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勒1932 年在《教学社会学》一书中最早提及师生关系,他认为师生之间就是一种制度化的“支配—从属”关系,师生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对立,存在着社会距离之差,是一种强制与被强制、领导与被领导、统治与被统治、支配与从属的不平等关系。在社会学视野下,“支配—从属”状态下传统师生关系不仅与社会主流人际关系相关,而且与社会结构、社会地位息息相关。
(一)作为传统道德的“尊师重道”
中国社会一直有尊师重道的传统。尊师重道有其合理的地方,但也建立起了明显的等级关系,讲究高低、上下、尊卑,学生对教师产生一种“油然而生”的尊敬感和敬畏感,教师在教育中的权威地位不可撼动。在这种传统师生关系中,知识往往被认为是聪慧者赐予愚昧者的“施舍”,学生往往被看作是被动接受知识并亟待调整、改造的“对象客体”,教师要求学生遵循各种礼仪规范与规章条例,学生成为被“规训”的对象。正是这种“尊师重道”的等级化社会主流人际关系,让传统的师生关系呈现“支配—服从”的状态,从而具有重师轻生的不平等特征。
(二)科层制的社会结构:制度性矛盾(www.daowen.com)
学校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全面、科学的教育教学活动的规范性组织机构,承担着传授知识、承袭美德、培养人才的重要责任,更承担着引领发展、科学研究、服务大众的社会责任。作为国家事业组织机构,学校一般采用泰勒的职能组织结构或韦伯的科层制组织结构。无论职能组织结构或是科层制组织结构,二者都依据工厂的实际情况,以提高工厂的运作效率为目标,强调明确、严格的等级职称,主张明晰、规范的权责分配体制,实施标准化、督查化的管理制度。但是学校作为具有学习性、育人性的公益性组织,始终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效益,关注的是学生的生活学习健康状态而不是生产效率最大化。学校的组织目标和原则存在着偏离。
(三)结构性的社会地位:权威与顺从
教师与学生往往代表着社会中的不同等级,具体表现为强制与被强制、统治与被统治、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从属的社会对立地位。在学校中,学生心智未完全成熟,而教师拥有年龄、学历、经验、知识、技能上的优势,在师生关系中占据主导。一方面,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处于支配、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学生处于从属和被支配地位,但他们不断追求自由、独立、平等,与教师所代表的权威相矛盾,学生希望在冲突与矛盾中获得自己的地位与空间。“不经意之间,师生成为相互矛盾且对立的社会关系,‘支配—从属’状态下的师生交往出现了疏远化和抽象化的趋势。”[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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