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而言,和原始甲骨文距离较远的,是《礼》。现存的“三礼”——《周礼》《仪礼》和《礼记》——《周礼》真正的成书年代,不可能早于战国时期,绝对是后出伪托的。《仪礼》和《礼记》中保留了一些年代较古远的内容,不过再古,顶多也只到西周末年左右。
《礼》相对比较晚出,那是西周时开发出的新的文字运用领域。从记录“天意”到记录封建盟誓与制度,再到记录各地民间歌谣,文字进一步被用来记录宗法规矩。
宗法和封建密不可分,宗法是封建的基石。周人的社会组织,基本上就是亲族系统的扩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应的对待方式,是由亲属位置来决定的。从家到宗到族再扩大到整个社会,这种亲属系统不是简单依靠人的日常互动、记忆就能处理的。你不会忘记你爸爸,不会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你哥哥,然而你表哥的孙媳妇你有把握一定认得吗?你二姨婆的女婿的哥哥呢?在全面的宗法制度里,他们都是亲属,不能将他们视为不相干的路人,因而要区分他们和路人的差别,就要靠各式各样的礼,也就是各式各样的仪式。
宗法有多复杂,礼相应就有多复杂。复杂到一定程度,礼就不只有其行为,还有其原则与精神。没有人有办法完全记忆并掌握越来越复杂的礼,这时就必须动用最有效的记忆工具——文字。从跨文化的研究中,我们清楚了解,古代中国的亲属称谓是最丰富的。有一份调查甚至主张古代中国有超过四百种不同的亲属称谓。这么多不同的亲戚关系,谁记得住?记不住没关系,交给文字,由文字写成《礼》,从称谓到仪式到规矩到原则到精神,都记在那里面。
倒过来,也因为动用了文字来保留礼,礼得以维持其复杂性,也就能够维持庞大的亲属结构,周人以宗法来组织社会的办法,也才没有垮掉。从此之后,两三千年里,中国社会就是宗法社会,就是亲属社会。(www.daowen.com)
从《礼》衍伸出来,到了中古,有了家谱,巨细靡遗地保留每个人家内部的亲属位置,每个人都在家谱有一个固定的位置,也就和家谱上记录的其他每一个人有明确的关系。这种对于礼、对于亲属关系记录的重视,一直到20世纪都还保留、呈现在讣闻上。旧日的讣闻,只有前面一小段告知死者是谁,哪年哪月哪日去世,其他绝大部分篇幅,用来罗列他的子孙亲属名录。这也是肯定、维系亲属关系的一项重要功能。
【注释】
[1]此处内容见William James to Helen Keller,1908,The Correspondence of William James,Vol.12。——编者注
[2]logocentralism又译为“逻各斯中心主义”。德里达认为,西方哲学的传统是以逻各斯或人为中心寻找真理,他在《论文字学》一书中反对这种立场。见《讲给大家的中国历史1:中国是怎么出现的》第十讲注释。——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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