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过往人类经验的总和,但在这一大片广大的范围中,只有很小很小的比例,会成为历史资料并被留存下来,其他绝大部分都彻底消失了。留存下来的历史资料中,又只有很小一部分会进入现代意识中,成为历史知识被现代人认知。再往下看,历史知识又只有一小部分,有机会变成一般人的历史常识。
值得一再提醒的是,我们的历史常识和真实的历史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那么或许大家会稍微自觉警惕地不再想当然耳、充满自信地将自己所抱持的历史常识视为历史。历史不是这样,历史远比历史常识复杂千倍万倍,历史永远不在我们的掌握中,我们只能不断努力,试图接近历史,绝对不能说自己知道历史。
虽然是几千年前就发生过的事,但我们从来无法确知历史的真相。对待历史,我们不得不始终谦卑,不断试着看能不能多知道一点,能不能知道得清楚、明确一点。
想想,对于从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8世纪我们称为西周的这个时代,你知道多少?你有可能知道的有多少?今天我们说西周史时,比较清楚、明确、有把握的,实际上只有很小一部分,是得以刻铸在长存不朽的金文上的部分。流传至今,通过各种方式发现的有铭文的青铜器,大约有两千多件,铭文有长有短,有些可以有效解读,有些读来仍如入五里雾中,不知所云。这样的记录内容,算是告诉了我们不少事,但还有一个问题,铭文里记录的事,用我们的标准看,不会每件都是重要的,里面又只有一部分被认定是重要的史实,被拿出来讨论、解说。(www.daowen.com)
吸收历史知识时,真的不能不问:究竟是依照怎样的标准,我们决定了什么是重要的?究竟如何将重要的和不重要的分开,前者留下来,后者抛开?
选择决定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是史学的特殊关怀,也可以说是史学的特殊权力,更是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史学不可能是绝对客观的,重要或不重要,不会有客观的标准。但史学也不会是纯粹主观的,想怎么选择就怎么选择。史学判断标准的成立,尤其容易“多元主观产生相对客观”。
简单地说,每位历史研究者都有自己的主观立场,依照自己的主观立场去选择他认定的重要事实。不同主观立场、不同焦点,多重的主观选择之中,会有重叠、共通的部分。每个史学研究者从不同角度选,大家选来选去,的确有一些现象、一些事都被选进去了,如此就产生了“相对客观”,我们有理由将这些现象、这些事看作真正重要、应该首先知道的核心知识。理解、掌握了核心知识,也就最有助于我们由此扩展,去进一步接触其他不同人选择的不同历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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