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周朝从哪里起算。按照史实,周朝的成立,最早应该从武王发兵翦商,攻进了朝歌,迫使商纣王自杀开始算。对周朝历史进一步理解后,我们明白,其实周人真正全面取代商人,甚至要晚到“二次东征”。
但传统上,周朝的开端既不是“二次东征”胜利,也不是“一次东征”胜利,而是远溯到周武王的父亲——周文王的时代。
这种算法有个明显的问题,周文王甚至不是“王”。他在世的时候,周人仍在商人的共主统辖下,而且商人还不断用各种方式防堵周人在西方势力越来越大。后来的周文王,在那个时代,是“西伯昌”,商人不得不承认周人的力量,封给他“西伯”的尊号,但另一方面,“西伯”却被商人幽囚,甚至很可能死于商人之手。
从“西伯昌”到“周文王”,这个称号是周公设计安排的。武王死后,周公当政时,他主导决定给予哥哥“武”的谥号,同时追封给父亲“文”的谥号。于是从称号上,将周王往上延伸了一代,才有后来将周朝从文王起算的传统。(www.daowen.com)
周公的做法,当然是为了抬高父亲,不过更重要的效果,则是强调了维系宗法制度的一个关键原则——存在于父子关系中的“孝”。虽然那时还没有明确的名词称之为“孝”,但其基本精神已经清楚地建立了。儿子应该荣耀父亲,从一个角度看,一个父亲的成就,不是看他一生做了什么,而是要把他儿子做了什么都一并纳入考虑。儿子的最高地位,就自然地投射成了父亲的最高地位。武王创建了周朝,在这个原则下,理所当然,他的父亲分享他的成就,他是“王”,父亲也就应该同样是“王”。
于是在宗法制度中,做父亲的从此有了这份压力。儿子的作为,是我的责任;做儿子的也有了责任与权利,最终是由我的作为来决定父亲一生的成就,决定父亲人生的成败。
三千多年前,周公用这种方式重新定义父子关系,得以使宗法制度更加完整,给予了宗法制度一个紧密的内在逻辑。而且,从此之后,这个原则、这份精神价值,就成为中国文明结构中的核心部分,一直到今天。到现在,这个文化中的绝大多数父亲,或者更进一步说,绝大多数家长,还是在用这种方式看待自己和儿女之间的关系。儿女理所当然是自己生命的延伸,下一代理所当然应该为上一代的人生成就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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