车编组总辆数(不包括本务、重联、补机及有动力附挂机车等)。
(6)自重栏,填记全列车(包括无动力机车)加总后的自重吨数。
(7)载重栏,填记编组部分表内载重栏加总后的吨数。
(8)总重栏,填记本结算部分自重栏重量加载重栏重量的总吨数。
(9)换长栏,填记全列车辆(包括无动力机车)加总后的换长。
(10)铁路篷布合计栏,填记铁路篷布总张数。
列车编组顺序表填写的份数由各铁路局、各车站根据需要而定,一般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司机带到下一区段站、终到站。对经由分界站交出的列车,需增加一份由司机负责交分界站统计人员。
列车编组顺序表内各栏,必须填写正确、清楚、齐全。不得使用同音字、非规定的简化字,字迹不清或有涂改时,应在记事栏内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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