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集装箱海运提单种类与结汇、转让要求

集装箱海运提单种类与结汇、转让要求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集装箱海运提单只是众多海运提单中的一种。正常情况下,向银行办理结汇、提单转让一般都要求提交清洁提单。保函中,托运人向承运人保证如因货物外包装破损以及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托运人负责。承运人则给予签发清洁提单,以便卖方在信用证下顺利结汇。承运人交付货物也仅以提单为依据,提单持有人即被视为收货人。

集装箱海运提单种类与结汇、转让要求

随着世界经济和国际航运业务的不断发展,海运提单的种类日益繁多。集装箱海运提单只是众多海运提单中的一种。为了更全面理解集装箱海运提单,有必要全面了解海运提单的分类。海运提单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分为基本种类和特殊情况提单两大类。

(一)基本种类提单

基本种类提单,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符合法律要求所使用的提单。

1.按提单内容的繁简分类

(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或称为繁式提单,是指正式印就格式的提单。全式提单除有正面记载的事项外,提单背面详细列有承运人和提单关系人之间权利、义务等条款的提单。国际贸易业务中通常使用的提单为全式提单。

(2)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或称略式提单,是指提单上只有正面必要的记载项目而背面没有印刷有关承运人与提单关系人权利、义务条款,或在提单背面简单加注“各项条款及例外条款以本公司正规的全式提单内所列的条款为准”。简式提单多用于租船合同项下所签发的提单。

2.按货物是否已装船为标准分类

(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Shipped B/L)

已装船提单是指承运人将货物装上指定的船舶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凭大副收据所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的特点是除了载明其他通常事项外,提单上必须以文字表明载货船舶名称和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提单上一般有“ON BOARD”字样。航运实践中,银行结汇一般要求使用已装船提单。

(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收货待运提单又称收妥待运提单,简称备运提单或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收到托运人的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签发的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只说明承运人接管货物而无装船日期,也无载货具体船名,所以买方对货物能否按时装船无法肯定,更不能据此估计货物到港时间。此外,货物尚未装船,买方所承担的风险也更大,因此买方一般不愿意接受该种提单,银行结汇一般也不接受待运提单。

当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在待运提单上加注装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日期并签字盖章,就可以使之成为已装船提单。

3.按对货物表面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类

(1)清洁提单(Clean B/L)

清洁提单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对提单上的货物说明无异议,对所记载的“外表状况良好”未做相反批注的提单。正常情况下,向银行办理结汇、提单转让一般都要求提交清洁提单。

事实上提单正面已印有“外表状况明显良好”的词句,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签发提单时未载明任何相反批注,则表明承运人已确认货物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这一事实,承运人必须在目的港将外表状况良好的同样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但清洁提单只说明承运人确认货物在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无破损,并不能保证货物内在品质的完好,更不能排除货物具有无法直接观察到的内在瑕疵。

(2)不清洁提单(Foul B/L or Unclean B/L)

不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收到货物之后,在提单上加注了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货物存在缺陷的提单。由于货物表面状况不良很可能对货方利益造成侵害,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买方可能会因此拒绝赎回提单,因此银行一般不接受不清洁提单。

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性质,承运人负有在目的港依提单所载货物件数、数量、表面状态将货物交与收货人的义务。如果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签发了清洁提单,而卸货时货物出现表面残损,就可以推定为承运人在运输途中未尽到自己照料货物的责任,承运人就可能要赔偿由此给货主造成的损失。所以一旦承运人在装运货物时发现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货物存在缺陷,承运人就在提单上加以批注,对抗收货人可能提出的索赔,从而免除自身责任,保护自己的利益。

在实践中,有时托运人会向承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将不清洁提单换成清洁提单,以方便银行结汇。保函中,托运人向承运人保证如因货物外包装破损以及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托运人负责。承运人则给予签发清洁提单,以便卖方在信用证下顺利结汇。由于这种做法掩盖了提单签发时的真实情况,因此承运人很可能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责任。

各国法律对保函效力的态度不一。英国、美国、法国对保函效力一概不予承认,而有的国家则认为只有善意的保函有效,但法律并没有对所谓善意保函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承运人在具体事例中的法律地位很难确定,其利益也无法得到保证。

此外,即使承运人是在善意的情况下接受了保函,该保函也仅对托运人有效。同时,托运人也经常会抗辩:货物的损坏并非包装表面缺陷所致,而是由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妥善保管货物所致。因此承运人应慎重行事,不要轻易接受保函。

4.按提单收货人抬头一栏的记载分类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在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内具体填写某一特定人或公司名称的提单。记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提取货物,并不得转让。

记名提单因为货物所有权始终控制在货主手中,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其作为议付单证。同时,由于提单的流通受到限制,给贸易商带来很大不便,所以在国际贸易当中使用并不多。

(2)不记名提单(Open B/L;Blank B/L;Bearer B/L)

又称空白提单,是指在提单上收货人一栏未写明具体收货人,只填写“持有人”(To the Bearer or To the Holder)字样,或在收货人一栏空白,表示货交提单持有人。

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须经任何背书手续。也就是说,不记名提单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即可转让。应用中,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也仅以提单为依据,提单持有人即被视为收货人。

由于在提单遗失或被盗时,很难区分提单的善意受让人和非法获得者,容易造成货物丢失或引起纠纷,因此不记名提单的风险很大,贸易实践中承运人极少签发该种提单。

(3)指示提单(Order B/L)

指示提单是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指示提单又包括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两种情况。

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只填写“To Order”,则为不记名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和收货人栏记载“To the Order of the Shipper”(托运人指示)是一样的,因此也都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以前,货物仍属于托运人。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指示交付货物。

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了“To the Order of×××”,则为记名指示提单。这种情况下,承运人按照记名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给指定的收货人或受让人。记名的指示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收货人、贸易商等。

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的商业票据,除由出让人将提单交给受让人外,还需要背书才能进行转让。由于指示提单经背书人背书后可以转让,具有一定的流通性,又比不记名提单的安全性强,所以它是国际贸易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提单。

实践中,背书有记名背书、指示背书和不记名背书等几种方式。

①记名背书。

记名背书,也称完全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被背书人(受让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经过记名背书的指示提单将成为记名提单性质的指示提单。

②指示背书。(www.daowen.com)

指示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凭×××指示”的字样,同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经过指示背书的指示提单还可以继续背书,但背书必须连续。

③不记名背书。

不记名背书,也称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由自己签名,但不记载任何受让人的背书形式。经过不记名背书的指示提单将成为不记名性质的指示提单。

5.按运输过程中是否转船分类

(1)直达提单(Direct B/L)

或称直运提单,是指由承运人签发的,货物从装运港装船后,中途不经过转船而直接运抵目的港卸货的提单。

因为货物在转运装卸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货损、货差,而且转船会延长货物在途时间,所以有时收货方会要求货物不得转船。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如规定货物不准转船,卖方结汇时必须使用直达提单。

(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

转船提单是指在起运港装运货物的船舶不能直接驶达货物目的港,需要在中途换装其他船舶转运至目的港时,由承运人为这种货物运输所签发的全程运输提单。

因为转船往往增加费用、风险,而且货物在中转港停留的时间也不易掌握,所以买方通常争取直达运输。但碍于运输条件所限,有些港口不能直达,或转船可使货物更快驶达目的港,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也会约定转船运输的方式。

转船提单一般由负责一程船,即由起运港至第一个中转港的承运人签发,提单上一般注有“在××港转船”字样。

6.按签发的承运人不同分类

(1)班轮公司提单(Liner B/L)

班轮公司提单(简称班轮提单)是指在班轮运输中,由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也称为船公司提单(Ocean B/L)。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集装箱班轮公司通常为整箱货签发提单。

(2)无船承运人提单(NVOCC B/L)

无船承运人提单是指由无船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无船承运人通常为拼箱货签发提单。由于拼箱货是在集装箱货运站的仓库内进行拼箱和拆箱作业,所以也称为仓/仓提单(House B/L)。

(二)特殊情况提单

这类提单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可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对货运业务有一定影响时所使用的提单。

1.按签发提单时间分类

(1)倒签提单(Anti-dated B/L)

倒签提单是指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单日期的提单。现实中,有时由于种种原因货物未能在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内装运,又来不及修改信用证,为方便结汇,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倒填日期”签发提单。

货物装船日期是通过提单的签发日期证明的。提单日期对买卖双方、银行以及海关保险契约的生效等都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提单的签发日期必须据实签发。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某些国家的法律,倒签提单是一种欺骗行为。从法律上来说,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虚假的装船时间都是违法的。一方面托运人已违反运输合同;另一方面,由于市场风云变幻,交货时间往往直接影响到货物的再出售,所以伪造装船时间可以看作是对收货人利益的重大侵犯。所以倒签提单在许多国家都被视为卖方和船方的共同欺诈。

托运人有时会向承运人提出以出具保函的形式换取倒签提单。但倒签提单这种做法也同样掩盖了提单签发时的真实情况,承运人也很可能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责任,因此,倒签提单在实际业务中应尽量避免。

(2)预借提单(Advanced B/L)

又称无货提单,是指由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或交单结汇期已到,而货物尚未装船或未装船完毕时,托运人为及时结汇向承运人预先借用的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与倒签提单相类似,预借提单的出现也是因为信用证或买卖合同规定的装运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已到,托运人为及时结汇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办法。出于同样原因,预借提单既违约又违法,通常也被视为欺诈,因此可能给承运人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承运人签发预借提单要冒极大风险,因为这种做法掩盖了提单签发时的真实情况。对承运人来讲,预借提单比倒签提单的风险更大,这是因为货物尚未装船或未装船完毕,货物在何时装船、能否安全装船、能否全部装船、货物装船时的状况都不得而知。故而实践中,承运人几乎不签发预借提单。

(3)顺签提单(Post-dated B/L)

顺签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以晚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由于顺填日期签发提单,所以称为“顺签提单”。

由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早于有关合同或信用证中关于装运期限的规定,如果按实际日期签发提单将影响合同的履行或银行结汇,所以托运人要求顺填签单日期。承运人签发顺签提单的做法同样掩盖了提单签发时的真实情况,因此也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责任。

2.其他特殊提单

(1)过期提单(Stale B/L)

也称滞期提单,是指卖方取得提单后未能及时到银行议付的提单。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不迟于信用证规定的最迟交单期限的情况下,提单签发21天后才向银行提交的提单属过期提单。

一般银行不接受过期提单,但它在运输合同下并不是无效提单,提单持有人仍然可以凭过期提单在卸货港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2)并提单(Omnibus B/L)

并提单是指应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将相同收/发货人装运同一船舶、运往同一港口的两票或两票以上货物合并而签发的一套提单。在实践业务中,承运人一般会以一份提单为单位规定最少收取的运费(起码运费),托运人为节省运费将属于起码运费提单的货物与其他提单的货物合在一起只签发一套提单,并单后,该套提单只有一个提单号码。

(3)分提单(Separate B/L)

分提单是指应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将属于同一装货单号下的货物分开,并分别签发的提单。一票货物可签发为多套提单,每套提单对应一个提单号码。

(4)交换提单(Switch B/L)

交换提单是指应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同意在约定的中途港凭起运港签发的提单换发以该中途港为起运港的提单。签发交换提单时,中转港承运人收回起运港签发的提单,再另签一套以该中途港为起运港的提单,承运人凭后者交付货物。

由于商业上的原因,为满足有关装货港的要求,托运人会要求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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