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哪一区段发生灭失或损害,货主均可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出索赔要求。货主只需要一份运输单证,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支付一次全程运费即可。货物一旦在运输过程遭受损失,也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统一处理货主的索赔。由于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采用一张单证,统一费率,可以简化制单和结算手续,节省人力、物力。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

(一)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定义

“多式联运”一语最早见于1929年《华沙公约》。1980年5月,日内瓦召开了由84个成员国参加的国际多式联运会议,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将国际多式联运定义为: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二)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1.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或组织完成全程运输任务

集装箱货物采用多式联运方式,货主只需办理一次托运手续,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无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哪一区段发生灭失或损害,货主均可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出索赔要求。当然,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履行多式联运合同所规定的运输责任的同时,也可将全部或部分运输委托他人(分承运人)完成,并订立分运合同。但分运合同的承运人与货主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

2.承托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必须是多式联运合同

货主只需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即多式联运合同。该合同是确定多式联运经营人与货主之间权利、义务、责任关系的依据,也是区分多式联运与单一运输方式的主要依据。

3.集装箱货物必须在不同国家之间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的全过程跨越了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这不仅与国内多式联运相区别,更重要的是涉及国际运输法规的适用问题。

4.全程运输必须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方式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必须选择和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水路、公路、铁路航空)来完成全程运输任务。这样才可以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才可能通过对各种运输方式进行优化,使各种运输方式达到最佳的组合,以达到国际货物安全、快速、准时送达以及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的目的。

5.运输业务模式必须采用一次托运、一次付费、一单到底、全程负责、统一理赔

在多式联运业务中,货主只需要办理一次托运,订立一份运输合同,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货主只需要一份运输单证,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支付一次全程运费即可。货物一旦在运输过程遭受损失,也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统一处理货主的索赔。(www.daowen.com)

(三)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优点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是将不同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的连续的一体化货物运输方式。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快速发展,最重要的是其具有传统各单一运输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

1.统一化、简单化

由于多式联运采用一次托运、一次付费、一单到底、全程负责、统一理赔的运输业务模式,避免了货主与各区段承运人分别签订运输合同并办理各种托运、结算及理赔手续的不便和麻烦,为货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2.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货损和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

由于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是通过集装箱为单元进行运输,货物在托运人工厂或仓库装箱后,运输途中由一种运输方式转换到另一种运输方式时,无须换箱,也不需要将箱内物体移动,这就减少了中间环节,大大简化和加快了换装作业。而且,在集装箱运输方式下,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运输工具之间配合密切、衔接紧凑,中转迅速及时,大大减少了货物的在途停留时间,也相应降低了货物的库存量和库存成本。同时,多式联运通过集装箱为运输单元进行直达运输,货损、货差事故大为减少,提高了货物的运输质量。

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

货物装载于集装箱内运输,货物的包装、理货和保险等费用可以有一定程度的节省。由于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采用一张单证,统一费率,可以简化制单和结算手续,节省人力、物力。此外托运人在将货物交由第一程承运人后即可取得货运单证并据以结汇,从而提前了结汇时间。这不仅有利于加速资金的周转,而且可以减少利息的支出。

4.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实现合理化运输

不同的运输经营人共同参与多式联运,经营的业务范围大大扩展,并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现有设备的作用,选择最佳运输路线,实现合理化运输。

5.政府方面的作用

有利于加强政府对整个货物运输链的监督与管理;保证本国在整个货物运输过程中获得较大的运费收入分配比例;有助于引进先进运输技术;减少外汇支出;改善本国基础设施的利用状况;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与指导职能,保证使用对环境破坏最小的运输方式,达到保护本国生态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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