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建立的基调,第一条主旋律,是“天”的观念与“天”的信仰。
商人深深相信的终极权威,是自己的祖先,死了成为鬼神的祖先。他们相信鬼神有自己的世界,高于人间,而且具备干预和改变人间事务的超越能力。人的世界与鬼神的世界之间,有暧昧的信道,只有少数拥有特异功能的人可以来回穿越。能够这样“通天地”的人,就能够操控鬼神的超越能力,因而得以在人间威服众人。会通天地的人,能够从鬼神那里得到别人得不到的能力与智慧,还能不时要求鬼神听从他们的请求,在人间降福降祸。
为了通天地,要有工具,青铜器、问卜、文字……这些都是商人用来通天地、取得鬼神信息的关键工具。
商人崇奉“帝”。“帝”是鬼神世界的最高权威,是祖先中最厉害的。周人却崇奉“天”。“天”和“帝”大不相同。商人无法理解周人的“天”,和周人关系紧张时,商人自然地将“天”想象成另一个鬼神主宰,一个人化人形,居住在天上。但周人的“天”最特别的地方就在于它不是拟人的,而是抽象的。
商人的鬼神是拟人的,也就有着和人一样的倾向——鬼神总是护着自己人的。我的祖先帮助我,你的祖先也一定帮助你,因此我们两个打架谁输谁赢,除了看我们谁力气大,还要看谁的祖先比较强。如果我能够证明我的祖先比较厉害,在另外一边可以压倒你的祖先,那么就算你相信自己的力气比我大,也不敢跟我打架,必须服从我。
周人不信这个。他们信的是普遍性的“天”。意思是“天”是公平的超越评判力量,君临所有人,不属于周人,也不会独厚周人。“天”有其规律,有从其规律中生出来的规矩原则。行事符合“天”的规矩原则,“天”就会保佑、帮助你;相反,行事违背了“天”的规矩原则,就会被“天”惩罚降祸。
“天”的信仰产生了“天”和“人”的关系,也就是周人的天人观。人要服从“天”,也就是服从“天”的规矩原则。在和商人的长期紧张冲突中,在对商人的敌对观察中,进一步在调整和商人的对应模式中,周人有了“天命”的概念,也就是天人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环。
周人相信,“天”给予人最大的奖励,是统治管理他人的权力。如果你行事依照“天”,“天”就会将“天命”给你,让你依凭“天命”成为统治者。但既然统治的根本权力来自“天”,“天”能给你的,必要时“天”也会拿走。
如果你行事违离了“天”的规矩原则,“天命”就会被从你身上拿走,交给更符合“天”的标准的人。
周人的这种观念,不只和商人大不相同,从世界文明的宏观比较上来看,我们都必须惊讶,其中有着如此少见的强烈人文中心精神。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2]曾以“轴心时代”来称呼世界文明史上一段灿烂的人文醒觉历史。在古希腊、古印度和中国,差不多同时出现了重新定义“人”的深刻哲学思想。而中国“轴心时代”的人文醒觉,其实源自周人的“天”“天人”思想。早在公元前11世纪建立王朝之时,周人就已经初步完成这个醒觉转变了。
表面上看起来信仰的是“天”,然而“天”并没有主观意志。“天行健”,意味着“天”最重要的特性就在于其自然运作,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维持规律,不会改变。“天”不任性,不会乱发脾气。信仰这样的“天”实际上是信仰抽象的行为原则。依照“天”彰示、反映的原则来行事,来规范自己,那么人的行为就有了可以预期的后果。
中国人相信好心有好报,相信你有怎样的居心,做了怎样的事,相应就会得到怎样的结果。为什么好心可以有好报?因为有天的中介,人在做,天在看,有一个公平的、只认原则的老天爷随时在评断。(www.daowen.com)
“天”不是一个有意志、有脾气的超越力量。“天”不是商人的“帝”,也不是犹太人的“上帝”。耶和华有意志,还有不可测的脾气。他看你是个在世间的义人,做的都是好的事、对的事,他不必然因此奖赏你。他的想法来了,他就要试探你可以正直到什么程度;更可怕的,他也许还要试探你信仰上帝到什么程度。
如果你觉得好心有好报或好人有好报,那就不是对上帝真正的信仰。你觉得你可以猜到上帝会如何对待你。上帝不是人可以猜测的,上帝更不是人可以试验的。上帝的意志、上帝的道理超越人的理解,和人不在同一个等级上。所以,不能以上帝之名发誓,怎么可以叫上帝帮你做保人?你违背了誓言,上帝就照着惩罚你,那岂不变成了你在控制上帝,叫上帝为你服务?
犹太人的上帝,是彻底超越的。人在上帝面前,只能诚惶诚恐地信奉、崇拜,他的超越性就在于他不给予任何人间规律。人害怕上帝,人非害怕上帝不可。
然而,从周朝开始,人从来不怕“天”,不觉得“天”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会任性地、不预期地作弄人。人必须敬畏“天”,那是因为“天”是一套规律,不为任何人而改变。你不能跟“天”套交情,不会因为你是王,“天”就扭曲他的规律来配合你,纵容你。
“大邑商”多了不起、多有成就,然而一旦他们的行为偏离了“天”的规范,就遭到了“天”的惩罚,将“天命”从他们身上拿走,交给小小的周。没有“天命”,就连小小的周都能打败大邑商。
“天命”怎么会交给小小的周?不是“天”偏心独厚周人,而是因为周人一直遵守“天”的规律行事,从来不敢有所违背。周是“好人”,在“天”的公平性中,好人就得到了好报。
周人最早的观念,是简单的好人有好报,或者说得更直接——好的行为会带来好的结果。“天”就是好行为会带来好结果的保障。但后来好人有好报微妙地变成了好心有好报,中间关键的变量,就是孔子。
孔子为什么如此重要?其中一部分理由就在于他真诚地面对了周人立国信仰崩坏的危机。他所处的春秋时代,那么多人公然违背大家认定的“天”的道理行事,有弑君的,有悖德的,有贪婪的,有阴险的……做了坏事的人,却继续过着好日子;然而,明显做了许多好的事、对的事的好人,却得不到好报。
这种时代,还有天理吗?人还要相信“天”吗?孔子面对“天”的信仰在乱世的动摇,认真地重新思考并建立了一套道德原则,其中关键的一项就在于分别道德的行为与道德的动机。在现实条件制约下,一个人或许没有能力做出好事来,但没有任何一个人,在任何最糟的情况下,不能有好心。能不能有好事的结果或许操之在人,但好心绝对操之在我,也就成了人无从逃避、无从推卸的责任。有好心,比外表上看能做好人更基本,更重要。
你没有能力救助路上的每一只流浪狗,但你在路上看到了一只烂了毛、在冷风中颤抖的狗,你不可能没有能力对它表示同情。那样的不忍,完全在你自己的掌握中,没有任何人能逼你取消,除非你自己要。后来孟子更进一步,将这样的“恻隐之心”视为“天”一般的权威存在,是人的本性中最关键、最核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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