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商鞅改革:赏罚制度及新法的实施

商鞅改革:赏罚制度及新法的实施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鞅戟战国时期,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各国都建立了严格的赏罚制度,其中以商鞅在秦国制定推行的20等军功爵制最为完备。有军功的人,各按标准升爵受赏;为私事打架斗殴的,按照情节的轻重分别处以不同的刑罚。身为贵族而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家族的名册。这件事情迅速传遍都城,秦国百姓相信公孙鞅言出必行。通过调整,把全国划分为31个县。这时,公子虔又触犯新法,被判处劓刑。

商鞅改革:赏罚制度及新法的实施

秦孝公任用公孙鞅后不久,公孙鞅打算改革秦国制度法令。秦孝公担心天下人会议论自己,公孙鞅说:“做事犹豫不决就不会成功。有超常出格行为的人,难免遭到平庸者的指责和非议;有自己的独到见解的人,一定会被普通人误解和嘲笑。那些愚蠢的人对于已经成功的事情都弄不明白,但聪明的人却事先就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老百姓很难从开始就和您共同谋划,但可以一起享受成功的喜悦。真正追求最高道德的人是不会迎合世俗的,真正做大事的人不应该去跟普通人商量。所以圣人认为:只要能够使国家强大昌盛,就没有必要事事循规蹈矩;只要能够对老百姓有利,就没有必要遵循陈旧的礼制。”孝公听了,觉得有道理,说:“说得好。”

但是甘龙却反驳说:“不是那样的。圣人不改变民俗而施以教化,聪明的人不改变成法而治理国家。顺应民风民俗来加以教化,不费力就能成功;沿袭成法来治理国家,官吏习惯而且百姓安定。” 公孙鞅说:“那只是世俗的说法而已。普通人满足于原来的习俗,而读书人只局限于书本上学的东西。这两种人当官守法还可以,但不能和他们谈论现行制度以外的东西。夏商周三代,虽然制度不同,但都能统一天下。五霸虽然作法各异,但都也能称霸一方。聪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约束;贤能的人改变礼仪,普通的人受制于礼仪。”杜挚也附和甘龙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变现行的制度;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换正在使用的器物。遵循原来的法令不会有过失,保持原来的礼制不会有差错。” 公孙鞅说:“治理国家没有一成不变的办法。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一定非得照搬古代的法令。所以,商汤和周武王没有沿用旧的法令也取得了天下,夏桀和殷纣并没有改变旧的礼制,不也灭亡了吗?”辩论结束,秦孝公接受了公孙鞅的意见,决心变法。他任命公孙鞅为左庶长,负责改革法制

“重农抑商”思想

“重 农 抑商”是贯穿中国整个封建专制时代的重要思想政策,它萌发于春秋,成熟于战国,延及以后历代,它是中央专制集权政治的配套措施。其“重农”之农,包括小农及以小农为基础的农业经济,目的是稳定国家兵源、财源(赋税)与社会经济基础;其“抑商”之商,指的是商品经济与资本市场,在抑制商人资本对破产小农的盘剥、兼并的表层下,包含有防止政权对立面或异己力量出现的根本目的。

商鞅

战国时期,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各国都建立了严格的赏罚制度,其中以商鞅在秦国制定推行的20等军功爵制最为完备。此铜戟上有铭文“十三年大良造鞅之造戟”。商鞅在秦孝公元年入秦,十年被任命为大良造,此戟就是商鞅为大良造之后所造,当时商鞅正权倾朝野,大力推行变法。

左庶长:爵位名,是秦国沿用了几百年的官名,是最有实权的大臣职务。秦国尚左,在两个庶长中,左庶长为首,右庶长次之。(www.daowen.com)

公孙鞅下令把十户人家分为一什,五户人家分成一伍,民户之间互相监视检举。如果有一家犯法,十家一起治罪。不向官府告发为非作歹之人的,处以腰斩的刑罚,告发作奸犯科之人的,和砍敌人首级一样受赏,窝藏犯罪分子与投降敌人一样惩罚。一户人家有两个以上的壮丁不分家的,赋税加倍。有军功的人,各按标准升爵受赏;为私事打架斗殴的,按照情节的轻重分别处以不同的刑罚。致力于农业生产,让粮食丰收、布帛增产的免除劳役或赋税。从事工商业及因懒惰而贫穷的人,就把他们的妻子全都没收,作为官奴。身为贵族而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家族的名册。明确每个人的爵位和等级,各自按等级占有土地、房产,家臣奴婢的衣裳、服饰,按各家爵位等级确定。有军功的大力表彰使之荣耀,没有军功的即使很富有也不算光荣。

新法制定好以后,在公布之前,公孙鞅怕秦国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市场的南门竖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且宣布谁能把木头从市场南门搬到市场北门,就能获得十两黄金的奖赏。百姓们觉得很奇怪,没人敢动。于是公孙鞅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两黄金。”有一个人按捺不住好奇,就走出来把木头搬走到了北门,公孙鞅马上就赏给他五十两黄金。这件事情迅速传遍都城,秦国百姓相信公孙鞅言出必行。

新的法令实施了刚满一年,秦国都城抱怨说新法不好的就有几千人。于是有人就怂恿太子触犯了新法,试探公孙鞅执行新法的决心。公孙鞅说:“新法之所以不能顺利推行,就是因为上层的人不断触犯它。”于是就要按照新法来处罚太子。但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公孙鞅就处罚太子的老师,负责监督太子行为的公子虔受到责罚,负责传授知识的公孙贾被处以墨刑。第二天,秦国百姓没有谁再敢违抗新的法令了。新法实施10年以后,秦国百姓都非常满意。即便是在路上丢了东西,也没有人乱捡;山林里也没有了盗贼;百姓家家富裕,户户殷实;人们都勇于为国家效力,不敢为私利而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那些当初说新法不好的人,都转而称赞新法。而对那些扰乱教化的人,公孙鞅全将他们迁到边远的地方去。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随便议论新法了。因为变法成效显著,秦孝公任命公孙鞅为大良造。

大良造:秦国官职名,是秦孝公时期秦国国内最高官职,掌握军政大权。秦惠文王之后成为爵名,位列二十等军功爵制第十六位。

3年以后,秦国把国都从雍地迁到咸阳,并推行了一系列新的政策:下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把小的乡镇村庄合并成县,设置县令、县丞。通过调整,把全国划分为31个县。打破原来的地界对农民的局限,鼓励开垦荒地,按统一的标准征收赋税。统一全国的升斗、秤和丈尺。这些新的法令推行了4年,很有成效。这时,公子虔又触犯新法,被判处劓刑。

变法5年后,秦国实力大增,国富兵强。周天子祭祀用的肉送给秦孝公,诸侯各国都来秦国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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